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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华凤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不要再次侵害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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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4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华凤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不要再次侵害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们是原南充纺织机械厂职工,现居住在铁明路24号小区32幢。铁明路24号小区32幢是原南充纺织机械厂的职工宿舍,属公有福利住房;现在里面的住户均是原单位职工,都是改制前原单位按贡献大小、工龄长短分配住进去的。2000年企业破产改制时,我们住户要求办理产权,当时清算组承诺改制后办理。后来清算组并未兑现承诺,造成32幢住户房屋至今没有产权。
       铁明路24号共有32、34、35三幢职工宿舍及原单位职工食堂;改制后,职工食堂被一私人老板改建成临时住房对社会出租。2017年顺庆区政府决定对铁明路24号小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华凤街道办事处首先对34、35幢及食堂的住户按棚户区改造政策进行了安置,而对我们32幢住户却甩下不管,理由是没有产权。
       对没有产权的国有企业福利住房,国家政策很明确,凡是国有企业职工单位分配的公有福利住房,虽然没有取得房产证,但职工享受国家福利即永久使用权,在拆迁时应比照房改进行安置或进行拆迁经济补偿。
       最近办事处通知,说32幢在2014年就鉴定成D级危房,为保护住户生命安全,要求住户搬离。办事处无任何安置方案,置住户的合法权益于不顾,突然强行要求我们搬离,我们不能接受,原因如下: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只有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才有资格提出鉴定申请;我们作为房屋使用人对此事并不知情,街道办事处一直说找不到房屋产权人,请问是谁向鉴定机构提出的申请?
      2、D级危房是最高级别的危房,必须马上采取措施排危,否则随时都可能发生事故。既然2014年32幢就鉴定成D级危房,6年来办事处为何不采取措施排危?
      3、2017年,由于区政府关心我们下岗职工,决定对铁明路24号小区进行棚户区改造,这也是处理32幢危房的绝好机会,为何那时办事处不关心我们32幢D级危房住户的生命安全,却优先安置不是危房的34、35幢以及原单位食堂,而对32幢D级危房甩下不管。
       如果以上3条不解释清楚,就涉嫌以危房名义强制住户搬离,损害住户的合法权益。
      4、起初办事处叫我们自行搬离,自己找地方居住,后来可能觉得实在不妥,现在又说准备将我们搬到32幢对面的食堂。前面已经说了,食堂住房属于私人老板临时改建住房,在2017年铁明路24号小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时就属于危旧房,里面的住户早就搬迁完毕,并被国资委贴了封条;经过三年的日晒雨淋,里面破烂不堪,根本不具备住人的条件。由于食堂处于舞凤山脚下,离山更近,如遇暴雨、滑坡等情况,比32幢更危险。办事处叫我们从危房搬危房,我们的安全怎能得到保证。
       5、办事处在没有任何安置方案及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就叫我们就搬出32幢,如果今后32幢被偷偷强拆,我们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这种情况曾经发生过,原纺机厂33幢单身宿舍,就是被华凤街道办事处杜家嘴社区趁晚上住户不在的情况下进行了强拆,有些职工至今未得到安置,有的家具、家电被毁,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请华凤街道办事处一定要讲历史真相,按国家政策和法律妥善处理南充纺织机械厂改制遗留问题。如果我们合法权益再次受到侵害,我们将依法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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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华凤街道办事处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27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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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08: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关于您在麻辣社区所发《请华凤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不要再次侵害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帖文,我街道高度重视,并对帖文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开展了相关处置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积极介入处置,但部分居民拒不搬离。我办历来重视安全工作,在组织社区对本辖区房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排查时,接到反映称该幢房屋可能有安全隐患,我办第一时间上报,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聘请了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鉴定,该房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自鉴定后,街道、社区反复与该楼居住户沟通,进行思想动员,并书面告知安全隐患和存在的危害,要求该幢居民搬离危房,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但部分居民一直拒不搬离。二、政策宣讲争取支持,建立临时安置点。根据房屋主管部门对于房屋权属证登记规定相关要求和当时拆迁安置政策,在2017年棚户区改造中,该幢住户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故无法依法依规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产权房屋拆迁进行安置补偿。我办数次召开协调会,反复宣讲政策,争取理解与支持。为保障该幢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办聘请有资质的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32幢房屋对面的食堂(属于国有资产)正在进行安全质量鉴定,在确保该房屋达到入住标准后,暂将该幢房屋作为搬离人员的临时避险居住点。我办还聘请专业鉴定公司对食堂附近的山体进行初步勘测,目前未发现山体存在开裂等情况。三、持续跟进,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为尽快妥善处理该幢居民反映的问题,办事处在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制定了《纺织机械厂32幢居民临时避险搬迁安置方案》,现正按照方案有序推进,我们将在政策法律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华凤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特此回复。
                                                                                                                                         南充市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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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3)

发表于 2020-9-14 09: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两边都是危房一边是鉴定为D级危房出了事相关部门会被追责,一边是没鉴定的所以搬进去死完都和华凤街道办无关!

发表于 2020-9-14 09: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岗工人太难了,把青春都献给了单位,在尴尬的年龄下岗,年龄大了找不到工作,只有到处打零工。现在窝都保不住,让人心寒。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

发表于 2020-9-14 0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华凤街道办事外,认真对待这件事,不能危房搬危房,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发表于 2020-9-14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D级危房是真,办事处居然6年不采取措施排危,那不是拿住户的生命当儿戏。

发表于 2020-9-14 10: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南充市华峰街道办和相关组织部门,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事实和历史,能大胆纠偏纠错,为我们32幢人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不管怎么说,32幢原住户所住房子,是原纺织机械厂的福利分房,经过各种曲折和变迁走到今天,不能用危房搬迁来让一切往事灰飞烟灭,真那样的话,那是对我们为原纺织机械厂、为国家作过贡献的破产企业职工的无情打击。因此,恳请并希望相关部门,积极地真诚地采取符合民意的措施和办法,让我们32幢人对生活更加充满渴望和动力。

发表于 2020-9-14 10: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我们下岗职工的遗留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20-9-27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华凤街道办事处“32幢住户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故无法依法依规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产权房屋拆迁进行安置补偿”的说法,先看国家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一条  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已经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给个人的,不属于破产财产。未进行房改的,可由清算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向职工出售。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一条32幢住户要求按房改确权后再进行补偿是合理合法的。华凤街道办事处说我们32幢没有产权,找不到产权人,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产权不明确的,也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请问华凤街道办事处,你们在2017年棚户区改造时公布过32幢的征收补偿方案吗?
      既然你们什么都没有做,你们还有什么资格说依法依规。
      从2014年鉴定为危房以来,街道、社区并没有召开过32幢住户大会,到目前为止32幢住户也没有一户搬出,并不是街道办说的“部分居民一直拒不搬离”。
      32幢对面的食堂,纺机厂的职工最有发言权,通过最近挖掘食堂的历史,食堂属于危房是不争的事实,何况后来私人老板违规改建成住房,破坏了房屋的整体受力结构,更增加了食堂的危险程度。
      2002年南充6.8特大暴雨,食堂北侧不远的位置曾经发生过山体局部垮塌现象。5.12大地震,舞风山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今后如遇特大暴雨等情况,发生滑坡的概率更大。
      如果华凤街道办事处真的是为住户着想,就请依法依规安置32幢住户;如果你们一意孤行硬要将大家往食堂里赶,说你们草菅人命也不为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因你们的乱作为而承担全部责任。

发表于 2020-9-14 10: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切盼望南充政府以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工作作风为这些下岗工人解决住房历史遗留问题!

发表于 2020-9-14 09: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9-14 1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00年单位买断工龄,我们的福利分房和厂房卖给法人厂长,在断我们的水,电,你们政府在那里

发表于 2020-9-14 10: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华凤街道不要以D级危房毁灭证据

发表于 2020-9-14 1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华凤街道办事外,认真对待这件事,不能危房搬危房,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发表于 2020-9-14 10: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望青天大老爷出面为我们下岗职工冤

发表于 2020-9-27 14: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想妥善解决32幢楼住户们的历史遗留问题,只有真心诚意、实事求是的解决态度才行,使用任何不正当的手段都是不能得呈的,只会遭众人唾弃。

发表于 2020-9-14 10: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为父母官,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然而对这些弱势群体,下岗职工的民生问题,实行的是野蛮政策。只求政绩,不管不顾人民的生存,这是乱作为。

发表于 2020-9-14 1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政府是不是为某些人服务的?

发表于 2020-9-14 1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9-14 1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政府应该为民作主,为这些弱势群体解决好切身利益,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

发表于 2020-9-14 1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为人民服务,难道只是“口号”?既然是D级危房6年,在这6年中为什么拆除了其中不是危房的34,35幢,而对危房反而置之不理?请市委领导给我们满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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