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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巴中市政府能否考虑将无导线起搏器纳入医保?[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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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7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病窦综合征患者,今年50岁,需要植入心脏起搏器,但是现目前有导线起搏器会对我的工作和生活产生很大影响,不能从事体力劳动,现如今无导线起搏器已经广泛运用于临床,并于2020年11月8日纳入上海市医保报销范围,相比有导线起搏器,无导线起搏器活动不受限,适用于这种年轻群体,但目前高昂的费用让很多家庭承受不起,我代表广大年轻患者希望巴中市政府能够考虑尽早将无线起搏器纳入医保范围,为我们患者给予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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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qwerq12aa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论坛反映的关于“巴中市政府能否考虑将无导线起搏器纳入医保”的问题收悉。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巴医保发〔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于后。起搏器纳入乙类耗材,采用部分纳入报销政策,由参保人员按以下规定先自付部分费用后,其余部分按90%的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住院报销规定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如下:
(1)≤500元*95%*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2)>500元至1千元(含1千元)*90%*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3)>1千元至5千元(含5千元)*75%*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4)>5千元至1万元(含1万元)*70%*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5)>1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65%*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6)>3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55%*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7)>5万元以上的*50%*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关注!如您还需详细了解巴中市医疗保险政策,可打电话咨询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0827-525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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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1-8-17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好多住院病人的费用项目是自费,无法报账,确实该考虑全部纳入医保范围。让老百姓看的起病,用的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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