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qwerq12aa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论坛反映的关于“巴中市政府能否考虑将无导线起搏器纳入医保”的问题收悉。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巴医保发〔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于后。起搏器纳入乙类耗材,采用部分纳入报销政策,由参保人员按以下规定先自付部分费用后,其余部分按90%的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住院报销规定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如下:
(1)≤500元*95%*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2)>500元至1千元(含1千元)*90%*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3)>1千元至5千元(含5千元)*75%*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4)>5千元至1万元(含1万元)*70%*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5)>1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65%*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6)>3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55%*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7)>5万元以上的*50%*90%,再按医院等级报销。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关注!如您还需详细了解巴中市医疗保险政策,可打电话咨询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0827-5252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