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法院法官韩乾兵、经开区法院苏红军法官利用职位之便,为高利贷充当保护伞,导致企业濒临破产!
在绵阳市随缘实业有限公司与兰国强民间借贷担保纠纷一案(2015)涪民初字第2004号执行过程中,本案执行标的1000万元,2016年11月28日查封我公司17套房产(其中:16套住宅(层高3.6米)产权面积:1352.59平方米,二楼整层商业产权面积:1495.94平方米,两项合计:2847.1平方米)。相隔间距时间24天,也未提供任何查封法律依据,并于同年的2016年12月23日又再次追加查封其他资产18间商业,面积达905.32平方米。(并且将查封将面积905.32平方米缩小化为约750平方米,降低资产价值)两次查封其销售价值高达8000余万元。该案标执行标的仅1000余万元,却被法院算到了3200万的本息。
2020年2月案件移交绵阳市经开区法院到受理,经开区法院依据涪城区法院执行裁定作出新的裁定,我公司向绵阳中院提出复议申请,绵阳中院认为经开区法院适用法律有误,存在程序错误,对其结果应予纠正。绵阳中院裁定撤销经开区法院裁定。发回经开区法院从新裁定。经开区法院一年多未重审。
2020年4月-2021年12月底,1年期间共计12次向法院请求2016年11月-2016年12月24天巨额巨量查封企业资产依据,均未得到回复。
经开区法院未重审,又不提供查封依据,经开区执行法官苏红军还继续大量查封本案其他被告资产。并试图对企业资产进行贱卖、吞并,企业濒临破产!
基于上述情况,恳请对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韩乾兵、绵阳市经开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苏红军利用职位之便,充当高利贷兰国强的保护伞,陷入关系网,干预司法公平公正这种恶意巨额巨量执法查封行为,望领导和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及时处理,还我企业一个公道,为企业打造正常的营商环境。
盼望为谢
绵阳市随缘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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