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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疫情之下,绵阳劳动仲庭为什么不让补缴社保[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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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31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丁秀琴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11222
身份证号码:510702197112229348   学历:大专      毕业院校:西南财经大学     
职业:光学镀膜(原)  工业会计   职称:初级会计师
工作单位:流体物理研究所104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7702单元401
被申请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简称一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一所(科学城一区后面)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81510000680446275M
法定代表人:郑建兴(原)
委托代理人:黄萍(人事科)      电话:0816-2484112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的社保全部父亲代办,20211222日申请人从宁波回绵阳之后,父亲将所有的原始单据交给了申请人,由于申请人过分相信流体物理研究所和科学城社保局,以前也从未核对过原始单据。申请人20211224日首次打印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第一次核实票据,并多次找过绵阳市大市社保局,与大市社保局发生了不愉快的争执,才知道流体物理研究所补办的人事档案文件上不但遗漏了申请人的名单(两份复印件证明),而且并没有为申请人购买19899-19918月期间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至今没有补签劳动合同,202216日接到绵阳市大市社保局电话,当天又去了一趟,才知道19899-19918月期间因没有流体物理研究所人事档案,2年工龄被大市社保局审核掉了。申请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所以申请人申请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仲裁请求:
1、请求确认19899-19918月期间的劳动关系.
2、请求流体物理研究所与科学城社保局、绵阳大市社保局协商并补交申请人19899-19918月期间的社保(养老保险)单位应交金额及滯纳金及个人部分的滯纳金。
3、请求追究流体物理研究所社保经办人员的责任。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2年工龄损失:1个月200元,112个月,共25-30年,200*12*25=60000元(大写金额六万元整)
事实与理由:
    20211222日,申请人在绵阳市大市社保局办理社保及退休手续,申请人递交了身份证,办事人员说需要人事档案。申请人20211224日首次打印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发现申请人19899月至19918月单位缴纳金额和个人缴纳金额均为0,申请人多次去找流体物理研究所人事科黄萍,因为疫情原因,见不到流体物理研究所领导,黄萍以领导换人了为借口,说她什么都不知道。多次打电话也无果,甚至到现在已经不接电话。20211222日,回省内办退休时,父亲将社保全部原始单据交给了申请人。2-3年前同事赵宇退休时邀我父亲一起去办了2张证明,证明上盖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公章,父亲当时复印了这2张证明。流体物理研究所人事科黄萍问我要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将2张证明的复印件交给了黄萍。黄萍20211223日找所领导协商,向科学城社保局开具的丁秀琴、赵宇等八人均为19899月招收的大集体职工的一份证明的复印件上,加盖了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的公章鲜章。另一份证明没有盖公章。此证明为几年前办退休的同事赵宇和我父亲及几个漏了名单的同事一起开的。当时流体物理研究所为什么开具体八个人的证明,申请人当时在外省,申请人不太清楚。还以为加盖了流体物理研究所公章可以代替人事档案,结果不行。申请人多次找花园科学城社保局,办事人员说一所人事科黄萍知道劳动合同的事。网上查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学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办公室电话0816-2496531,又找到科学城运输部钟楼科办大院1号楼404室科学城社保局办事人员,他跟申请人说在2018年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学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已撤销,让申请人找三楼社会事业处办公室302室办事人员,申请人用手机拍了2份流体物理研究所关于大集体招工文件的照片,一份文件为  流体物理研究所文件 流物所发〔199344号   签发:郑建兴  关于申请补办集体所有制职工招工手续的请示    另一份文件为 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劳动人事局文件 科劳人发〔199312号 关于补办流体物理研究所杨玉红等36名同志集体所有制合同制工人手续的通知
上面两份文件名单里确实遗漏了贾伟、尹训刚、施军红、曾东、郜振萍、丁秀琴、赵宇、董延强等八个集体所有制职工。
以上两份文件黑体字部分都注明是流体物理研究所补办集体所有制合同制工人招工手续的请示和通知,文件现在仍然保存在科办大院(科学城公安局大院)1号楼社会事业处302办公室,元旦前办事人员仅让申请人用手机拍照,不让申请人复印。并且说只有劳动仲裁庭或者法院的经办人才有权利复印,乘车路线:乘坐905路或者54路车,在科学城钟楼(六区)运输部下车
以上2个文件名单上的大集体职工可以退休后享受社保(养老保险)福利待遇。流体物理研究所补办人事文件上社保经办人员又遗漏了8个大集体合同制职工的名单,请问流体物理研究所经办人员有什么权利剥夺这8个人退休后享受在职期间社保福利待遇。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有了错误可以改,有错了改正了就是好事。身为国家公务员,工作疏忽、失职,不想办法弥补自己的工作过失,一错再错,知错不改,多次打电话和多次当面沟通,还是无果,为了掩盖社保经办人的过失,人事科黄萍拒绝在另一份复印件证明上找所领导盖单位公章鲜章。科学城花园社保局说配合调查。科学城科办大院1号楼404室办事人员居然忽悠申请人,他说只有全民所有制员工才能劳动仲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流体物理研究所在同一个科研所下,招聘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体制的职工在104室共同工作,一个共同的财务科,一个共同的人事科,难道出现这种局面流体物理研究所就可以推卸自己的责任了吗?
申请人当时通过全院2次招工考试进的流体物理研究所104室,申请人在19899月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分进104室最好的岗位光学镀膜,当时流体物理研究所并没有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1989-19918月属于事实用工。104室只不过是流体物理物理研究所下的一个科研室,因为全民所有制工人人手不够而招的集体所有制工人,是不可分割的一体。申请人做的光学镀膜,是在同事抛光之后将透明的、正方形的玻璃,用酒精纱布和干纱布擦拭,然后用二氧化硅等材料,在抽真空之后镀膜,镀膜后的反光镜是为军品試验打炮用的,也是为军品服务的。工作地点1041楼,并非其他企业单位,是科学城科办大院1号楼404室办事人员为掩盖自己的工作过失,掩盖事实真相而编织的谎言,说白了是为了他自己的私利而损坏他人的利益,是为了逃避工作失职的责任。(或许他什么都不知道又不想调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所很多,实情他不清楚凭什么乱说),事实在19899-19918月期间流体物理研究所104室仅是一个科研室,不是其他企业单位,也不存在企业单位的倒闭问题。经办人员的工作态度严重影响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请求劳动仲裁庭调查取证,申请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2004610日,申请人已经离职,流体物理研究所经办社保的人员将我们已离职的员工全部喊回流体物理研究所,补交19899月—19919月的社保(养老保险),申请人交了个人缴费部分74.76元(流体物理研究所记账凭证第0173-0001/0001,摘要丁秀琴交养老保险,贷方科目:其他应付款/其他/大集体养老保险,出纳和会计都签章了,经办人丁秀琴也签字了,大小写金额都有,盖有现金收讫章和附件章,这张记账凭证既证明申请人是流体物理研究所大集体职工,也证明申请人个人缴费金额已经交给流体物理研究所,流体物理研究所代办,为什么绵阳市大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参保缴纳信息上19899月—19909月个人缴纳金额为0,单位缴纳部分也为074.76元金额不高,但钱哪里去了,请流体物理研究所社保经办人员给申请人一个合理的解释,2004年补交社保之后,17年了,为什么至今单位缴纳费用的部分还没有交,绵阳大市社保局说只要把费用交了就可以了,请流体物理研究所尽快交钱到大市社保局,影响了申请人的退休档案审核时间,影响申请人准时领工资了,2年工龄更加影响申请人退休以后的福利待遇。确定了劳动关系也就代替人事档案了。这是流体物理研究所经办社保的办事人员工作疏忽、失职所致。请求流体物理研究所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并为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买单,这是无法更改的事实。
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的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请求流体物理研究所确认申请人19899月至19918月之间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经济补偿=200*12*25=60000元(大写金额陆万元整)
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绵阳市大市社保局说要人事档案、只要将养老保险费用及滯纳金交了就可以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法律制度相关规定,申请人请求1.流体物理研究所确认19899-19918月期间的劳动关系,2.请求流体物理研究所与科学城社保局、绵阳大市社保局协商,并补足19899月—19918月之间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金额及滞纳金(流体物理研究所第0173-0001/0001记账凭证为证)。3.请求追究社保经办人员的责任。4.请求确认19899-19918月期间的劳动关系之后,如果大市社保局不同意现在补交19899月—19918月之间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金额及滞纳金(流体物理研究所第0173-0001/0001记账凭证为证),请求流体物理研究所因社保经办人员的工作失职对申请人造成的2年工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
此致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一份(共3页);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
1)流体物理研究所的记账凭证复印件第0173-0001/0001一份;
(2)原集体所有制职工补缴养老保险基金明细表(表一)复印件一份;
(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向科学城社保局开具的证明复印件两份。
申请人:丁秀琴
  期: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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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2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丁秀琴女士:
  您好,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核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您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物院流体所)因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原因引发争议案件,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依法受理并于2022年3月29日依法作出裁决,目前已分别向您和中物院流体所送达了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如您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关于仲裁时效的问题。您要求确认1989年9月至1991年8月期间在劳动关系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规定,在没有时效中断或中止的特殊情况下,您于2022年提起仲裁请求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二、关于劳动仲裁是否受理补缴社保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的规定,补缴社会保险并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在劳动仲裁委受案范围。
  三、养老保险参保及社会保险费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省级统筹制度,涉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均由国家和省统一制定。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过程来说,各省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不尽相同,就我省而言,四川省从1992年4月起正式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彼时,制度统筹范围为我省境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按行业统筹的企业除外),及其在职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混岗大集体职工等。从政策规定来说,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是国有企业(含其改制后)职工,从1992年4月职工个人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起,按企业和职工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992年4月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国有企业原固定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二是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职工,从当地政府实施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月起(补充说明:我市集体所有制企业实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时间与全民所有制企业一致),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为缴费年限,在此以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我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参保职工,在1992年4月以前,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直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1992年4月及其以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累计缴费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同时,为确保准确严格执行政策,防止参保人权益受损,根据您预留的个人身份信息,我局认真核实了您的参保缴费情况,因涉及个人隐私,不便在网上发布,如需详细了解,可联系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2241910、2241006)。在此也特别温馨提醒,连续工龄(即: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以个人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如您有认定连续工龄方面的业务需要,可携密封完好的完整个人原始档案到市社保中心核定。
  感谢您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服务。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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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31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速回复#2022年3月29日通知我去拿送达回执,书记员把给单位的回执给我了,知道我会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应该给我的送达回执签了字却没有给我。在仲裁庭上我补充了6个证据复印件合相应的原件。

发表于 2022-4-1 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那年公布实施的,想必不在你所述时间之列,两年社保你只交了74.76元,找单位要六万,过了吧,何况当年的大集体给过你们补偿了与退休无关,洗洗睡吧。

 楼主| 发表于 2022-4-1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流体物理研究所在我1991年离职之后没有给我任何补贴,2004年6月10日打电话找我回单位补缴1989-09-1991-07之间的社保个人缴费部分74.76元,但是2021年的12月24日,申请人第一次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上显示参工日期为1989-09-01,初次缴费日期为(年度)为1990-01,单位缴费合个人缴费部分均为0,请问为什么?我在20222春节之前又去科学城社保局找原因,碰到大集体同事郜振萍,她说她找了所里财务科的,她也是文件遗漏名单的8人之一,她告诉我我手里少了一张红色的单据。我这时候才知道流体物理研究所收了我的钱,并没有给我交社保费.单位在仲裁庭上胡搅蛮缠说自己缴费了。为其代理的律师不懂财务知识,也不懂劳动法,不管多久实施单位在员工90年视同缴费之前参加工作的大集体职工,都算工龄,包括离职的职工,必须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单位其他同事交了社保,为什么不给我交呢?单位现在既不想给我补交社保,又不想赔偿,这样做合适吗?还不如私企单位,我曾经在2013年同一个仲裁庭绵劳人仲案字【2013】第53号,经调解,四川绵阳重业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我在离职之后,公司同样补缴了社保。2022-01-04,我又打印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初次缴费日期变成了1991-08,而且绵阳大市社保局对我说只要补养老保险参缴就可以了,如果单位补缴了,大市社保局为什么还让单位补缴。2022-01-21我办理退休手续时,又打印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保缴费信息,参工日期变成了1991-08-01,单位说不知道,并且多次打单位人事科电话不接。本人无奈之下先签字,社保局经办人员签章,先办理退休,再劳动仲裁。2022-01-29基本养老保险核定通知单参工时间变成了1991-08.
       网上查到90年视同缴费之前,大集体职工全部算工龄,我当年在一起工作的同事都算了工龄,我离职了,单位收了我个人缴费部费,贪污了不说,既不不缴社保,还不赔偿,疫情之下,绵阳没有劳动法了,我曾经在仲裁之前咨询过其他律师,仲裁请求没有超过法定仲裁时效,我退休打印绵劳人仲案【2022】66号  仲裁员是副院長   郑本力居然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书记员耿丽居然将被申请人的送达回证交给我了。为什么仲裁时间不同,裁决的结果也不同,谁能告诉我。公理何在,建党100周年,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绵阳市大市社保局为什么不让单位补缴社保。
       90年之前视同缴费的年限单位未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后需要支付赔偿,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

 楼主| 发表于 2022-4-1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刀见雪 发表于 2022-4-1 02:04
劳动合同法那年公布实施的,想必不在你所述时间之列,两年社保你只交了74.76元,找单位要六万,过了吧,何 ...

你自己在网上查一下就知道了

发表于 2022-4-7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找科学城社保局或绵阳市社保局或者游仙社保局

 楼主| 发表于 2022-4-7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了科学城社保局和大市社保局多次,科学城社保局让找单位人事科黄萍,大市社保局说只要补缴社保就可以了。补缴也是单位补缴,我个人缴纳的部分在2004年6月10日已经补交给流体物理研究所了。

发表于 2022-4-15 09: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劳动监督管理不严,我行我述,不像上海,江苏等地,随时随地都有人下企业等部门检查,为职工买社保,和按时发工资,加班费等情况,而绵阳市现没为职工买保险的太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22-4-1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2022年4月8日,流体物理研究所打电话找我,双方见面并出示了流体物理研究所2004年10月14日记账凭证第260号1/1原件,2004-06-10其他应付款-丁秀琴交养老保险明细,中国工商银行客户存款对账单,原始单据都加盖了单位公章鲜章,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都交给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现在是科学城社保局又让我找单位出面查账,科学城社保局会计觉得时间太久了,她觉得麻烦,不想查账,让我不要报太大的希望。绵阳大市社保局看了记账凭证和其他原始单据说社保转给科学城社保局,没转给他们大市社保局,科学城社保局没有办理转移手续。两个社保局在踢皮球,影响我下一步的进行了,影响我办转移手续了,更影响我个人利益了。我把这件事已经举报到中央第九巡视组,希望能够尽快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2-4-25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22-4-22 13:54
丁秀琴女士:  您好,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核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查,您与中 ...


2022年4月8日,流体物理研究所打电话找我,双方见面并出示了流体物理研究所2004年10月14日记账凭证第260号1/1原件,2004-06-10其他应付款-丁秀琴交养老保险明细,中国工商银行客户存款对账单,原始单据都加盖了单位公章鲜章,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都交给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我4月8日才知道缴费了,怎么说超过仲裁时效。1989.09-1991.07单位和个人都交费到科学城社保局,视同缴费的年限 不用缴费只算工龄就可以了,为什么科学城社保局收了费,大市社保局还要删我的2年工龄,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缴费期限连续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找借口删工龄呢?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更不容易。只要补个人事档案就可以了。

 楼主| 发表于 2022-5-4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22-4-22 13:54
丁秀琴女士:  您好,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核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查,您与中 ...

      请教一个问题,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知道流体物理研究所和我个人都已缴了社保养老保险费,居然还让我去劳动仲裁,这不是浪费我的时间吗、2022年4月8日流体物理研究所提供记账凭证第260号1/1和其他应付款明细,中国工商银行对账单,并加盖单位鲜章,证明养老保险费用转至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8日我已将让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看了这些证据并让他们复印了这些证据,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科没有查到这笔养老保险费用的资金转向。1992年以前都视同缴费,1989.09-1991.07期间视同缴费(即使单位和个人不缴费)单位也应算工龄部分,那么为什么我在2021年12月份,2022年1月29日办理退休手续前,绵阳市大市社保局还说只要补缴社保养老保险就可以了?请问视同缴费为什么还要补缴?
       既然2022年4月8日已经查明社保养老保险已经补缴了单位和个人部份,绵阳市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社保局说只要出具转移手续,请问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什么不出具转移手续?我打电话12333找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象我这样的情况,只要补办人事档案或者单位开证明就可以了。为什么两个社保局异口同声说要人事档案,我打电话找过流体物理研究所人事科工作人员和领导,请他们和社保局协商补人事档案,社保局却不让流体物理研究所补人事档案。流体物理研究所和我情况相同的,人事档案中被遗漏8个人名单之一的郜振萍也补了这期间的工龄,而且总体工程研集体所有制在五年前有认识的人退休,A4纸开了张类证明什么时候招进去的,盖了单位公章即可.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社保局对她们也认可了这2年的工龄。为什么疫情这几年退休,社保局却找借口减工龄,1989.09-1991.07离职,2004.10.14补缴单位和个人部份,1991.08又补缴了,工龄是连续的,我在四川兴事发集团公司离职后算了工龄,在重业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离职后也算了工龄,只要单位和个人都缴了社保。请问流体物理研究所单位和我个人2004年10月14日都补缴了社保,社保缴费年限是连续的,流体物理研究所开了证明,劳动仲裁也确认1989.09-1991.07这两年的劳动关系,疫情这3年,大家都不容易,社保局还有什么理由拖着不补我这2年的工龄,损害了我的个人利益,请问社保局这样做合适吗?
   

 楼主| 发表于 2022-5-1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有理由拖着不办理吗?我昨天去找他们,叫我不要着急,他们说他们几个人找过绵阳市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着绵阳市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他们回复。我昨天打电话给绵阳市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说我劳动仲裁了,裁决书上说1989.09-1991.07劳动者确实和流体物理研究所存在劳动关系,流体物理研究所愿意对没签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两个月的工资,我说没多少钱,我可以对忽略不计。裁决书可以当劳动合同用了,我考初级会计师学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制度了的,为什绵阳市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要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劳动合同?
       总体工程研集体所有制在五年前有认识的人退休,A4纸开了张类证明什么时候招进去的,盖了单位公章即可.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社保局对她们也认可了这2年的工龄。
        现在是疫情期间,同样方式的证明却起不到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22-5-1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22-4-22 13:54
丁秀琴女士:  您好,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核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查,您与中 ...

请问绵阳市仲裁裁决书确认劳动者和流体物理研究所1989.09-1991.07确实存在劳动关系,而且流体物理研究所也愿意为未签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什么劳动仲裁裁决书不能作为劳动合同,流体物理研究所并且开了证明,加盖了公章鲜章,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社保局为什么不认可了这2年的工龄。

 楼主| 发表于 2022-5-2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22-4-22 13:54
丁秀琴女士:  您好,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核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查,您与中 ...

前几天去找过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邱景林告诉我,他们几个人找过绵阳市大市社会保障局了,要过段时间,绵阳市大市社会保障局部门多,审核需要时间。2022年5月26日,我找过绵阳市大市社会保障局退休科刘科长,我问刘科长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到底应当出具什么手续,他说四川省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办了几十个人了,应当知道出具什么手续。我该相信谁?疫情期间,两个社保局就应该不解决问题,推萎、踢皮球吗?

发表于 2022-5-28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虽小。的确大爷多

 楼主| 发表于 2022-5-28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拖了6个多月了,心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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