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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的陶妍宇法官,说你不聪明比说你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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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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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员额法官,竟然天真的认为让锦旗哥写下一份不公开释明笔录地承诺,就可以阻止锦旗哥向社会披露释明信息!其竟然不知道,只要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可。你逼锦旗哥书面保证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不许“犯罪”就不能“犯罪”!这样的逻辑很荒谬!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在一审的审判逻辑不明确的情况下,自己无需向一审法官请教,自己有权随便胡乱猜测。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代收借款人就是借款人,哪怕代收款人不认识出借人!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无需通过磋商、无需通过肢体、语言、甚至眼色、就可以达成借贷合意。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就算原被告没有达成借贷合意的可能,作为法官,也可以推导出双方已经达成借贷合意!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借款人主动现身,法官也可以否认其借款人身份。让其从法律责任中走开。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关键证据可以解读出正反两个证明目的。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关键证据三个逗号,就可以是错误判决的理由!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当事人不指出法官对关键证据的理解错误,哪怕是当事人收到判决后才知道你理解错误,也可以脱责!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判决生效后,可以再传当事人到庭并征询其是否同意增加被告!其竟然不知道,征询结果完全有改变判决结果的可能,而只要有这种可能,则判决非法无效,所以,要维持错误判决,不征询比征询好!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限制了锦旗哥公民代理权利,就可以天下太平!社会多元,就算锦旗哥是另类,也值得你尊重!请收敛你眼中闪现的杀机!
唉,说你什么好呢!
锦旗哥跟你无怨无仇,锦旗哥对事不对人!锦旗哥发声,只是为了公平正义,只是为了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只是为了获得法院系统的精神物质奖励!锦旗哥没你想的那么不堪!
正义也许迟来!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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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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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不想再针对此事发文章的,是陶妍宇欺人太甚!其比一审法官的素质,实在是差了太多!锦旗哥决定,多发点文章,希望能够帮助、教育到陶妍宇法官!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为了不开新贴,所以把修改后的贴文作为主题贴的跟贴,为什么就通不过审核呢?

 楼主| 发表于 2022-6-12 06: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做法治建设者而非破坏者,是锦旗哥的终身追求!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锦旗哥接下来为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普法的标题是《正告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必须以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为前提!》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2: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碰瓷法院检验“公正”成色!锦旗哥可谓义薄云天!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4: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你怎么可以这么蠢?这也会是锦旗哥接下来的标题!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5: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说你蠢是爱护你!(新文章标题)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20: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中院不纠错,陶妍宇不认错!锦旗哥就发五百篇文章帮助他们!立字为据!

 楼主| 发表于 2022-5-15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言不惭,锦旗哥指导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办民间借贷案!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769279097832239

 楼主| 发表于 2022-5-1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言不惭,锦旗哥指导成都中院陶妍宇办民间借贷案!
  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要办仅凭转款凭证提起的民间借贷案,锦旗哥的经验是,需要先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以下简称第17条)。

  第17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锦旗哥认为,第17条设计的初衷,主要是是缓解司法现实中出借人过重的举证压力,现实大部分出借人之法律意识还不够强,严格遵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1条对于举证证明的责任承担之规定,出借人难于举证,不利于其权利保护以及避免不当得利诉讼的泛滥。

  作为法官审理民间借贷案,陶妍宇应当对第17条有如下正确的认识!

  首先,第17条并不是简单的“减轻原告举证责任”,事实上,该条就原告之举证责任分阶段加以安排,当原告仅将转账凭证作为证据,而缺乏其他证据加以证明借款合意成立之时,该转账凭证形成证明借贷之合意存在的初步证据,具有其独立的价值,借款关系短时间“表面”成立。

  其次,该条款承认原告的初步证明责任,这里的初步证明责任能够参照大陆法系诉讼法理里面的“表现证明”或“大致推定”,属于间接证明,凭借高度盖然性法则作为基础,自间接的事实推定主要事实的存在,即在原告提供转账证明证明借贷关系之存在,被告没有抗辩或者其抗辩不利的时候,可以认为双方借贷关系成立。

  再次,可以认为该条背后暗藏一个“推定原则”,就是转账证据能够推断借贷合意的存在,于这个阶段原告不需要再提供其他证明借贷合意存在的证据,但在被告提出有力反驳之时,原告方需要对存在借贷的合意进一步举证。

  根据第17条规定及含义,锦旗哥认为,陶妍宇法官审理原告仅凭转账凭证提起的借贷争议类案件的步骤是:一,要求原告提供金融机构之转账凭证;二,要求被告提出抗辩,并就抗辩事实举出证据;三,如果原告坚持借贷关系成立,则要求原告就双方形成借贷合意进一步举证。

  接下来,陶妍宇法官可能要问,什么是借贷合意呢?

  借贷合意是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之基础关系的认定,但是,不管是《合同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均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是借贷合意,然而自上述法律规定里面可以推断出法律对于借贷合意之要求。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此条是对于借贷合意之内容要求,借款双方应当对于借款之前述事实于借款合同里面加以明确,反言之,如果合同里面具有了上述条款,就可初步认定其是借贷合意。

  根据《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借贷合意是可以通过上述条款列举的各种事实及因素反映出来,诉讼当中,倘若没有书面的借款合同,债权人需要得以证明借贷合意之事实,亦即是说需要结合上述提到之事实和因素对于借贷合意加以证明。

  综上可见,借贷合意是借贷双方就“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借贷合意可以通过当事人经济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反映出来。

  ​借贷合意是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

  形成借贷合意,这就需要借贷双方磋商、磋商、磋商,重要的事实说三遍!

  在仅凭转款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纠纷(2021)川01民终20929号案件中,借贷双方并不认识且未见过面、又无中间人、介绍人、保证人,借贷双方未通过语言、文字、肢体、甚至眼色进行磋商,不可能达成借贷合意,基于借贷合意是借贷关系成立的基础,陶妍宇法官,你在审理本案中,应当明确告知原告不追加真实借款人可能面临的后果,若原告不同意追加,你应当直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致电13340885278,锦旗哥愿意24小时为你服务!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更美好!

  ​不谢!

  ​​​​

  

 楼主| 发表于 2022-5-16 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锦旗哥“碰瓷”法院检验“公正”成色,陶妍宇负隅顽抗终将失去民心!

因单方面认为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作出的(2021)川01民终20929号案判决是枉法裁判,锦旗哥陆续发表了《“被告”、“案外人”分不清   四川三级法官是真蠢还是真坏?》、《成都“十优”律师和四川三级法官智商为零,我替尔等惭愧》、《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说你蠢比说你坏好》、《大言不惭,锦旗哥指导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办民间借贷案!》等文章,内容中不乏“蠢、坏、无智商、自首、欺负当事人、枉法裁判、恶行”等言词!文章中,锦旗哥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给出了陶妍宇法官枉法裁判的理由并建议陶妍宇法官去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投案自首。  

    锦旗哥本来认为,自己言论涉嫌歪曲事实并对陶妍宇等法官公然侮辱诽谤,为获得从轻处理,故于2022年5月6日,到青羊公安分局草市街派出所投案自首。派出所详细询问并登记后,宣称会请示分局法制大队以确定是否受案处理。
    为让陶妍宇法官及有司第一时间了解言论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上述文章发表后,锦旗哥都会在第一时间通知陶妍宇法官并艾特成都网警巡查执法、成都青羊公安、青羊法院、成都中院、四川高院等部门查收,并表示希望陶妍宇法官及上述部门回应关切以正视听,采取有效措施呵护司法公信力,避免因锦旗哥认知有限而带来负面影响。
    锦旗哥认为,自己发表涉嫌侮辱诽谤法官的文章是用碰瓷的方式检验法院“公正”成色!本身目的是维护公平正义,是为了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锦旗哥同时认为,如果陶妍宇法官的判决是公正的,则自己就涉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之情形,轻则应处五日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重则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反之,则陶妍宇法官应当向成都中院郭彦院长说明错判情况,从而让郭院长发现案件错误并提交审委会讨论从而启动案件再审。
    旗哥护法负重前行,可谓用心良苦!
    然而,陶妍宇法官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2021)川01民终20929号案判决是枉法裁判后、在锦旗哥发表了上述文章声讨后,却仍然能稳如泰山、纹丝不动,貌似一点也不在乎上述文章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这到底是几个意思?难道是欲将负隅顽抗进行到底???
    锦旗哥表示,绝不善罢干休,会“碰瓷”到底,直到正义声张,不法投降!



  

 楼主| 发表于 2022-5-16 06: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日的标题可能是: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你是否清楚错判对社会的影响?

 楼主| 发表于 2022-5-16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问题,平反错案是阻止锦旗哥发声的唯一途径,求版主帮转!

 楼主| 发表于 2022-5-16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日标题,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锦旗哥是否会步南通张卫国之后尘?

 楼主| 发表于 2022-5-17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锦旗哥是否会步南通张卫国之后尘?

  2022年4月24日起,因单方面认为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作出的(2021)川01民终20929号案判决存在“陶妍宇法官在错误猜测一审审判逻辑启动对一审案件的审查,并在原被告双方不可能达成借贷合意的情况下,在诉讼中不依法追加真实借款人,却让被告(代收款人)承担还款责任”等情形属于枉法裁判,锦旗哥通过麻辣社区、绵阳锦旗哥冯勇军的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号陆续发表了《“被告”、“案外人”分不清四川三级法官是真蠢还是真坏?》、《成都“十优”律师和四川三级法官智商为零,我替尔等惭愧》、《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说你蠢比说你坏好》、《大言不惭,锦旗哥指导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办民间借贷案!》等文章,内容中不乏“蠢、坏、无智商、自首、欺负当事人、枉法裁判、恶行”等言词!文章中,锦旗哥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给出了陶妍宇法官枉法裁判的理由并建议陶妍宇法官去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投案自首。

  锦旗哥发现,百度以“陶妍宇”为关键词搜索,相关文章首页可见。

  锦旗哥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保护合法的维权方式,保护言论自由,但此种自由和保护,绝不是建立在以非法方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法官作为特殊的群体,承担着定纷止争的重要职责,坚守着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一名正常履职的法官,职务行为应当受到保护。

  恶意侵权,必受打击,2021年7月,江苏南通人张卫国就因发帖捏造事实诽谤案件承办法官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锦旗哥发表前述文章是否真的基于义愤公义发声?其目的是否真的只是为了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这种行为的背后是否有境外黑恶反华势力的参与?锦旗哥觉得相关部门是时候介入调查处理了!

  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你认为锦旗哥会步南通张卫国之后尘吗?

  

 楼主| 发表于 2022-5-1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版主加精!

 楼主| 发表于 2022-5-17 17: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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