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陶妍宇法官,包庇“犯罪”,你将无路可退!
为正义发声,锦旗哥从不缺席!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锦旗哥会将陶妍宇法官所办理的枉法裁判(2021)川01民终20929号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本案案情是,原告仅凭转款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对借款事项不予认可,答辩称自己仅提供卡号给案外人代收款,实际借款人系案外人,应由案外人偿还。案外人到庭陈述认可借款,但称系与原告丈夫达成借贷合意并借款,并称其与原告丈夫(合开公司)有其他债务,已经充账还清。 一审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还款,被告不服,上诉到成都中院。 成都中院金融庭陶妍宇法官主审本案,在判决生效五个月后,通知原告到庭进行了如下对话: 审:借款之前认识被告吗? 原告:我看到过只是没打招呼。 审:案外人两次出庭均称其是借款人,借款和被告无关,你怎么看? 原告:他乱说的,怎么可能无关,被告和案外人一起做生意。 审:案外人称案涉借款已经在与你老公合伙经营的生意中抵扣了,你是什么意见? 原告:不可能,这是两回事情,借钱是在一起合伙搞生意之前借的,当时都没有说搞公司。 审:为什么没有出借条? 原告:当时说的一个月还是三个月就还,期限很短,我老公和他们是朋友,我也不好意思找他们打借条。 审:根据一审法院的认定,案外人和被告可能是共同借款人,如果追加案外人为被告,你会多一份还款保障,对此你怎么看? 原告:我对案外人印象不好,觉得他是不靠谱的人,不会借钱给他,追加无意义,不可能多一个还款主体。 审:你向法庭陈述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是通过什么方式? 原告:通过我老公找的被告,应该是当面问了的。 审:你保证你在法院说的每句话都是如实陈述,没有向法院做过任何虚假陈述吗? 原告:没有,绝对没有。 审:再次提醒你如果向法院做了虚假陈述或进行虚假诉讼,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轻则罚款重则拘留,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你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通过陶妍宇法官与原告的沟通记录可见,是否虚假陈述、虚假诉讼就看原告的保证有无水分了! 锦旗哥认为,保证若是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本案中,原告明知,其与被告并不认识,不具备通过语言、文字、肢体、眼色甚至心灵感应(玄学)与其进行磋商借款事项并达成借贷合意的可能,故其就借贷合意举证,明显不能!原告本案是在无借贷合意的情况下,虚构了借贷关系提起诉讼! 另外,本案中,原告诉称借期三月,期限届满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之后原告后多次催要借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甚至避而不见。 但是,事实上也并非如此! 陶妍宇法官,你在判决后传唤原告到庭询问上述情况,应该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告涉嫌虚假陈述、涉嫌虚假诉讼了吧? 接下来,该怎么做,不用锦旗哥教你了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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