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女轻伤无疑 反动派危言耸听
受害人黄发 非学生妹明矣 造谣惑众可见一斑 不一而足一票否决也
工伤死亡赔偿金六十万以上 而况死者有四 杀人死罪 区区六十万尚不足以满足其中之一 故适足铁证轻伤而已矣
举国法学家公检法皆不以为强奸未遂 轻伤可私了 六十万绝不贱 警察非徇私枉法也
监控无所不在 堪称天罗地网 强奸犯岂敢众目睽睽之下大开杀戒乎
杀死四人 必报公安厅 警察岂敢大事化小 隐瞒不报乎
人命关天 公安厅督办 异地执法 保护伞力所不及 无人包庇杀人犯明矣
死者有四 铁证如山 纸包不住火 派出所不敢违法犯罪 杀人犯亦无力贿赂明矣
考问仗义执言者 换位思考 尔曹身为警察 若包庇杀人犯 受贿少于百万值不值 杀人犯有几个百万以为封口费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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