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的责任。但有过错不代表因果关系存在,患者仍应负有对过错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如果医疗机构的过错与损害后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即因患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另外,关于医方主张本案争议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期间届满后,发生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效果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有利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或损害后果出现一段时间后,患者通过某种途径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也可以此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但最终超过20年患方未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一种主观状态,在很多情况下,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受害人不一定能够马上知情。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制度,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诉讼时效即可中止、中断和延长,但是诉讼时效的延长只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要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方式来行使,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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