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马滨,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半岛大院小区业主,因我实名举报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纪委副书记曹雪松,并于2021年5月24日在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半岛大院小区内在由原翠屏区西郊街道党工委书记曹雪松一手主导操纵的《半岛大院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投票现场,说了几句维护广大业主和自身权益的真话实话,被他们打击报复陷害,于2021年5月28号被翠屏区公安局民警以了解情况为名骗至翠屏区公安局内后先以妨碍公务罪刑拘我,后以寻衅滋事罪逮捕;2021年12月30号,翠屏区法院副院长杨光无视我方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正当权利、无罪证据和案发现场视频里显示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等铁的事实,在没有直接有效证据,仅凭一些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编造的与案发现场视频内容不符的虚假证词和办案人员捏造篡改出来的所谓口供等子无虚有的证据(有视频资料为证),以寻衅滋事罪判我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上诉后,于2022年7月8号,经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本案作为四川省首列“小区业主因维权被寻衅滋事罪”,入选由网络公众号“巴蜀法眼”于2023年初发表的《我心目中宜宾2022年影响全市的八大法治事件》。
我于2022年7月被翠屏区法院取保候审,在其后的一年中,翠屏区办案的检察官、法官多次与我方协商,只要我认罪就可以判我缓刑或者免于处罚,都被我拒绝了。在拖了一年多后,翠屏区法院于2023年8月17号再次采用由翠屏区公安办案人员编造造出来的证人证言,加上原一审中做伪证的证人证言和一些莫虚有的证据再次判我1年6个月。
为了到达让我再次入狱,好保住头顶上的乌纱帽,逃避法律严惩的丑恶目的,翠屏区公安办案民警从2023年4月26号起,多次采用威胁强迫等手段,胁迫半岛大院小区业主到公安机关接受问询,违反了宪法中公民配合警方办案、接受警方问询程序的相关规定,并私自编造篡改问询笔录,哄骗业主签字;连作为一名执法者的翠屏区公安局副局长张锐,都不惜知法犯法,跳出来在法庭上做伪证。并且翠屏区公安局于2023年8月11号,在未电话联系告知我要被收监的情况下,谎报我是网逃人员,由宜宾市公安局网逃办警官到我家中抓我入狱,这是他们对我进行打击报复的又一个铁证,由此可见其背后的黑恶势力有多大,有多么丧心病狂,胆大妄为!他们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披着执法者的外衣,背后却干着肆意践踏法律秩序,徇私枉法的勾当;连再审法官私下都劝我说:“你的案子我做不了主,我们合议庭也做不了主,你要是上面没有关系就认个罪吧,判个缓刑好保住工作”。我谢绝了她的好意,告诉她我是被陷害的,绝不认罪,也决不会向那些人屈服的,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最终会还我一个公道的。他们可以在翠屏区一手遮天,但宜宾市、四川省、北京的天他们就未必都能遮得住!我一定会与他们抗争到底,不死不休!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我坚信一定会看到拨云见日的那天。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2023年11月9号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二审法庭上,法官和公诉人对于我在案发现场向主办方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和新天社区在场的领导提出合理述求的正当维权行为,各自向我提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有两条我认为应该值得去大家深思。法官问:“你知道除了到现场提诉求外,还有哪些可以正当维权渠道?”对于这个问题我还真的有点不知如何回答才算是正确答案;说实话作为一名从小接受爱国主义、英雄主义教育,有着30多年党龄的一名老共产党员退伍军人,我和大多数普通老百姓一样,在这方面始终坚信党和政府,一定会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的。也就是抱着这个信念,才促使我和我的小伙伴们从2019年初开始,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向宜宾市政府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反应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和新天社区部分领导伙同我半岛大院小区开发商长隆置地公司及其下属的正嘉物业公司,他们相互勾结,带头侵占、瓜分我小区包括汽车消防通道、业主活动中心在内的几千个平方的公共区域,以及小区存在的各种民生问题,如:大多数电梯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入户防盗门变成防火门、没有可视电话,物业公司管理混乱,物业合同到期既拒绝退出,又私涨物业费,进行无合同管理,并私自外包小区公用停车场等等存在的相关问题。他们还千方百计使用包括行政手段在内的各种手段阻扰我小区前业委会牵头依法组织小区业主进行正常的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致使我小区两年多处于无序管理中,相关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2021年初,原西郊街道党工委书记曹雪松召集包括我在内的5名业主代表在街道会议室召开了《半岛大院小区相关问题协调解决会》上,公然宣称半岛大院小区的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由他来主导,不服就去告他投诉他,还说“难得你们连打行政官司的50块钱都没有吗?没有我给你们联系援助律师”等等挑衅的言语。态度极其嚣张跋扈。
应曹雪松的再三要求,我开始向国家纪委监委网站、国家信访局网站、宜宾市纪委、翠屏区政府对他不断进行实名举报信访。2021年3月的一天,翠屏区纪委的两名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到他们的办公地点接受问询,在问询过程中我多次告诉他们由于曹雪松已经在利用其手中权利,违法操纵我小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当务之急急需解决的是曹雪松的相关问题,可他们却一再要求我从2019年的投诉说起,说不着急时间有的是,我们从头开始了解,后面再说曹雪松的问题;可才到下午五点过他们又告诉我他们要下班了,改天再继续。可直到现在都没有了下文。之后曹雪松还在不同场合宣称“我知道有人在告我,给我小心着点”等等威胁言论。并且我向翠屏区法院、宜宾市中级法院对以曹雪松为首的西郊街道政府提起的行政诉讼都被不予受理。
后来检察官对我发问,“就算你在案发现场提合理诉求也需要搞清楚那是个什么场合”。他的言下之意我理解为案发现场进行的投票活动是由西郊街道党工委曹雪松以政府部门的名义主导组织我半岛大院小区业主进行投票的现场,你们这些小老百姓就不能大发厥词,只能俯首帖耳地服从,那就不是让你们说话的地方,即使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不行。我认为这位公诉人可能忽略了以下几点:
1、投票现场是在我所在小区内进行的,投票内容是《半岛大院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作为小区业主的我难道没有发言权?
2、依照我国民法典第百七七条、二百七十八条、二百八十条、二百八十一条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新一届小区业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应由小区前业委会牵头组织小区全体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街道政府部门只应依法起到指导协助的责任,而非主导。
3、作为时任西郊街道党工委书记的曹雪松知法犯法,先是滥用职权强行主导我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和业主大会章程的修订工作;再违反选举法,剥夺广大业主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人唯亲,指定业主代表,连没有业主资格的邓曙光都成了小区业主代表,最后还成了由“曹大人”亲手组建成立的小区新一届业委会的党支部书记;由曹大人主导操纵制定的《小区议事规则》中的几条主要条款如:社区工作人员有一名必须直接进入小区业委会;社区工作人员要优先进入小区业委会;弃权票计入多数票等条款违反了我国现行的选举法;未交物业费的业主不能进入小区业委会等等条款,违反了民法典二百七十七条、二百七十八条、二百八十条、二百八十一条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曹雪松他们之所以甘冒被党纪国法制裁的风险也要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就是因为他们害怕由我小区业主自主选举出来的新一届业委会,可能会损害到他们一伙在我小区的既得利益。
对于他们的这一系列的违法行为,我作为一名业主,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几十年的老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当看到党内有人带头违反党纪国法的时候,当看到广大人民群众及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时候,连站出来说几句真话、实话的权利都没有了吗?说了就要被抓、被判刑、被关进监狱?现在已经不是1923年,也不再是1925年了,现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2023年,如果就因为我只是在案发现场说了几句实话、真话 ,发表了一些维护人民群众和自身合法权益的言论的行为,都成了犯罪行为的时候,这让那些为了捍卫人民利益而献身的革命先烈们情何以堪?让我们的党情何以堪?宜宾市的公检法机构难道不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法机构?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还不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的法院?难道就因为陷害我的是宜宾市翠屏区纪委副书记曹雪松等人,他们披着公务员和执法者的外衣,你们就要把一件明显属于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冤案,变成一场所谓的寻衅滋事的闹剧?
举报人:马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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