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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交警] 西充县交警大队不要“踢皮球”,认真准确回复执法不公的几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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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陈军,是西充县的一名大车司机。现怀着对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就2024年9月23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向麻辣社区、各级领导、全社会网友、媒体求助并实名反映,期望能得到专业、公正的处理。
2024年9月23日,驾驶吊车沿国道212线西充县环城路与阳光路T字型交口处直行。该路口当时既无红绿灯设施,也未设置限速标志线。在此情况下,一辆黄色小型面包车停在路口,严重遮挡了我的视线。就在此时,一名54岁妇女骑电动自行车从面包车背对我的另一侧绕过,自车头前方突然冲入并停在路中间。从我发现她到事故发生,仅有1—2 秒的反应时间(从面包车处至出事点距离约5—6 米),由于时间极短,我来不及准确判断其行驶方向意图,虽紧急踩下刹车,但车辆因惯性仍前行,不幸将其连人带车撞倒并碾压,导致其死亡。
2024年10月22日,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511325120240000044号),认定我对本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被害人负次要责任。我认为该责任认定书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以及责任比例划分明显失当的问题。交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的依据为车辆超速且观察不仔细。然而,事发当时该路口并无任何限速标志(据了解,事发路段限速标志于2024年7、8月份拆除,事发后11月中旬才重新安装),虽经检测我车辆行驶速度为47—48码,交警称该路段限速40码,但此情况不应成为判定我负主要责任的唯一理由。
基于此次事件,我认为西充交警在责任划分过程中存在执法不公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其一,受害人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无牌无证车辆,依据相关交通法律规定,此类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这一违法行为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因素之一。
其二,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未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若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应当从这些设施通过,并且应当下车推行。而受害人不仅未走人行横道或使用行人过街设施,还直接横穿机动车道,未按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意图在斑马线上左转弯,在未看清路况且未确认前方安全的情况下,贸然冲入正常直行车辆的必经之路,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其三,在场目睹整个事件全过程的黄色小面包车驾驶员杨先生,在给交警的笔录中明确表示,其个人认为受害人在此事件中的过错更大。
其四,事发路口未设置交通信号灯,这一因素不容忽视。在西充县城区的行车道路路口,设置红绿灯对于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至关重要。据了解,该路口此前已多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此次事故的发生与缺乏红绿灯引导密切相关,这也反映出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失职。
其五,事故发生后,我始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但对方态度较为极端,甚至当众表达不合理诉求。在此情况下,西充交警未能全面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责任判定,而是受传统“死者为大”思维影响,未能充分考量事故发生的多种因素,导致责任划分不公。
其六,通过对全国各地类似交通事故案例的调查了解,在类似情况下,交警责任划分通常是突然冲出的转弯车辆承担全部责任,或考虑经济赔偿因素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基本未见直行车辆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且该路段曾发生过类似交通事故,当时西充县交警大队能够公平公正地划分责任,此次却对我驾驶的直行车辆判定主要责任,令人难以理解。
综上所述,我认为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我的案件处理有失公平公正。我愿意承担事件中我应负的责任,但坚决认为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在多次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无果后,现特向麻辣社区、各级领导、全社会网友、媒体寻求帮助。恳请领导能够关注此案,监督案件处理过程,确保公平正义得以维护。
附件:陈军实名反映西充交警责任划分不公平公正[已回复]
https://bbs.mala.cn/thread-16695607-1-1.html


情况反映人:陈军
联系电话:13771292504
2025 年 2 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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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8: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相同案子,转弯不让直行死亡的不是主责就是同等,所以这个案子为啥如此划分,请相关人员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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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 15: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限速30超速253%同等责任,这个案子没有限速标志的情况下,跑的47说的限速40被判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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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5 09: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偏待的有恃无恐,都是成年人,都是道路交通参与者,哪有什么弱势群体,那是在纵容违规!


发表于 2025-2-27 18: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2-27 19: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公平。我开车快三十来年了,遇到这种按喇叭不听,鬼探头的都没办法,这么大的车喇叭声肯定不小,我不信她冲的时候毫无察觉,如果转弯正确也是能避免的。建议你…

发表于 2025-2-28 1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划分不公平,怎么啥过错全在大车驾驶员身上,如果说以死者为大来划分责任,而因此逼死了司机,是不是意味着执法办案部门得承担起这个责任来

发表于 2025-2-28 18: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2-28 18: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她占的是你的必经之路,占的是你行驶的机动车道路,抢行占道按喇叭又不听,怎么能说是你撞的她呢,明明是她来撞你又偏偏没撞赢,她如果不在哪里停着,咋会有后面的事,又不是你转弯不让她直行。楼主表达都不会表达。

发表于 2025-3-2 14: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2 16: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2 17: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人横穿马路当场死亡判主责,更何况那个无牌无证不合规定乱转弯不听喇叭不让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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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 20: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3 1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7 21: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7 2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田欣 发表于 2025-3-7 21:51
本案再加两处:无牌无证“鬼探头”
[qf_video w=720 h=1280 poster=https://picapp.mala.cn/forum/20250307 ...

无牌无证鬼探头转弯不让直行横穿机动车道没有从斑马线处推行

发表于 2025-3-1 15: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1 17: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1 17: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19 07: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发时该路口无任何限速标志,警方提供的限速牌离事发地超过了3公里,最主要的是车子也并不是从限速牌那里经过的,行径道路也没有遇到一个限速标志标线,所以怎么知道限速多少?就算说超速了,7码也不能成为主要责任的依据,直行鸣笛遇鬼探头怎么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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