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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新舆情] 山东临沂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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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8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山东临沂一则“55岁农妇杨宝花辱骂法官,被罚款10万元并拘留15日”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

  回顾整起事件,2023年,临沂村民王永来遭同村孙运省持羊角锤殴伤,鉴定为轻伤二级。2025年6月3日,临沂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处孙运省拘役三个月并赔偿约2.5万元。对此判决不满的王永来妻子杨宝花在判决后前往法院执行大厅与承办法官理论,情绪激动并说出“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等话语。法院认定其在法院场所侮辱、谩骂工作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作出罚款10万元并拘留15日的决定;当事人家属随后在规定期间内缴纳罚款,杨宝花于拘留期满后获释。

  事件曝光后,舆情迅速发酵。网民普遍认为判决不公,“再代入杨宝花的角度,她的丈夫被人打伤,获赔两万多。她表达不满,还要被拘留、被罚款10万元,这种司法处置怎么能让人服气呢?”“‘没良心’仅是当事人对现状不满的语言表达,仅以此对其重罚重判明显有失公允,于法无据。”还有网民呼吁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并要求退还罚款、追责法官。“若法院不能及时纠偏、释疑,将加深社会对权力任性的担忧。”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加良也认为,法官有人格尊严,当事人或其家属对法官进行侮辱、谩骂的行为是不当的,应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但从临沂经开区法院作出对杨宝花的罚款决定书和拘留决定书看,法律适用错误、罚款过高,且最好不要并用罚款和拘留这两种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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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8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复嫌疑
dxp

发表于 2025-9-1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度带起来,看看如何收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如果不知法则看看怎么上的岗。

发表于 2025-9-19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一下,这操作有法律依据没?

发表于 2025-9-19 14: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9-19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有疑问,案件承办人有判后释明义务。当事人情绪激动情有可原,法院应设身处地站在对方角度考量,予以安抚。显然,该法院对当事人的处罚不当。这个法院的风气可见一斑,哪有一点人民法院的样子。

发表于 2025-9-19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起案件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原告家人对法院作出的民事赔偿部分不服,主审法官应该判后释明,解释裁判依据(如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消除当事人疑虑。如当事人不认可,可明确告知其上诉。显然,该法官态度傲慢,业务水平太差,引发纠纷。法院错上加错,借机报复当事人。可悲。

发表于 2025-9-19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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