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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四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四汇集团”)及其关联方,长期非法侵占他人抵押房产长达16年!顶着“人大代表”“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光环,却干着鸠占鹊巢、无视法治勾当,严重践踏法律尊严,损害债权人权益,今日特授权公开披露,恳请社会关注!
据四川银鼎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鼎公司”)向法院提交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及完整证据链显示:2000年,四川省德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德大集团”)以凉山路1栋裙五楼房产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借款100万元(仅就本案所涉1笔,其余另案)。后续,银鼎公司依法受让全部债权及抵押权,并办理了合法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00198,抵押关系受法律严格保护。2002年,德阳市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明确案涉债权具备强制执行效力;2014年、2015年,德阳中院及旌阳区法院先后作出裁定,确认银鼎公司合法债权人身份,执行依据坚实可靠,证据链完整无懈可击。
然而,自抵押关系设立以来,案涉房产竟被四汇集团关联方德阳四汇中小企业创业园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购买主楼资产后长期非法占有并装修运营,一占就是16年!面对铁证如山的抵押事实,四汇集团非但毫无愧意,反而通过一系列违法违规操作试图掩盖侵占真相,手段之恶劣、逻辑之荒谬,令人咋舌。
其一,违法注销权属,制造“无主”假象。 四汇集团通过不正当手段,违法注销原产权证号0002487,试图抹除房屋权属痕迹。但众所周知,产权证注销绝不代表房屋实体权利灭失!该房产213.4平方米册注销证书建筑权属仍清晰存在(实际上仅系主楼测汇多出德66.6平方米扣减了该原登记280平方米产权面积最终均应以现场实测绘为准),规划验收、工程结算、办证确权等法律手续齐全,且建筑层高超2.4米,实际使用多年,完全具备评估、拍卖等强制执行处置条件。
其二,混淆法定与内部文件,妄图对抗物权登记。 四汇集团拿德阳市住建局城乡建设局内部复函,称“裙五楼未办理规划手续”作为借口,试图混淆视听。但法律界人士明确表示,该内部复函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德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询备存的规划许可、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和已执行竣工图、产权颁证等法定公示合法批准颁证文件相悖,不具备对抗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根本无法动摇银鼎公司抵押权及房屋权属认定。
其三,无合法依据侵占,涉嫌非法牟利。 从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的四汇集团提交过户《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合同》及法院抵债裁定书、买卖申请和房屋测汇报告看,所购资产均未包含案涉裙五楼抵押房屋;虽然当时不动产登记对总证违法注销,但该房屋实体权利仍归德大集团所有,属于可执行财产范围。2026年3月24日,抵押权利人到德阳市供销社和德大集团遗留办,对抵押物查证均表示不知情,从未转让该资产,亦从未收到使用方任何形式的租金。
在无任何合法物权受让转让依据情况下,四汇集团从购买主楼资产起已事实形成对他人资产占用,长达16年,进行装修运营,非法牟利,纯属典型无权侵占案例。
作为注册资本2.51亿元的德阳本土“名企”,四汇集团手握“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等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其高管还担任四川省人大代表、民建德阳市委副主委等职务。本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履行社会责任,却沦为侵占他人财产的“强盗”,“名企面具”与“侵占实质”的巨大反差,不仅蒙尘自身声誉,更严重破坏德阳营商环境和法治秩序。
目前,德大集团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其他偿债途径;银鼎公司行政救济路径亦已穷尽,债权长期无法兑现。银鼎公司已向旌阳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排除四汇集团非法侵占、评估拍卖案涉房产,并确认优先受偿权。
在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加快审查进度,并恳请法院秉持司法公正,严厉惩戒四汇集团非法侵占行为,不让“名企光环”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法治社会不容许任何企业恃强凌弱、践踏法律底线,四汇集团的侵占行为,终究要为自己的贪婪和违法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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