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人多次在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就医取药,发现该院药房存在明显不规范配药问题:药房已不再按照患者实际治疗天数、处方用量进行拆零配药,改为以整盒为单位机械发药。处方标注的用药天数形同虚设,导致患者各类药品服用周期严重不匹配,大量药品未被使用就闲置浪费,不仅增加群众就医负担,更造成国家医保基金无谓损耗,属于典型的“害国、耗资、损民”的违规行为。 以本人2026年6月23日在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门诊取药为例(附医院费用明细、药品实拍照片),4 种药物分别可服用 84/90/100 天,除 84 天用药外,剩余药品完全有多余。 经本人核算:如医院按照84天标准拆零配药,3种有多配的药合理药费应为102.19元;但该院药房强制按整盒配发,实际收费112.20元。单次就诊就造成10.01元的不必要费用浪费,浪费比例接近10%。 该问题绝非个案,具备普遍性、批量性:普通低价药品尚且存在近10%的硬性浪费,若遇到高价慢病药、专科药、长期治疗用药,单人次浪费金额会成倍扩大。医院每日接诊取药患者数量庞大,长年累月将造成大量医保基金被无端虚耗、群众反复承担不必要药费,严重违背国家合理用药、节约医保资源、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政策初衷。 根据国家卫健委《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实施方案》及四川省卫健、医保部门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处方实际用量精准调配药品,对常规口服药品开展拆零调配服务,杜绝机械整盒发药、人为制造药品浪费。同时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不得超诊疗需求提供药品、不得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作为区域公立综合医院,本应严格执行合理用药规定、规范药房配药流程、节约国家医保资源、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却执意执行“只整盒、不拆零”的粗放配药模式,变相增加患者负担、浪费公共医保资金,既不合规,也不合理。 为此,本人正式向监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恳请相关单位核查处置、拨乱反正、规范诊疗行为,并提出以下诉求: 一、核查都江堰市人民医院药房取消药品拆零、强制整盒发药的违规行为,责令医院立即整改,恢复按处方治疗天数、实际用量精准拆零配药的规范服务; 二、对本次本人就医产生的不合理药品浪费及多收费用予以核实处理,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三、督促该院开展全院药房专项整改,纠正粗放配药陋习,杜绝人为批量浪费医保基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常态化发生; 四、将该医院不规范配药、浪费医保资源的问题纳入日常监管及绩效考核,从制度上杜绝此类害国害民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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