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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再次追问省教厅和凉山州:凉教体发〔2023〕162 号增设高中学籍转学前置条件,是否存在越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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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2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上级主管部门:凉教体发〔2023〕162 号增设高中学籍转学前置条件,是否存在越权立法?
https://bbs.mala.cn/thread-16888067-1-1.html(第一次咨询发问的原文)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凉山州教体局的回复1

凉山州教体局的回复1

凉山州教体局的回复2

凉山州教体局的回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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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贵局又代省厅回复,回复应逐条一一回复,但本次答复答非所问。贵局的回复通篇只谈防止外地来凉山掐尖,但是没有解释:为什么本州在读、家庭有合法迁移理由的高分学生,学籍不能转出。防外地 “掐尖招生”≠截留本地已经录取入学的优质生源,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我的提问专门提及 “中考高分段学生一律不予转出” 的执行口径,无文件支持。这份答复全文,只字不提该内部执行规则,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完全回避
在此再度追问:
  • 请问凉教体发〔2023〕162 号设置户籍迁入满 6 个月转学前置条件,上位法规哪一条授权凉山州增设该限制?防跨州掐尖招生,是禁止学校违规招生,不能限制学生因家庭落户、工作调动等法定事由申请转出学籍。
  • 针对家长反映的 “2025 中考 680 分以上、2026年中考650分以上学生不予转出学籍” 内部执行口径,请正面答复:是否存在无文件的口头规定,是否符合学籍管理法规?
  • 该限制政策是否违背正确政绩观,是否影响凉山营商环境,请予以回应。
  • 162号文件起草阶段,是否在凉山州政府 / 州教体局官网公开草案面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学生家长事前没有看到草案,没有渠道提出意见;
  • 请凉山州教体局公示:本次文件起草的征求意见材料、公示页面截图、征求意见记录、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用以证明履行了征求意见法定程序。
  • 该文件出台前是否完成合法性审核?请公示合法性审核意见。
  • 如果省厅以“第二十五条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父母工作地变动、生活居住地或户籍迁移等正当理由须转学的,根据转出地、转入地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转学、招生入学政策,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转入、转出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予转学。“中转出地的政策,全省其余20个市(含甘孜、阿坝民族自治州)均无同类限制,仅凉山单独创设,政策适用不平等,违背《教育法》第九条、第三十七条明确: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权。



天下苦秦久矣。2023年至今凉山的家长和学生还存在被卡学籍问题的欢迎把相关资料发我邮箱71603524@qq.comyeguo150@gmail.com,我会和你们联系,争取还大家一个教育公平权和应享有的四川其他地区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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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12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咨询的原文在教育观察里,这里的链接有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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