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溪河流域水质整治情况的说明》的回复
一、对于政府综合治理西溪河,改善西溪河的水环境,我们真心拥护。
1、从个人感情而言,西溪河是我们的母亲河,我家几辈人都住在离河几百米的地方,我是吃这河里的水长大的,要说感情,谁有我们这些喝这条河里水长大的人深?记得以前,河水是可以直接喝的,夏天在河边住的男男女女都在河里洗澡,河里鱼虾成群,以前我们电站关一次水就可以在渠道里捞好几十斤鱼虾,螃蟹到处可见,我们多么希望那不仅仅是过去!
2、从企业效益而言,因为上游废弃物增加,经常堵塞发电的拦污栅,导致无法发电和发电量减少等情况时有发生,到了夏天有些时候,几乎24小时必须派人排污才能维持生产,我们已经投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清除河道垃圾,真希望这样的情况可以早日得到改善!
对于西溪河流域河道污染情况,我们曾经多次通过书面和口头方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要求政府进行处理,比如环保局修污水管道工程,相关人员将废弃石料直接倒进河道,不予清除,导致河床增高;比如污水管道直接排进河道等。
二、我的小水电站的投产并没有污染西溪河的水环境。
政府要关闭小水电站在生态环境上面主要提出了两点理由:
1、 小水电站通过筑坝蓄水,减缓了水流速度,通过筑坝开渠分流引水,大幅度减少了河水流量,河流在丰水期以外的时间都不能实现自我净化,大量污染物沉积在河底,使水质变坏;
2、 通过输水渠道分流引水发电人为地造成部分河床断流、干涸、裸露,周边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对于第一个问题,(1)首先请大家到实地来看一下,在离我们水坝的上游100多米的地方,就是政府修建的5米多高的水坝,该坝又高拦截的水域又长,(上面截止到五福桥那道政府修建的接近3米高的水坝为止)我们在下游,我们的水坝只有1米多高,水域又短,只有100多米,如果政府所说的情况属实,请问政府是不是首先应该将上面的两座水坝先炸掉呢?谁都知道水坝越高,拦截的水域越长,污染物沉积就越多,水质就越坏。如果政府修建的又高拦截水域又长的水坝在丰水期以外都可以实现自我净化,在同等水量的情况下,我们一米多高的水坝反而不能够实现自我净化了吗?这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2)其次,我们的水坝本来很矮,水坝修建时是向内倾斜而非向外倾斜,并且那里因为地势的原因水流较急,每年洪水季节河水带走了大量的河沙和污染物,就连小石头都会翻坝而出,至于在枯水期,因为河水本来较少,几乎都流进我们在河道内的引水渠内,我们在短短几十米的引水渠内设置了好几道拦污栅,污染物几乎全被我们清理掉了。我们的水坝建成以来已经过了几十年,客观上并无导致河水污染的情况,这最能够说明问题。
对于第二点,我们首先来区分一下情况,
(1)首先在每年丰水期,河水本来就有多的,河水自然翻坝而出这不存在破坏生态规律吧。
(2)每年到了严重的枯水期,河水本来就很少,有时候没水,自然断流也有发生,我们发不了电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全国各地的河道内到处可见河床裸露,这本来就是自然规律,又谈何破坏?
(3)再有就是像现在这样,虽然是枯水期,但是还够我们发电用水,眼前政府已经派人用沙包将我们的引水渠的栏坝堵断,河水翻坝而出,大家再到实地看一下,河水又是不是满河坝在流?在本帖前面有一副远景图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河水翻坝后自然归于河道的右边,我们的渠道在左边也在河道内,请问都在河道里就一个左一个右的位置,怎么换个位置流就成了破坏自然生态规律了呢?
我们的水电站存在是否影响了西溪河的水环境,这是电站建成后没有建市前的10多年的实际运行可以证明的,那个时候依然有水坝、水渠,为什么河里有鱼有虾有螃蟹,两岸绿树成荫,河水不发臭,这是沿河两岸人民有目共睹的,那时候的水是如何自然净化的呢?水电国家说它是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不正说明它的存在不污染环境吗?
三、到底是什么污染了西溪河流域的水环境。
既然我们的水电站没有污染西溪河流域的水环境,那是什么原因导致西溪河流域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我们的水电站修建了几十年了并没有什么改变,唯一变化的就是农村变成了城市,各种工业、畜牧养殖和生活垃圾大量产生,直接排进河道,这才是污染我们母亲河的罪魁祸首。谁不知道山清水秀的地方一般都在穷乡僻壤,难道我们为了环境就不要城市了吗?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所以才会根据国情来建设城市,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支持政府来合理的整治西溪河,工业、畜牧养殖、生活垃圾等不该排泄进河道的坚决不排泄,如果政府不去治根,想用河水来稀释污水,那永远也不可能达到有鱼有虾的美好画面,毕竟很多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中都具有含毒的化学成分。
四、对于政府提出的做出不予延发取水许可的依据的荒谬性,我们在本帖中已经全面阐述了相关理由,在此不予累述。(详见附件《广区水政字【2012】4号》的荒谬性)
在此,我们只想说明一点,我们在下游,没有和任何地方发生用水矛盾,我们也没有要求政府来进行补偿,我们用多余的水量来发电,并且水能发电也不消耗水资源,到底错在哪里?为什么政府愿意让多余的水资源白白流失也不愿意用来造福社会呢?为什么政府就不考虑一下关闭这些水电站后给广安人民带来的电费上涨的民生问题以及失业人员增多的问题呢?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这些小水电站一条活路呢?
难道到现在为止政府都认为采用的堵水措施和强制解网措施以及和业主谈补偿对职工提出安置方案就是正确的吗?这件事情说个简单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就像一个生产企业(水电站),生产某种产品(电),需要一种原材料(水),现在政府出面说因为某种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需要大量使用这种原材料,这么一来将导致各生产企业没有原材料进行生产,所以政府决定对这些生产企业进行关闭,并对这些生产企业进行补偿,按理来说这些生产企业应该感到高兴,说明政府还是讲道理的,自己不用因为没有原材料而亏损了,但是事实却不是如此,生产企业发现这种原材料除去政府需要的外,还存在多余的量,不愿意对企业进行关闭,也没有对政府提出其他补偿要求,这对于政府而言本来是件很好的事情,可以将补偿费用用于更需要的地方去,但是政府却做出了很不可理解的事情,居然对于自己用剩的原材料坚决不允许生产企业使用,为了防止生产企业使用这多余的原材料,居然强行将这种原材料废弃(用沙包堵断水源),并且通过行政方式要求批发商(电业局、爱众公司)不得购买生产企业的产品,迫使批发商单方解除和生产企业的合同,而批发商(爱众公司)因为在其他地方购买该产品的成本大幅上升,进而就对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广大用电用户)提高该产品的销售价格,造成政府行为企业倒闭、工人失业、百姓买单的恶果。天下哪里去找这个道理!
五、修建西溪河峡谷公园和电站完全可以共存。
不管怎样的景观开发,都可以以不关闭水电站为前提。如果是瀑布景观,在枯水期,人们白天看了瀑布,晚上还看吗,晚上电站依然可以发电。有时,就是所有电站不发电,瀑布依然没有水,又怎么观瀑布。在丰水期,水本来有多的,电站发电根本就不影响瀑布景观。如果是政府觉得电站的外在建筑和整体规划不协调,我单位完全同意按照政府的统一设计,在政府支持下进行改造,甚至支持政府在旅游开发时增加参观小水电的旅游项目,现在全国很多地区都已经在对电站进行旅游业开发,通过对电站的旅游,不仅可以使旅游者愉悦身心,同时还可以了解我国的科技发展情况,普及有关科学技术知识,对于青少年和学生来说更有必要。这样既使资源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又不影响城市的美化,岂不是两全齐美。
六、谈天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1、在政府公开回应中,我看到对西溪河综合治理是广安区四大班子的决定,但是做为其中的一项具体工作,关闭五座小水电站也是区里的决定吗?我向市区两级四大班子都提交了相关的资料,在提交的过程中,除去政府外,没有其他任何部门说他们提出要关闭5座小水电站,并且在广安府议【2012】37号文中,明确可以看出关闭水电站是市里的决定,并且要求关闭的不是5座电站,而是全民水库大坝以下的所有电站,一共7个,至于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最后最后实施过程中变成了5个,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相信,那必然有充分的理由,并且说明根据客观情况和个体情况的不同,相关决定也是可以改变的。
2、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市政府领导作出这样的决定?
我个人认为应该和四川省南充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出具的《广安市西溪河下游河段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有着巨大的关系,毕竟领导也不可能是全能的专家,自然信任所谓专家见解,但是客观事实是检验正理的唯一标准,就像天气预报一样,今天明明是晴天,但是预报可能就是雨天,这也是专家的话,大家应该相信什么就不言而喻了。现在18大不是提出领导应该到基础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吗,强烈呼吁相关做出抉择的领导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以便于对该事情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