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3364|评论: 51

会理县绿水乡复兴村支部书记李宗伦以权谋私点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24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小米椒
请求上级党委政府
追究李宗伦法律责任及
赔偿复兴村各项经济损失
尊敬的上级领导:
李宗伦在2004年12月25日通过不正当手段,买票拉拢、贿赂选民、背流动票箱上门、一票一顿牛肉饭,等各种手段窃取了村主任职位。
2007年12月,李宗伦利用手上职权煽动各队一些代表(胡文章、黄正贵等)四处活动,串联拉票,请客吃饭等一系列卑鄙的手段再次窃取了村主任职位。
2010年11月,李宗伦利用手中职权,四处许愿[一、二队队长不选,三队黄正贵当队长,给老党员送拐杖、小礼物等,获取了党员对他的片面信任等非法乱纪的行为得到了复兴村书记的职务。
以下为李宗伦这些年利用其复兴村村长、书记等头衔向周边企业打着复兴村集体的招牌索要的一系列工程:
2005年李宗伦利用村主任头衔向拉拉公司(为凉山矿业子公司)承保了复兴二队到菜市场防洪沟工程390米(三面光防洪大沟,挡墙厚度80——100厘米,沟底为30厘米的毛石灌浆,20厘米的碎石混凝土),工程价值80余万元,村、组没有任何提留。
2006年就是拉拉公司道头问题,前面已做详细叙述。
2007年1月,李宗伦利用马鞍坪公司征用复兴一队土地(几百多亩)、山林(几百亩),要求马鞍坪公司给复兴村工程(两个栏沙坝工程),工程价值接近40万。2,马鞍坪公司建厂所需要的沙石等建材全部由李宗伦购买运输,价格过于巨大,具体金额不详。
2008年李宗伦干了哪些勾当不详。
2009年李宗伦承包了拉拉公司安全环保部防洪工程(高家村背后,手机塔下),总计方量2000余方,工程价值80多万元。
2010—2011年李宗伦承包了拉拉公司中露天北部防洪沟工程(2000多米),3800多方,工程价值100多万元。
2011年李宗伦以村、组名义伙同外来人士,承包了拉拉公司北部剥泥工程(80万方),工程价值接近700万元。村、组无任何提留。
2011年李宗伦在承包拉拉公司剥泥工程中,将该地段的低品位泥巴矿卖给圣超公司、渝豪公司。先后获利700余万元。
2012年李宗伦承包拉拉公司项目,1,拉拉老车队的防洪沟工程(3000于方),工程价值上百万。2,从拉拉工地食堂到老车队的防洪沟工程,但由于复兴一队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栏阻没有干成。该工程至今未进行原因:该地段的土地和所占面积权属是复兴一队,要求拉拉公司进行丈量和赔付,但至今未得到答复(拉拉公司将工程包给李宗伦干,就是想让李宗伦做涉农、涉组的各项工作)。
2012年李宗伦不顾群众多次强烈反对,私下打着复兴村的招牌和宗申公司达成口头协议在复兴一队北部哨房梁子私挖盗采泥巴矿,对方提出一吨矿给李宗伦0.5元。由于群众及时发现阻止,李宗伦的阴谋诡计没有得逞,但是损坏复兴一队森林40多亩。虽与宗申公司经过近10次的谈判,达成30万元的赔付款,最终由于李宗伦的从中作梗,至今复兴村一队未得到一分钱的赔付。
以上为历年来比较大的工程,还有些李宗伦打着复兴村的招牌干了些群众不知道的工程,在此不于一一列举。
自从李宗伦当村长、书记9年以来打着复兴村的招牌和周边企业承包了多项工程,工程总金额近2000万元。给复兴村集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造成了村集体至今1分钱没有得到提留,老百姓的日子水深火热。
强烈要求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回复兴村各项经济损失,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将这个害群之马,绳之于法,关进大牢,还复兴村一方平安和谐。
在此强烈要求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给复兴村一个满意的答复,听听群众党员的呼声,任何不顾老百姓利益的行为终究会付出政治前途及自由的代价。
补充一点材料:
请求上级部门到凉山州会理县复兴村三队调查了解三力公司和李宗伦之间的权钱勾当,李宗伦利用损失三队老百姓的各种合法利益(污染费、占山征地的赔付标准等)在三力公司涉嫌谋取巨大个人利益,李宗伦承包三力公司所有外包工程,李宗伦有2台挖掘机及双桥车2台等施工机械常年租赁给三力公司另外李宗伦请有民工上100人在三力公司施工一年之久,涉嫌金额上1000万元。
   
   再次跪求上级政府给复兴村一个公道。

                                     复兴村25名党员

   为了感谢各位父老乡亲的支持,更为了向关心这一次打虎运动的群众和各界人士通报事态进展,同时也为了向社会传递“正能量”本博将及时跟踪披露新情况,请大家积极反映问题,争取早日铲除腐败。请大家记住“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夜路走多了的人早迟都要闯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86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mouxei24 发表于 2013-6-10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马克一个,谢谢啦。。。

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夜路走多了的人早迟都要闯鬼。

发表于 2013-6-14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楼主| 发表于 2013-6-1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蜀会理 发表于 2013-6-14 2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注中

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夜路走多了的人早迟都要闯鬼。

 楼主| 发表于 2013-6-15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当黑夜已经降临;离天亮还会远吗?
    全民传递“正能量”,向腐败邪恶发出怒吼把!

 楼主| 发表于 2013-6-15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3-6-17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迫于党员、代表、群众的执着。
因为党员代表到了县上、到了州上。正准备上中央。
2013年6月14日,老虎座不住了;正式提出辞职。
2013年6月16日,镇党委正式宣布,老虎不再担任复兴村的支部书记。
但想靠辞职规避群众的经济偿还,那是一厢情愿的事情。
       党员、代表、群众的想法是,追回集体经济损失。“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楼主| 发表于 2013-6-17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蜀会理 发表于 2013-6-14 2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注中

  村民自治工作中,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的罢免是民主选举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称《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也是村委会成员处理自身职务的常见手段。客观上,罢免和辞职都有可能导致村委会成员职务解除这一相同后果,因此,实践中不少地方存在着以动员拟罢免对象辞职来代替罢免的现象。这种以辞代罢的做法,实质是对《组织法》精神的一种曲解,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首先,罢免和辞职的内涵与立法本义不同。罢免是对于不称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其任期届满前,用投票方法免除其职务的活动。辞职是因为辞职人不愿再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或因婚姻、户口迁出、疾病等原因,提出辞呈,主动要求解除职务的行为。对于任职对象而言,前者是被动行为,而后者是主动行为。罢免体现对被罢免人的一种否定性评价,是因罢免对象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称职行为而采取的一种监督和制裁措施。更重要的是,罢免是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延续和完善,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被选举人的罢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举的民主。因此,罢免权的行使体现了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的双重内容,而辞职则无此深刻的内涵。事实上,近几年某些地方出现村民对严重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不同意辞职而坚决启动罢免程序的事件,正是从正面积极实践了《组织法》的立法思想。
    其次,罢免和辞职的运作程序不同。1、行为的主体不同。罢免是由具有选举权的村民提出,而辞职是由辞职者本人提出。2、启动的条件不同。罢免的提出是因为罢免对象不称职、严重失职、严重违法乱纪等原因,而且必须有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才可提出罢免案,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缺一不可;而辞职只要辞职者本人一提出要求即能启动。3、有权表决的组织不同。罢免必须在村民会议上讨论表决;而辞职既可在村民会议上讨论,也可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表决。4、通过的条件不同。罢免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而辞职是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因为如此,不少地区以辞代罢,简单行事。
    第三,罢免和辞职导致的后果不同。罢免和辞职都有可能导致行为对象职务的解除,但还是有所区别。罢免案在村民会议上讨论时,被罢免人有权进行申辩,而且表决时需达到法定人数罢免案才能通过。而辞职因为是辞职人的主动行为,一般有正常理由即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意辞职。否则,在辞职人不愿履行职责且构不成罢免的情况下,不同意辞职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另外,即使罢免和辞职均导致了职务解除这一相同结果,两者的后果和影响仍有区别,前者体现了对被罢免人的工作的否定性评价,其消极影响超过解除职务的事实本身;而后者一般则不存在对行为主体能力尤其是人格的评判。这也是以辞代罢现象产生的原因之一。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当黑夜已经降临;离天亮还会远吗?
    全民传递“正能量”,向腐败邪恶发出怒吼把

 楼主| 发表于 2013-6-19 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兴村党员质疑:“1.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干部就是一个标杆,不可能每个党员只有在党员会上才算是党员,而一个干部只有在8小时以内才是领导身份。散会后党员可以一般普通群众的身份胡作非为;领导干部在8小时以外可以不受党纪国法的约束,随心所欲,不去理会他们的身份。

 楼主| 发表于 2013-6-19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当黑夜已经降临;离天亮还会远吗?
    全民传递“正能量”,向腐败邪恶发出怒吼把

 楼主| 发表于 2013-6-19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shuran5386 发表于 2013-6-19 0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错mark一下

感谢朋友!当黑夜已经降临;离天亮还会远吗?
    全民传递“正能量”,向腐败邪恶发出怒吼把

 楼主| 发表于 2013-6-20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办不起来?就是因为李宗伦专横把持村两委,利用淫威干预企业。它这种忘记群众,忘记集体,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倒行逆施,逐渐戴上了了“李县长”“李书记”“李老总”的绰号光环。却导致了我村的集体经济空白,未来发展空间和潜力丧失,村上负债累累,部分村民任然贫困交加的地步。对此请上级严厉查处李宗伦以正纲纪,并替全村追回李宗伦承包工程的所有村、组提留”。

 楼主| 发表于 2013-6-21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当黑夜已经降临;离天亮还会远吗?
    全民传递“正能量”,向腐败邪恶发出怒吼把

 楼主| 发表于 2013-6-22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狄仁杰:“元芳对这份合同你怎么看”?     元芳:“大人,我觉得此合同必有有蹊跷?
   狄仁杰:“有何七窍”?
     元芳:“此合同背后一定有一个天大的秘密。”
   狄仁杰:“有何咪咪?”
     元芳:“大人,此合同定有玄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ce48cd340101cpq6.html

发表于 2013-7-1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婆说:“老公,人家晚上不吃饭了。”
老公默默地回过头来:“那得吃多少零食啊…还是吃点饭吧。”




http://www.mgpy.com/yt/xh.gifhttp://www.mgpy.com/fh/2059.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7-3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攒钱是王道 发表于 2013-7-1 2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婆说:“老公,人家晚上不吃饭了。”
老公默默地回过头来:“那得吃多少零食啊…还是吃点饭吧。”

为什么办不起来?就是因为李宗伦专横把持村两委,利用淫威干预企业。它这种忘记群众,忘记集体,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倒行逆施,逐渐戴上了了“李县长”“李书记”“李老总”的绰号光环。却导致了我村的集体经济空白,未来发展空间和潜力丧失,村上负债累累,部分村民任然贫困交加的地步。对此请上级严厉查处李宗伦以正纲纪,并替全村追回李宗伦承包工程的所有村、组提”。

 楼主| 发表于 2013-7-3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狄仁杰:“元芳,李宗伦的马鞍平公司反股证明,你怎么看”? 元芳:“大人,我觉得李宗伦的马鞍平公司反股证明必有有蹊跷?
狄仁杰:“有何七窍”?
元芳:“李宗伦的马鞍平公司反股证明背后,一定有一个天大的秘密。”
狄仁杰:“有何咪咪?”
元芳:“大人,此李宗伦的马鞍平公司反股证明定有玄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ce48cd340101crhd.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3-7-6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狄仁杰:“元芳,李宗伦的马鞍平公司反股证明,你怎么看”? 元芳:“大人,我觉得李宗伦的马鞍平公司反股证明必有有蹊跷?
狄仁杰:“有何七窍”?
元芳:“李宗伦的马鞍平公司反股证明背后,一定有一个天大的秘密。”
狄仁杰:“有何咪咪?”
元芳:“大人,此李宗伦的马鞍平公司反股证明定有玄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ce48cd340101crhd.html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