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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通江县公安局关于网传民警围殴半百老人事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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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江县公安局
关于网传“派出所民警围殴半百老人”事件的
公  告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以《通江宕派围殴半百老人,欺诈消费何以反受保护!!》、《请大家评评理》等标题,在一些论坛、微博、微信等媒介上大量发帖,反映我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彻查整个事件真相,彻查民警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及时在网上回复。
      经查证:4月1日晚,诺江镇居民苟某(男,46岁)及其妻李某某(46岁)、侄儿李某(32岁)请朋友杨某某(男,48岁)在金帝歌厅唱歌,其间因收费问题与歌厅服务人员发生纠纷后报警。我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周明宇、潘朝明带领3名协警人员先期到达现场,宕江派出所副所长柳建军、民警张强、李林泽随后到达现场,见到醉醺醺的杨某某、李某等人欲打砸吧台物品和人员,遂加以制止。杨某某、李某转而对处警民警进行漫骂和推搡,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且不听劝阻。民警依法将杨某某、李某口头传唤、带至宕江派出所,在办案区候问室接受调查。此时,苟某、李某某赶到派出所,并电话通知李某某胞兄李某烈(52岁),其侄子李某程(20岁)及亲友张某某等数人也赶至派出所,采取言语威胁、辱骂民警(其中辱骂值班女民警言语极其污秽)、推搡民警,推拉门窗、踩踏办公桌椅等举动,欲冲闯进入办案区,强行要求派出所马上放人。在民警制止过程中,与民警发生拉扯、推搡等肢体接触,在警告李某烈等人已涉嫌扰乱机关秩序无果的情况下,民警和协警人员将李某烈、李某程依法传唤、强制带进候问室。在此过程中,因李某烈激烈反抗,导致其本人和民警多人倒地,不同程度受伤,后经送医院检查,李某烈第十肋骨出现骨折,属轻微伤,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我局领导前往医院进行了探视,协调医院进行治疗护理,待伤愈出院后,按相关规定解决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
       据此,我局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金帝歌厅因违反相关治安管理规定,责令立即停业整顿;当晚收费纠纷移交工商、物价部门查处。
       二、民警周明宇、潘朝明停止执行职务,3名协警人员停止工作,等候组织调查,待事实全部查清后,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三、杨某某、李某、李某烈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扰乱机关秩序,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四、通江县公安局将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一以贯之地对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维护一方平安。
       五、敬请各位网友明辨是非,客观、公正、理性发言。
       感谢各位网友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通江县公安局
                                                                                             2014年4月3日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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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程浪所长:“人不是我打的”这句话是你说的吗,请向广大网友澄清

发表于 2014-4-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心佩服你们发公告的勇气,其他我就不多说了,连我的年纪都弄错,请问你是怎么查证出来我20岁的?是我告诉你们的,还是你们审问我回答的,还是我身份证上写的,还是什么档案资料中写的?


以公告的形式发出这样不准确东西,真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居然还支持。不要再发一个公告说打错了,我就笑了。
发表于 2014-4-5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443984598 发表于 2014-4-5 2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真心佩服你们发公告的勇气,其他我就不多说了,连我的年纪都弄错,请问你是怎么查证出来我20岁的?是我告 ...



我都晓得你好多岁了。~

作为一个执法部门 这么不严谨哇

发表于 2014-4-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永不言弃的618 发表于 2014-4-5 2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不了了之的行为实在是可恶 希望受害者挺住 我们有责任感的网民与你站在同一战壕上的

这是我的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5 22:00
警察在处理纠纷时应该把双方当事人都带到派出所处理,我看下来好像只把一方带走,这里让人们不得不联想出派出所与金帝背地会是什么关系,太明显了傻子都看的出来。

发表于 2014-4-5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过程中,因李某烈激烈反抗,导致其本人和民警多人倒地,不同程度受伤,后经送医院检查,李某烈第十肋骨出现骨折,属轻微伤,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




有点难以置信!反抗都能把肋骨给反抗断了  ?你们发言不实!

发表于 2014-4-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出监控录像吧  让我们网民看到真相

发表于 2014-4-5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感觉公安局是为了逃避责任,与其逃避倒不如查真想,树立好的公安形象!我看公安局的公告很有问题!尽发一些冠冕堂皇的话来掩盖事实!

发表于 2014-4-5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拿出监控录像不就好了吗  何必一天推卸责任呢  让我们网民来评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6 00:21
求置顶。真的求置顶。
发表于 2014-4-6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出证据,我们才会信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6 08:58
早点洗洗睡,你就性福了

发表于 2014-4-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关注,真心总会大白。
发表于 2014-4-5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不了了之的行为实在是可恶 希望受害者挺住 我们有责任感的网民与你站在同一战壕上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5 21:33
为什么受害者受伤了,民警没受伤呢?明显就是民警殴打受害者

发表于 2014-4-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xu198725 发表于 2014-4-3 15: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还这么笨啊 监控。。。懂么?

切···监控又不是全覆盖的···在说监控没得声音的······人家公安局至少敢承认不当的地方····你自己做过什么都不敢承认·······还有脸到处发帖··还是人吗·····

发表于 2014-4-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啊!是这么回事啊,真相大白!!!:lol:lol:lol: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4-4-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大队笔录都还没做完你们就直接定性了 牛逼

发表于 2014-4-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坏事啊~~   少喝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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