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何书记陈县长: 我是南部县政府新区桂仙路新城丽景业主,我反映的情况如下,请何书记陈县长给予我们小区全体业主帮助,情况如下: 新城丽景小区于2013年11月交房,期间陆续有业主装修入住,于2014年1月新城丽景开发商四川锦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虹公司)与南充市德宇物业有限公司南部物业管理部(以下简称德宇南部物业部)协商把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交给德宇南部物业部,德宇南部物业部并于春节期间宴请新城丽景小区的部分业主,至此,德宇南部物业部取得了在新城丽景小区的物业管理权。锦虹公司把所有业主的进户钥匙,水电气上户资料等全部交给德宇南部物业部,该物业部取得管理权后,收取各业主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年度物业管理费,装修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电梯维护费,过道垃圾转运费,装修保证金及资料费等相关费用每户从两千多到四千多不等(最近有业主交费时间是2014年7月),入住业主必须交清上述费用后德宇南部物业部才交钥匙和开水电,如果不交,他们不开水电。全小区近七十户共计交费二十多万元。2014年7月31日,德宇南部物业部撤走了在新城丽景小区的全体工作人员,声称德宇南部物业部不再承担该小区的物业管理(理由不明)。为此,广大业主与德宇南部物业部沟通无果。也与县房管局相关领导沟通,房管局组织业主到场表述,积极协调此事。目前新城丽景小区的日常保安,保洁由两位近七十岁的老人看守,远远达不到物业管理的安全要求。于2014年8月12日,国网南部电力分公司城东供电所张贴停电公告:因新城丽景小区未缴上月电费,将于2014年8月20日对小区的公用照明,电梯用电进行关闭(小区内的公用照明及电梯用电的电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德宇南部物业部收取了业主住房每平1.2元的管理费),如果小区公用电被关停,小区的夜间照明,电梯,高层用水,监控等都无法使用,为此,小区全体业主特向上级领导紧急反映,请领导在日理万机的情况下,解决新城丽景小区的急切问题,解决小区物管问题,解决小区公共用电关停的问题。因为小区内有残疾人,老年人,学生,他们的日常生活会因为停电受到严重影响,请领导帮助我们,我们这次真的碰到难处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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