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溪镇向东乡花厂沟村村民一员。改革开放很多年,我们村却从未改脱贫困。村里直至14年初,,还是土公路。。。村里老人居多,无劳动力,荒废土地超过70%。村民更是穷困潦倒。。14年年底,,我们村在村长沈前海的带领下村民积极参与集资,改变家乡落后面貌 ,利用村里多年的荒地建立农民合作社。村民自愿加入合作社,资金共计180万元,。对于一个村而言,这并不是一笔大资金。。,村长更是一天跑国土局一天跑环保局,,另一天还得参观其他养殖户的养殖模式。。。正当土地测量,环保措施,施工图纸,…等一系列准备就绪。荒地却被国土局认定为耕地。让我们终止合作社的建设与长期发展。这里是很让人感到遗憾因为前期已投入实际资金两万元参与建设公路与合作社最初的电路拉拢 ,如果选择别的场地将投入更大成本建设 .,不另选择场地又是村里发展无望,对此,我想说说我们的心声:<1>村里的土地属于国家,国家希望我们每个老百姓活的更好。应该把荒地让我们向上发展。<2>村里的村民都一致希望这样发展模式。现在能有几个村这样团结?<3>村里的土地过荒导致多年的火灾,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受村民之托发这篇帖子,,不为别的,只希望国土局能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实地考察哪些是荒地。不针对任何政府机构 ,发帖只是单纯的诉求事实 。最初选址是一个合作社正确的发展之道。。当你耐心的把这个帖子看完时,,你会发现这不仅仅是我们村所需要的正确说法,。。。再请各位父母官看看我们村的实际情况,草半人深,,,千万不要认为这是我们我们的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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