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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交警是在“执法”?(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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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10月17日,南充交警在路上将我的电动三轮车收了。当时未出具任何单据,也没有告知他们是哪个单位的。
2014年11月3日,南充交警一大队电话通知我去拿车。
上午9点到达交警一大队,门前围了上百人,都是因为上个月自己的三轮车被收了。交警某某告诉大家:“交1900元罚款,就可以将车领走。”
三轮车主:“交了罚款后我的车能不能再次上路。”
交警:“不能,你的车没有办行驶证。”
三轮车主:“那我要办证。要到哪里去办?”
交警:“不能办证!”
车主:“那我把钱交给哪个?”
交警:”钱可以现金交给我们也可以到交通银行去交。“
……
上午11点过,交警又说:"大家交1000元罚款就可以将车领证。”
车主:“领走后可以上路不?”
交警:”不可以。“

……
下午三点过,有人去交警队接受处罚,罚款单上这样写道:11月3日,交警一大队XX和XX在XX路没收了XX的电动三轮车。没收理由是:该车主无证驾驶。

大家请注意:1、交警执法时确实穿了制服,但未出示任何证件,也未告知是哪个单位的,更没有开具没收意见。口头说明是:三轮车走错了道。
2、10 月17日没收的车辆,11月3日才电话通知去交罚款。

请大家来辩论,交警是在”执法“还是在”强掠“?理由充实,事实清楚。





网友“乡里娃娃”:
       1.2014.10.17上路纠正严重违法行为其中包括无牌无证上路的电三轮的整治组分为两队,一队由东南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大队执行(其中包括城管.交警.社区等执法部门)主要执勤范围是红花街.大南街周边;另一队由交警与城管执法部门在五条大街上开展整治(包括育英路.北湖路.西河路)。        2.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
     3.由于部分电动三轮车没有经过国家公信部公信,所以无法在交警部门进行上户。
     4.交警在执勤执法时是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执勤执法证件的。
     5.罚款从很早以前开始就已经由银行代收,交警部门的执法与罚款是分离的。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4年11月21日



结束时间: 2014-11-30 19:05 裁判: 乡里娃娃

正方观点 (95)

在执法

反方观点 (39)

抢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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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手:8 ( 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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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电三轮有几个是自己出行代步的?10辆有9.9辆都是加装了一个棺材一样的壳子就跑出去拉客了。交警这样处罚已经很轻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敢问开电三轮的有几个有3轮机动车驾照?

至于为什么不能给你上牌办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更别说在路上N多违章行驶的情况了,大家都知道的,你什么费用都不交,还真以为马路是专门给你修的,想怎么跑就怎么跑?至于什么叫非法营运?你上路拉客取得公路客运资格了吗?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1-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车车真的恶心!啥交通规则不懂乱求拱,借别人一句话:“自己想死,还要拖累别个!”

发表于 2014-11-2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运营,全部销毁!!

发表于 2014-11-2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横冲直撞到人行道!!人家还有杀人放火,抢劫强奸,你也去做吗???
非法运营就该严加惩处!!!!
我支持南充交警!
南充是我家,秩序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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