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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李家法庭违反民诉法第123条规定,收到诉状装哑巴,无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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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3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家法庭违反民诉法第123条规定,收到诉状装哑巴,无人纠正
                                  ---  给资阳中院李俊代院长的一封投诉信
  尊敬的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俊代院长,您好!
       我是安岳县李家镇农民李知兰,我不在家,村社强制拆除我家猪圈不给任何补偿,我两次起诉到安岳法院李家法庭均拒绝立案,2015年1月7日,李家法庭收到我的邮政快递邮件装哑巴,至今不依法立案,也不依法裁定驳回。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有关“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规定,多次投诉,无人纠正。为了保证自己的诉权,不得不写此信求助,请求新院长依法纠正,不要逼迫我去北京上访。此呈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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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3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家法庭违反民诉法第123条规定,收到诉状装哑巴,无人纠正

李家法庭违反民诉法第123条规定,收到诉状装哑巴,无人纠正

李家法庭违反民诉法第123条规定,收到诉状装哑巴,无人纠正

李家法庭违反民诉法第123条规定,收到诉状装哑巴,无人纠正

李家法庭违反民诉法第123条规定,收到诉状装哑巴,无人纠正

李家法庭违反民诉法第123条规定,收到诉状装哑巴,无人纠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3 17:57
小糊娃你娃要到北京上访就赶快,没得那个怕你!那个虾子不去!

 楼主| 发表于 2015-2-13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人,你理解错误,是投诉人上访,不是胡代国上访。要去也选在三月三日中央人大会议期间更有力量。胡代国上访很简单,直接在网上送邮件去国务院和中南海等信箱就是了。胡代国多次请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记者、中央电视台记者、国务院纠风办周副局长到安岳县解决问题都是通过的电话、邮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3 18:48
小糊娃你娃再把这些人请来试试?十年老皇历了现在还在鬼吹骗人,不知你娃底细的人以为多大本事,其实就烂人一根,骗骗蠢货的钱而已!
发表于 2015-2-13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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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3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的多人上访北京才回来呢,谁能搬去他们的脚趾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3 20:59
什么狗皮膏药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3 22:19
现在上访有求用!以为还象原来那样要通报、排名次,逼到当官的拿钱搁平!习大爷英明,取消那些掩耳盗铃的虚名,老上访户现没有多大市场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2-1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家法庭违反民诉法第123条规定,收到诉状装哑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3 23:18
看多了,小糊娃现只落得个在网上哼哼空叫唤的地步了!

发表于 2015-2-14 02: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的帖子,无论对错,都做到了有理有据有事实。

发表于 2015-2-14 05: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领教过,胡代国靠伪证,赢官司可以脸不红心不跳,佩服佩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4 07:54
法院是依法办事的,特别是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院是走在前面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4 08:00
办案是讲证据的,不是谁便口说、一点不如意就上访能解决问题的,要依法办事,按程序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4 08:01
办案是讲证据的,不是谁便口说、一点不如意就上访能解决问题的,要依法办事,按程序来。

发表于 2015-2-1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可是,李家法庭收到李知兰诉状几十天不立案,也不裁定驳回,装哑巴,违反本法规定,法院执法犯法,知法犯法,司法行政不作为、懒政、堕政、剥夺当事人的诉权,不可理解,应当曝光!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14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七天立案,

李家法庭立案难,

收到诉状装哑巴,

剥夺人们诉讼权,

自从李良当庭长,

诉民投诉起串串,

骂架举报常常有,

立案法官脸难看,

求声法官请立案,

法官回答我不管。

建议你等找政府,

要想立案腿跑断。

百般阻拦找借口。

变了泥鳅怕糊脸,

开个法院来干啥?

卡断诉讼为那般?

诉民有苦无处申,

只好上访去喊冤。

------根据胡代国的博客编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4 10:37
胡代过又吃了别人一笔钱,当然要闹一闹了,把戏整多了就不灵光了。这件事情胡代过又唱不下去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2-1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来的陈副院长收到投诉短信后,昨日,立即通知李良,要求李良依照法律规定,对李知兰的诉状受理立案,或交院里讨论书面裁定,保证李知兰的诉权。胡代国回短信:谢谢陈副院长。如果还不立案,明日,胡代国将向中院新院长李俊发去短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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