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中学办公室关于《向通江县教育局反应下通江中学高级职称评审中出现在一个违规行为》一帖的回复
尊敬的“tjzzll999”网友: 现就您关心、反映的“通江中学高级职称评审…存在违规行为”问题回复如下: 1.2015年我校中学高级职称的评审和往年一样,都是依据《通江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暂行办法》(2011年10月19教代会第六届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严格考评,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经学校高级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后,在校内公示栏内将审核结果给予了公示。 2.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不存在谁表态一定给谁一个名额的说法,也不存在您所说的“想让XX上”问题。 3.您所说的XX老师的“上级表彰” 评职打分表的问题,其基本事实是:该老师认为2014年评职称无希望,未出示上级表彰原件,所以未予认定。今年申报之初,该老师就提供了近年来被县级部门表彰的材料原件。经学校组织人员再次调查、审核,确认分数无误(县级表彰每项0.2分)。 尊敬的网友,作为我校老师,您可以和同事增进了解,加强沟通,以便您能够正确认知我校其他教师的工作状况。您也可以将您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反映给校长。 四川省通江中学办公室 201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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