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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盐亭司法局副局长罗义夫妻——吃人不吐骨头(已转盐亭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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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底,本人应诉一场官司,有意聘请律师,无意中看到梓江新城云溪法律援助中心牌子,即与罗义夫妻就官司事项商谈,但通过本人接触与打听他夫妻二人的口碑,即不欲聘请他夫妻为代理律师。罗义却把我的案卷压着,说他付出了劳动,必须付1000元钱才能拿走卷宗,并以他老婆勾宗珍的名义开据收条一张。强行让我支付了1000元。前后他和我沟通实质性话题不到10句,真是一句100元啊!如此强盗行径,难道是一个司法工作者的应有行径!有没朋友告知一下,我应该到哪里申诉?(收条我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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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您好。你反映的情况已转县司法局关注。

                                      盐亭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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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0 13:40
本人从末打过官司,也不懂这些啥程序和缴费标准,更不认识上面这些人,当然这个社会是没有不收钱的服务的,大家也理解。但是我不懂的是:当事人咨询时,接待的是云溪所的人还是罗领导?云溪所的法人代表是谁?是罗领导还是罗领导的妻子?罗领导在云溪所算领导还是工作人员?罗领导应该是司法局公职人员,是否可以以律师身份接案件?
个人见解,不喜勿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0 21:41
网友们!不能偏听偏信哟!
     楼主手中盖有云溪法律服务所公章的正式发票,以及楼主亲笔签署的诉讼代理委托书清楚明白地显示,服务方为云溪法律服务所、经办人为勾宗珍!网友们若有异议,可以到梓江新城云溪所办公室核对。

发表于 2016-3-2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局仅不回复算工作慢作伪。

发表于 2016-2-17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老婆是有口皆碑的女强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8 18:19
您的诉讼案件,不仅是标的额30多万元的借款纠纷,而且涉及到与原告之间的感情纠纷,同时还涉及到你们N兄妹与原告的工资结算纠纷,有多重法律关系,时间跨度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0 21:19
网友们你们叫楼主把授权委托书和云溪法律服务所的收费票据拿出来看一看就清楚了。楼主请的是,册法律工作者,婚姻家庭师勾宗珍。

发表于 2016-2-18 00: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是有咨询费的吧,虽然我不知收费如何。

发表于 2016-2-18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只是盐亭司法工作人员素质的一个方面,还有的人品德更低。

发表于 2016-2-18 09: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2-18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已经进入了程序,乙方你拆漂。付费已正常。只不过是多少问题。本人已经见过。: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8 10:09
罗义吃人不吐骨头你也敢去沾边?她老婆更是不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8 18:01
人间自有真情在,付出必有回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8 18:27
   您自愿委托盐亭县云溪法律服务所代理此案,人家在i法律服务所和茶堂几次接待你母女,听取案情介绍,阅读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反复研究应诉思路,解答你母女的提问。用自已的手机长途与原告沟通,与原告律师协商,达成了一些共识,促成和解。为你书写材料,为出庭作好准备。工作是有成效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8 18:35
您与人家协商好了收费金额,人家把应诉策略全部准备好了。在开庭前却要拿走档案,不委托了。当时说好了的,先收1000元,若继续委托,就作为代理费,在协商好的总金额中扣除。若不愿意继续委托,这1000元,就作为前期已做工作的报酬。说得高高兴兴的,才开的票,您才交的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8 18:47
盐亭县云溪法律服务所,在梓江新城1栋2单元6楼办公!这个所是经省市县司法行政主管部批准成立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合伙制法律服务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法律服务费,主要采取协商方式收取!去年12月云溪所收取您的费用,开了所里的正式发票,你已交了。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望凉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8 19:00
从收费票据来看,交款人您孙某,收款单位是绵阳市盐亭县云溪法律服务所,经办人是勾宗珍,加盖了公章。由此可以看出,此事与罗义无关!希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共创和谐!

发表于 2016-2-18 19: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0.186.105.x 发表于 2016-2-18 18:19
您的诉讼案件,不仅是标的额30多万元的借款纠纷,而且涉及到与原告之间的感情纠纷,同时还涉及到你们N兄妹 ...

还要狡辩

发表于 2016-2-18 2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上面几楼看来一方所说,只是一面之词;双方所说,才可能是真相。律师挣的就是嘴皮子钱,同工程师卖的是技术和手艺一样,你不懂,律师懂,他给你指导,跟你沟通时一句话的行情价就可能价值100元。公,检,法,律师都是一个道上混的,你又到那儿去申诉?打了正规收条,可以说明是收得合法,楼主给钱时是无话可说,但如果收了钱没打收条反而不合法,那楼主后面就有“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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