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as258369as

[群众呼声] 四川省检察院弄虚作假上下弥缝公开为司法腐败贴金粉饰!

 关闭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6-8-15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裁定的根本错误是办案人员明知证据来源不合法,明知被告人张雍完全无罪,蓄意绕开本案案卷中存在13条违法证据和证人撒谎编造的两份询问笔录应当依法排除的法律门槛,滥诉、滥审、滥判、滥复查、滥用法律、滥用司法权,脱离了法律底线这颗 “定海神针”!

发表于 2016-8-16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6-8-8 20:23
本案的审理、审查只讲罪名,不讲证据,不按法律。从侦查、起诉、审理、判决,到内容、形式、证据来源、程序 ...

顶起来!

发表于 2016-8-17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本案事实真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23:22
关注

发表于 2016-8-1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6-7-18 19:16
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最后防线,司法不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用程序正义,维护实质正义,用个案公 ...

顶上去

 楼主| 发表于 2016-8-19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殷切希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回到规范、公正司法的轨道,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重现光芒!

 楼主| 发表于 2016-8-20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殷切希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回到规范、公正司法的轨道,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重现光芒!

发表于 2016-8-21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

 楼主| 发表于 2016-8-22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殷切希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回到规范、公正司法的轨道,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重现光芒!

 楼主| 发表于 2016-8-23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检察院的复查答复,最根本点刻意绕开案卷中证人撒谎编造的两份询问笔录和13条违法证据,绕开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规定,程序空转一圈,案件又回到了原点,继续藏污纳垢!在13年间法院、检察院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一个接着一个,不能正己,焉能正法,司法公正还有保障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8-24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殷切希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回到规范、公正司法的轨道,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重现光芒!

 楼主| 发表于 2016-8-25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到底是申诉人有理有据?还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作为,乱作为,司法不公?应当依法厘清。

发表于 2016-8-26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6-8-27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到底是申诉人有理有据?还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作为,乱作为,用非法方法维护冤诉冤判,司法不公?应当依法厘清。

 楼主| 发表于 2016-8-28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一个公安捏造证据加害,检察院隐瞒证据和用违法证据冤诉,法院用13条违法证据冤判,颠倒黑白的错案,现案件事实真象已大白于天下,仍蓄意操纵玩弄,长期坚持错案不变。申诉人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国法不通,诉讼不通,程序不通,公平正义不通,人心不通,贪法败法,践踏人权,上行下效,无以节制,国家的公平正义有望得到伸张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8-29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检察院的复查答复,最根本点刻意绕开案卷中证人撒谎编造的两份询问笔录和13条违法证据,绕开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规定,程序空转一圈,案件又回到了原点,继续藏污纳垢!在13年间法院、检察院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一个接着一个,不能正己,焉能正法,司法公正还有保障吗?

发表于 2016-8-30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楼主| 发表于 2016-8-31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殷切希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回到规范、公正司法的轨道,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重现光芒!

 楼主| 发表于 2016-9-1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一个公安捏造证据加害,检察院隐瞒证据和用违法证据冤诉,法院用13条违法证据冤判,颠倒黑白的错案,现案件事实真象已大白于天下,仍蓄意操纵玩弄,长期坚持错案不变。申诉人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国法不通,诉讼不通,程序不通,公平正义不通,人心不通,贪法败法,践踏人权,上行下效,无以节制,国家的公平正义有望得到伸张吗?

发表于 2016-9-2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