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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成都双楠大道出现獠牙大嘴,专咬过路车辆,却没人管(涉事路面已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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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出了奇葩事,双楠大道做为市区的一条主干道,居然找不到养护单位,路面烂了,没人维护,导致经过的车辆损坏,这种事情谁来负责!!
双楠大道上,从“成都-双流”的蓝色界牌那里,到江安河大桥成都这一侧桥头的路面中间,出现了一个直径约1米左右、深约20公分大坑,就像一张獠牙大嘴张在那里。多日以来,无人过问,无人维护,并且坑周围也没有任何警示标识,不少过往车辆被这个獠牙大嘴咬烂,轮胎爆胎,车辆损坏。

本人于2016年12月21日下午驾车正常行驶至该路段时,由于坑周围没有任何警示标识,看到大坑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和避让,结果车子直接从坑上开过去,导致车子右侧两个轮胎全部爆裂,完全报废,右侧2个前后门安全气囊及1个顶部气帘全部弹出,车内右侧顶部及车门覆盖件损坏,人员轻伤。

接下来几天,我向双流政府服务热线、双流县交通局、双流县城管、武侯区交通局、武侯区公路管理所、12345市长热线等反映这个情况,咨询负责维护的单位,居然无人认领这一段路面,简直遇到奇葩事了。

双流那边反映还比较积极,接到我投诉后,几个单位还专门派人到现场开了个现场会,不过他们一致认为这个地方属于武侯区管辖,不是双流管辖范围。武侯区的反映就差多了,从21日到现在,没有任何人给我回复。

这么多天了,这个大坑依然存在,并且有一辆宾利和宝马也遭了殃,也是轮胎爆了,不知道这个坑还会存在多久,还会有多少车子要遭殃,究竟有没有人来管!!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条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对这件事,我不会自认倒霉,我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赔偿,同时保留去法院上诉和新闻曝光的权利。

本人电话:1535122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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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小编电话联系到了武侯区公路管理所,武侯区公路管理所表示,这条路段的管护权未进行交接,现在还不属于武侯区管辖,但是为了过往车辆的安全,武侯区公路管理所已经主动修补了路面的大坑。在此,提请广大驾驶员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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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内容如下:

读者郝先生在麻辣社区发帖:他开车经过成都双楠大道,却被路面大坑刺爆轮胎,致3个气囊弹出……郝先生很气愤,他的车为此修理费近万元,但找了七个部门,每个都说不归他管!←昨日(1月3日),记者现场看到大坑已被偷偷补好,到底咋回事,这个补路的能把修理费也负责了吗?


●马路大坑致爆胎,维修费谁出?

郝先生说,出事时他开一辆宝马3系车,时速也就60多公里,从双楠大道往双流行驶,刚过“成都-双流”界牌,就被大坑刺破右侧两个轮胎。
报警加换胎,郝先生折腾到次日凌晨1点才离开。再加上安全气囊,修理费近万!

>>七个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

郝先生想找到这条路的管理方,一是想补好“大坑”,二是想知道谁能为修理费“买单”。但他找了双流县交通局、双流县城管、武侯区交通局、武侯区公路管理所等部门,都称这条路不在管辖范围,“双流说归武侯管,武侯说归双流管……”

>>商贩:每天都有十多辆车爆胎

昨日,记者来到事发地,发现路中大坑已被补好。周围卖水果的小贩称,中午刚补的。小贩们还记得郝先生:“这里每天有十多辆车爆胎,要不是宝马司机较真,到处反映,还不知道啥时能补好。”
但小贩们都不知是谁补好了路面。而且,距离其不足百米的地方,还有两个深约10厘米的坑,仍就露着“獠牙”。

●这事就扯不清了?本报不死心

记者致电双流、武侯等多个部门,终于,有个部门说出了“真相”……

>>震惊了,竟然该绕城高速管

武侯区公路管理所承认,路是他们补好的,并表示管辖权不在他们,而属于绕城高速。为啥呢?因为这条路是绕城高速修的,路修好了,管辖权却一直未移交武侯区,所以这路还属于绕城高速。目前,双方正联系确权中。

>>律师说法:要赔偿真的很难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公路管理方应履行养护维修职责,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但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真不一定……目前,很难找到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约束。

●来,曝光你身边的烂路

郝先生的维修费有没有人买单,还是个未知数,绕城高速和武侯公路管理所究竟谁才是管理方,这次“博弈”的最终结果如何?本报将持续关注。

但这种无人管、无人修的奇葩烂路,大家可能都遇到过……下次再路过,请随手拍照、跟帖曝光,我们一起督促它们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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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钱他们就来了,叫他们维修,都推来推去,严重的行政不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09:54
属于武侯区管,不存在推诿。除了坑,还有修地铁注浆压力过大完成地面严重隆起,我前天经过差点起飞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7-1-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60码速度肯定出事.30码勉强过

2017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1-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危险了,关注起,关注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0:56
豪车底盘低,开快车的多,看到坑时反应不及,肯定比其他车容易受损。不过我估计修路的老板肯定也是开豪车。

开普通车的谨小慎微,敢开快车的不多,能提早发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1:48
开得太快就会死人 虽然确实有坑但是自己也要长点眼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45
那是没收费的,自认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5:01
巴中教师的目标考核奖是不是没有了?研究研究这么久了方案还没有出来?是不是又骗人了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5:02
教师应该发目标考核奖,天天那么辛苦!无人知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6:20
目前养路费收那么高远些路还是这么大坑大洼的甚至那为一交通信号设施路灯、天网线览施工的杂碎也不是人好好的路面完工之后也留些沟沟槽槽|!!每年那么高养路费都被当官的扣下来买棺材用了吗丨!丨

发表于 2017-1-2 19: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22:17
红岩子广场上游的河滩原是嘉陵江的行洪河道部分,红岩子电站修建后,为减少主河道淤积,保证电站长期发挥效益,经水文专家建议回填现红礼岩子广坊上游右侧岸边低洼部分。除影响行洪,飲水水源,还/会严重影响红岩子电站的安全和寿命。。当然电站已不是南部人民的了,己被混蛋何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4 17:44
武阳大道二段处都很难没人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4 17:47
这就叫政府。自认倒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4 17:51
你在高速路上行驶中发生车辆损坏路面,看看你赔不赔!赔!价格还不低!反而在城市道路上因你路面塌陷事故原因却没有单位为此付责了!法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4 17:56
看你们几爷子咋个推的脱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4 18:40
现在之天下诸如此类扯皮推诿之事太多,那么多人拿了纳税人的钱都不事。支持你维权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4 18:42
只要你舍得时间,精力去找有关部门。只怕维权成本太高!各部门踢皮球,踢来踢去磨得你自已都没脾气!弄不好只有自认倒霉。谁叫咱门都是平头老百姓!没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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