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强奸不被起诉理由——来自重庆边远山寨
13岁的农村小女孩,多次被同村一70岁老头蹂躏,而被告在关押两个多月后竟被释放,理由是:年纪太大、性功能下降,强奸行为“有名无实”。
老汉阳痿,强奸幼女未遂,检察院称未插进去,做不起诉决定
犯罪嫌疑人是案件发生地邻村的,没想到却被无罪释放(8月25日)了。犯罪嫌疑人26日回村里还扬言:10天内告不到我就别想告倒我,晕!!!!狂也……为此,受害人姚婷27日欲从自家后崖上自尽,被村民及家人拖回来关进房间,村民都哗然一片了,此犯罪人在村里强势,经常骚扰女性,但没人敢申张。所以有人认为,与此同类案件不会只有这一起,如不受到法律应得的惩罚,那个小村庄将会再不太平。起诉书里说的什么“初犯,情节轻微”试想,要是他这大年纪都还有犯罪的动机,他这算是本分吗?犯罪事实已经成立了,为什么会………………?????
该“不起诉书”里面还没有提到的事,受害人是未满14岁的小女孩(事发后因惊吓过度而神志不清,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家人误以为是“鬼神作怪”一直蒙在鼓里,后一同村人撞上告诉其家人,家人才恍然大悟后报警,受害人称对其多次侵犯,不是判决书里提到的初次),就这一点,就足以判他个重刑的了。
在重庆市秀山县检察院的不起书决定书里提到,一男性犯罪嫌疑人年上七旬,在强奸过程中身体原因,在未能插入被害人生殖器的情况下,被迫放弃了强奸的行为,由于犯罪嫌疑人是初犯、情节轻微,属于刑法构成中的犯罪未遂,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虽然秀山县检察院的决定有理有据,但被害人的家属却不能接受。9月1日上午,家属说已向秀山县检察院提起上诉,不能就此放过犯罪嫌疑人。
在此贴上受害人家属电话,因受害人家境较贫困,无法承受昂贵的律师费用,希望能得到一些法律方面的援助:电话:15213755292姚民全(受害人父亲),13974371107杨秀雄(受害人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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