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lduo

[呼声回应] 成都市6医院ICU恶意隐瞒病情消费患者生命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9-9-25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成都卫J委的种种包庇行径而言,这个医疗卫生行业算不算得上是行业保护最严重的行业之一?

 楼主| 发表于 2019-9-24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本人的上述质疑之下,,上述区区小额退费从承认问题到最终收到转账退费(并未按所谓账务制度要求到现场)耗费了几个月的时间。

       既然这么重视制度,那么,前面提到的ICU弄虚作假虚构三次无关紧要的院会诊收取患方的钱来填补ICU该为自己多一倍给药的差错买单院会诊的金额时,医院所谓的财务制度在哪?就此欺诈作假的恶劣行为由始至终不给患方一个说法,医院的管理制度又在哪?

     就这种德性,配谈制度

 楼主| 发表于 2019-9-23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不退(因其自身乱收的)费的时候该医院是有制度为借口的。 罔顾救死扶伤职责的时候,医疗行业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規在哪?

1、住院时将药多给了一倍的剂量,安全用药的制度在哪?
2、多收电按摩费、无中生有收取两次院前急救费院方的核查制度(当然,从之后另外其它的其余几项来看显然不是工作上的单纯差错)在哪?
3、院外会诊 应该遵循《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2号)——第四条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 该部门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没有? 院外会诊制度又在哪里?
4、褥疮药没有效被恶意隐瞒病情被故意耽误,这个时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相关诊疗制度又在哪里?


制度是这些黑医随时随地可以随意践踏的,但要对付老百姓的时候,制度中的只言片语就立马派上用场有了用武之地。

 楼主| 发表于 2019-9-2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够讽刺,用医院制度来要求患方,那麼这个lCU在吸患者血丶套取医保金的時候医院的制度在哪?医疗行业應該遵守的法律法規又在哪?

 楼主| 发表于 2019-9-20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2017年的两项乱收费(本帖第11页),在本人几次反映后保护伞回复“责成医院及时退还您多收的费用”。开始说可以转账退费但是却一直没有退的意思,更不要说道歉,可见所谓“责成”就是个P..。世道如此,违规收费偏还要摆出一幅高人一等、高高在上的P样。继续投诉不退费?保护伞回复 “按照6医院财务制度要求,建议患方到医院办理退费手续”。
真够无耻的。

       完全是医院的差错,无中生有多收乱收费院方不但不追责,居然还厚颜无耻地要患方花精力费时间“到医院办理退费手续”。精彩,6医院ICU,在乱收费的时候考虑过法规条例制度没有? ?要刁难、对付投诉它的患方的时候就把所谓制度搬出来了,要求退还本不该收取的费用时倒是把啥子财务制度拿出来了,够不要脸。

 楼主| 发表于 2019-9-1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师规范    第二十一条 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对于ICU恶意隐瞒病情达一个月之久的违法行为监管方和医院拒不给一个说法、更不要说其它种种,卫J委美其名曰“医患沟通存在不足”。当然恶医恶性恶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黑医自然就吃患者吃医保金自觉天经地义。说法?有保护伞违法犯罪就不是个事.   

     外面卖白菜卖萝卜的商贩——普通劳动者,大都信守诚信经商的理念,但反而在这个头顶天使光环被赋予神圣使命具有救死扶伤义务的地方,却是使用各种套路各种手段套取医保、采取各种欺诈瞒骗方式来对付患者、、、,   

      这种反差     是不是很讽刺?

 楼主| 发表于 2019-9-16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伞渎职枉法极尽袒护之能事,这么难得的氛围,黑医恶行岂能停得下來,可能每天都在有恃無恐重复上演

 楼主| 发表于 2019-9-12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要把本贴第6页的“未按规定完成门诊病历,扣减其当月考核奖5分”
”从省长信箱看到的这个案例(不知回复是否得当,但至少从中看见了"处理"二字)可得好好保留在此,以后可以无数次作为与保护伞这几年来的各种糊弄愚弄人答复的对比“。

         一条条、一件件不顾病患死活获取不义之财、作恶多端、违法违规的事不作任何处理,还沟通,这就是保护伞解决问题的诚意,同吸患者血的魔鬼沟通,本人还真不会

 楼主| 发表于 2019-9-1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入院的时候,一周多的时间多给了一倍的药,ICU负责人对于其医疗差错没有丝毫歉意还狡辩不会产生不良影响,,而且还恬不知耻地将因多用药找人院外会诊的费用弄虚作假地编造为三次无关紧要的院内会诊来填补其该为自身差错买单的支出,,这样一个连最起码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都不具备的地方,擅长弄虚作假、作恶多端挣黑心钱的地方,

           沟通???  

     保护伞,违法犯罪都可以沟通,那监狱是不是早该成为历史遗迹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9-10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5月本人曾向市卫J委投诉此ICU肆无忌惮消费患者生命 的恶劣行为 , 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 的成都卫J委依然一句“沟通”的屁话——“、、、 四是医院医患沟通记录较少,医患沟通存在不足。 对此,我委已责成医院与您沟通”。

   
      在6医院ICU中住了一个月临转院时才说药没作用。S医院褥疮用药全是欧洲进口而ICU却用没有效果的国产药、连品名规格都没有的国产材料;每天6次+2次的中、大换药,每天如此频繁的换药程度一个月都还不知药效?情况大都比在家时还糟,一个病危之人,被当作创收获利的工具。
     据说是一入院就下了病危但荒唐的是住院期间家人没一个知情, 很怀疑当初进院时是否真是病危,若真是已危及生命还可以被拖延长达一个月?也很怀疑是否是为了套取社保资金而下病危?是否涉嫌恶意隐瞒病情消费病人生命来创收而导致病人病危? 在本应争分夺秒挽救病人生命的ICU却竟能置病危患者的生死不顾,没有给以及时有效全面医治,据说这种骨折病人一年之内的死亡率高达40%普通人不清楚ICU也会不知道?
      为了不可告人的不当得利让患者长达一个月都得不到有效治疗,浪费了一个月的救治时间,为后来的医治增加难度,增长治疗时间,带给病人极大的痛苦,以致久躺不起导致各项器官逐渐衰竭,进而导致生命的不可逆转,巨额费用也加大了家人的经济负担,更带来巨大的精神打击,这种医疗事故是药不起作用就可推卸的?这和谋财害命有何区别?

       此ICU的所作所为有哪一丝一毫符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师规范    第二十一条
就如此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医德违反人性的作法,保护伞只说沟通不说人话

 楼主| 发表于 2019-9-10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词   宁缺毋滥,保护伞下是宁滥勿缺,再黑再歹毒都要披张皮      不能缺

 楼主| 发表于 2019-9-6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沟通?为了非作了歹,一个沟通就可一笔勾销?沟通的可能性在哪?

       头顶救死扶伤的天使光环干着见死不救的勾当,为了套取医保、搜刮患者,不顾病患死活、恶意隐瞒病情、剥夺患者被救治的权利来获取不义之财就是沟通的基础?                         真的,比踩在脚下的垃圾都脏

 楼主| 发表于 2019-9-5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师规范    第二十一条 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过度医疗,说穿了就是把患者作为挣钱的工具为黑医赚取不义之财。ICU这种让患者冒死亡风险并让家属签字来承担风险进行第二次与诊治无关的检查的恶劣行为,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 的成都卫J委居然连“深刻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的P话都吝惜不说了,对不顾病人生死进行创收的卑劣行径 不作任何处理,

   一句“责成沟通”就可枉法,沟通就可把卑劣行为演变成好人好事?

 楼主| 发表于 2019-9-3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表面上所谓的记账错误,市卫计委还要医院“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收费,认真做好记账核对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而对于ICU为了创收  在明知CT检查有死亡风险还要对一入院就下了病危的患者进行对救治无关的二次    CT检查,且这个风险要家属来签字承担,检查时随时有可能死亡的风险 要家属来负责,完全置患者的生死于不顾进行对患者无切实意义的第二次    CT仅仅是为了挣眛良心钱的毫无人性、毫无医德的恶劣行径,保护伞却再不说什么杜绝一类了,
      回复 如下: ”患者第一次CT检查符合诊疗常规,但第二次      CT检查缺乏依据。 对此,我们已责成医院再次主动与您沟通。同时,切实加强医院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不顾病人生死、让家属签字担责、黑医自己吃钱的这种行为倒是不需要深刻、严格、杜绝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9-2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年卫J委两次要求医院“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收费,认真做好记账核对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投诉的CT一项本贴第一页)历时近两年,2018年2月份卫J 委才不得不答复第二次  的    xx  “ CT检查缺乏依据”,这一次伞再不说什么举一反三。杜而不绝的情况早已存在且层出不穷持续不断。保护伞,这CT的记账核对可是做好了的.。

      本就是贪得无厌、医德败坏与记账核对工作有一分钱关系没?伞?

 楼主| 发表于 2019-8-30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伞下杜而不绝的故意多计多收没有任何风险,昧着良心以赚钱为唯一目的 和做好记账核对工作挨得着不?

 楼主| 发表于 2019-8-28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昧着良心以赚钱为唯一目的的不良医生”(引用自本贴第1页)能举一反三?

又有哪一次的三是这些无医德擅长乱收费的黑医反出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8-26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乱收的2次”院前急救“费的投诉,
     保护伞又是同样的套路,敷衍答复(本就是欺诈乱收的项目居然可以不顾事实东拉西扯地答复:"符合物价标准”,按其逻辑,不管无医德者如何胡编乱造,只要是符合物价规定就变成理所当然的了?这就是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 的成都卫J委对待投诉人的高高在上不屑一顾 信口开河的姿态)了几次之后,在事实面前不得不回复说不合理欺诈收费只是不合理,保护伞擅长的就是耍文字游戏)然后又是同样不痛不痒的一句要求医院:

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收费,认真做好记账核对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由这监管部门的作为来看,,再污七八糟的事只要它一句举一反三就过了、就什么事都解决了,法律法规全是摆设

     

 楼主| 发表于 2019-8-25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院前急救费 的项目规范“包括内脏衰 竭 、外伤、烧伤、中毒 、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不含出诊费诊查费、监护费”   

      病人卧床不能走动但神志清醒,该医院的车来接送入院,出诊费收了,急诊诊查费也收了。来人测个血压也属于它们的“院前急救”“,只测量了基本体征,哪点符合这”院前急救“的释义?进ICU前没有“内脏衰 竭、外伤、烧伤、 中毒 、溺水、电击”中任何一项,却要按急救项目收费且还要收两次,只要是有个车接送就是理所当然收取急救费 的理由?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中哪条 哪款有此规定
    这不是收费欺诈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9-8-23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年反映按摩次数的问题,敷衍答复了几次之后,伞终于答复仅仅是多收了(只承认)4次,答复中有一句“要求医院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医院收费管理,认真做好记账核对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

          啥叫杜绝?是核对没做好?掩耳盗铃。暗地里还真不知道有多少应该杜绝的东西层出不穷。



          接下来又反映了一个所谓该杜绝的,乱收的2次”院前急救“的问题,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