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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群众呼声] 一次有趣的庭审——蓬安陈华状告公安非法行政拘留案旁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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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0 11: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剑399
不想理你这类成天无聊挑事者,自觉知趣一点、讨厌文炮  


你的高论貌似一个低端代课教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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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0 14: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剑399 发表于 2019-4-20 08:22
剑波老师你好、我也是一条比你年长12岁的笨老猪、实在忍不住了才给你这条小莽猪敬言几句、请你包容我这头老 ...


利剑399老师,您好!谢谢您的留言,也对数年来您对我的关注很感动。

留言中,您首先提到了方法论问题,认为确立解决问题的方式,需要根据场所与条件来决定。这就涉及到个人的一个小小理念:让一切公开透明,是最能消除隔阂、避开暗箱操作、实现公平的有效方式。当大多数人都习惯舆论监督权力之后,公权力才会收敛。因此,在方法论上,我与您观念不完全相同。我认为,目前的网络是比较有效的舆论监督平台,通过它民众可以成本最低地行使法定权力,同时它也是国家倡导的正常途径之一。十数年来,网民们通过网络,提出的大量有益的策略被采纳,揭露的许多贪官污吏被绳之以法,众多冤假错案因为围观而得以昭雪,这些例子都显示,民众的作用不仅仅是“打嘴仗”、“看趣事”,客观地在网络反映情况,同样能够得到现实力量的支持,所以它不是不恰当的方式。

其次,您提出到我的案子,认为维权应当主要依赖权力机构。在这里,我需要稍稍讲述一下我案件的背景。正是因为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相信舆论监督,积极通过网络揭示了问题表达了意见,从而给地方上的个别权宦制造了麻烦。“租房事件”只是个不足道的幌子,事实上,当时论坛许多网友,以及我周边的人,都同时受到了调查。很明显,这是一次企图复制“重庆模式”的运动,想借机打压民众的声音。对于他们来说,很可惜,这个过程被王立军逃跑给打断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出来后开始了与之的交锋。这是从一开始就明白注定不会取胜的交锋,但我需要的是过程。我走完了全部流程,并将这个过程展示给大家,让民众对司法现状有个清晰的认识,让公权机关不断地展示他们的方法套路,接受民众的评判及至于讥讽……这也表现了第二个我的理念:维权需要依靠的是法律和自己的意志,而非公权机关的个人意志,过程重于结果。至于二审结果,我在论坛公布过,您可能没看到,二审通过书面审理,维持了原判。出于对法律的尊重,我服从这结果,给案子划上句号。

回复中您还提到我与陈女士的维权事宜可能走入了误区。事实上,我的发帖与陈女士的维权方略,可以分开来看待。我的发帖行为,看重的是对公权的监督。通过分析庭审的细节,和大家共同探讨公安执法过程中,需要遵循哪些法定程序,需要严格执行哪些条令,个人如何做到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如何通过法律限制公权的滥用……公民在生活中,完全可能碰到类似事件,有一些常识储备,也许能够因此而避免一些麻烦,因而谈不上误区。而陈女士的维权是出于现实需求,她感觉到冤屈,社会评价遭到了贬低,事实上也有诸多证据表示她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网络维权仅是她维权行动中的一小部分。可以提建议,但价值判断,是她自己的事,与他人直接关系不大。当然,我们都期待她能通过最好的方式取得满意的结果,如有好的建议也希望她能接受。

此案中法律的公正体现在对事实与证据的认定、程序的审核、法律援引是否正确的基础之上。咱们相信,作为司法工作者,法官们会作出专业程度很高的诠释。但这不妨碍大家在网络上讨论。构建和谐社会,其实就是在基本法制观念上,民众保持一定的认同度。从这个角度讲,广泛而深入地通过讨论,了解法律常识、了解执法程序,对于消除社会矛盾与隔阂,是很现实的需求。

很高兴与您交流!希望以后的交流都在这种平和的气氛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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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2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剑399 发表于 2019-4-21 21:31
剑波莽弟、周末好,谢谢你给予我一篇文句不通言论的即时回复与解释、你有礼有节的友善言论让老朽兄更加对你 ...


陈女士固然有一定的性格缺陷,但应当考虑到诸多不公也是导致这种性格的催化剂。彼此都多一些宽容就不会水火不相容了。

骂人肯定是不对的,希望她改正。但某些网友也不必以言论刺激,这很无聊。看了您后面的留言,如果真做到了的话,我觉得您是位宽厚长者,值得其他网友学习。

发表于 2019-4-23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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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5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ythrth56 发表于 2019-4-24 20:09
活着为了见,不是省油的灯,莽娃帮人也要看对方品行!

我只考虑看到的事实中有没有明显的不公正,其它的我不关注。

就这个案子而言,公安涉嫌非法询问调查,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发表于 2019-5-15 10: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屏蔽了?和谐了?还好老娘手快,保存了!卑鄙!

发表于 2019-5-16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狄仁杰(匿名发布)
狄仁杰(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4-22 11:20
狄仁杰(匿名发布)
狄仁杰(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4-24 15:18
不开腔,闷起

发表于 2019-4-7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活着为了见证 发表于 2019-4-7 21:33
“鐘馗打鬼 发表于 2019-4-7 20:17
扯皮程度逼到单位报警,恐怕也非善类,拘留刚刚好啦!至于法西斯,给国 ...

有点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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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8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鱼泪153 发表于 2019-4-8 14:38
你们关注的是公安机关执法是否规范,我想知道的是,陈华作为一名公务员,她有没有殴打同事的事实?{:9_336: ...

错。

这不是关注执法是否规范的问题,是关注执法的合法性问题,已经超出了规范的范畴。

另外,个人也对当时发生的事感兴趣,到底是她同事殴打了她,还是其它情况,这个要想办法弄清。


发表于 2019-4-8 18: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忍不住发个言,对于陈华的帖子本人几乎不发表任何意见,因为怕喷!中国一直是一个以法治国的国家,任何事情总会在宪法的圆径里寻找公平,互殴互辱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再者说虚拟的网络里也可能出现倾斜状态,但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以事实为准绳,相信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最后还是要奉劝陈华一句:不管官司结果是对错,但道德方面你是错的,至少网络公开辱骂长辈有违中华孝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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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9 08: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9-4-7 01:31
谁告诉你警方和 言正 人就不能编造事实了?国家设立各种监督机构都是没事儿干的吗?

而且就庭审时出示 ...

莽哥大谈特谈证据,对事实只字不提,这也难怪,你我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当时事发现场的旁观者,不知道事情真像,当然无法评论。不知道事实和证据哪个更重要。莽哥是不是要极力推进司法改革,公检法今后办案要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目前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这样的话以后公检法办案简单多了,可以想象一下,今后可能会是这个样子的:张山拿着一把刀报案说,这是李四杀人的刀,警察一看,证据确凿,抓,检察院一看,抓。法院判案也用不着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事实和证据,哪个更重要?



发表于 2019-6-29 11: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9-6-28 20:19
正因为社会是现实的,你的手段就要就符合现实。
你晓得人是趋利避害的,却理想地认为他人会为了你眼里的正 ...

你说这些话太自以为是了。你比任何人都武断!
陈朝林砸手机闹事打人事件,他们认为错在陈某,不在陈朝林?
你真会颠倒黑白、是非不分。陈朝林在陈某办公室找陈某无理取闹,耍赖砸手机打人还非常正确?
陈某至始至终没说一句过份的话,才让陈朝林大发淫威。
党喜梅,向雄认为陈朝林没有错,是陈某的错?
你为了替陈朝林和他们洗白,可以这样枉顾事实,毫无人性?

发表于 2019-7-2 11: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郭一平:官场上已容不下好人。


现在官场上都是“狗练蛋”,肮脏事都扯在一块儿的。真告倒了一个人,得牵扯到100个人。一个县里官场人不小心,因此,大家都一个劲吹牛逼,没有人真正反腐。若有一个人真心反腐几,就会遭遇到集体围攻,“被自杀”、“抑郁死”也是平常事儿。


发表于 2019-4-5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数人在维权,少数人在玩命。


     该案以外的事情不能忘记,药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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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5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诚邀,欢迎水军团队前来讨论!

发表于 2019-4-5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4-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9-4-5 20:07
作为旁观者,通过旁听,个人偏向陈某,觉得公安问题较大。

存在定性错误问题,存在诸多程序问题,而且不 ...



     静观变数,讲法治还得防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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