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经济运行和安监局、规划建设国土局、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所反映的是心怡紫晶城项目规划和地下停车位的相关问题,该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规划建设国土局、经济运行和安监局以及华阳街道办事处三方已于2019年5月5日在心怡紫晶城小区进行了通告公示。地下车位收费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和《四川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该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心怡紫晶城小区为原双流县现状移交项目。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于2007年3月核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第46号)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于2007年向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申报心怡紫晶城项目方案,经原双流县规划局审查,于2007年7月核发一期(7-11#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第035号);于2009年9月核发二期(1-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0122200931068号)。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通过竞拍取得项目所涉及的29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70年经营权,于2008年3月与双流县交通局签订《人南延线末端公园地下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绿地下方的地下停车场由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并经营。
如您对项目原审批结果存在异议,依法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您可向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故未与您联系。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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