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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公开申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心怡﹒紫晶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结果进行行政复议[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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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2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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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申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
对心怡﹒紫晶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结果进行行政复议
2019年5月5日一份有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济运行和安监局和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三个单位盖章的通告《关于心怡紫晶城小区项目规划和地下停车位经营权属及地下车位定价权等问题调查情况的通告》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广福社区辖区内商品房住宅小区心怡﹒紫晶城出现,通告内容显示了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对心怡﹒紫晶城历史问题的调查结果,这些内容也出现在2019年5月21日天府新区政务中心对群众呼声栏目《还我们配套,还我们安宁》一文的回复中,即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于2007年3月核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第46号)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100%。建设单位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向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申报心怡紫晶城项目方案,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25842.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9191.1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09818.2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303.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51.39平方米,建筑密度100%,绿地率为0,符合规划条件要求。经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审查,于2007年7月核发一期(7-11#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第035号);于2009年9月核发二期(1-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0122200931068号)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通过竞拍取得项目所涉及的29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70年经营权,于2008年3月与双流县交通局签订《人南延线末端公园地下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绿地下方的地下停车场由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并经营终上所述,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审批通过商品房住宅项目心怡紫晶城的规划设计方案建筑密度100%,绿地率为0,车位为0.原双流县国土局显而易见是根据开发商规划设计方案定向分散供地14宗,所以才导致目前小区不动产登记中仅有楼栋基座投影面积的土地具有国土使用权证,红线面积37.85亩土地中除去建筑物基座投影面积宗地总合14.5亩之外的土地属于广福社区公共绿的现状。我们知道,《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及2006年版)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第7.0.2.3条规定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但是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申报通过审批的方案绿地率为0; 2007年1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成办函<2007>5号文件颁布实施的《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3.10条指明住宅用地配建机动车0.7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原双流县当年没有补充规定就须遵从上级成都市政府决定,但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申报通过审批方案配建机动车位为0.因此,我们很难理解和接受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的审批结果,特在此向贵局公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希望纠正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做出的审批结果,而是按照实际报建总图技术指标落实审批结果,将符合总图技术指标的绿地、车位从规划审批结果上合法化同时用不动产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法从国土使用证中明确小区绿地、车位土地使用权归属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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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天府新区政务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28日发表了天府新区经济运行和安监局、规划建设国土局、华阳街道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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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5月22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发表于 2019-5-28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经济运行和安监局、规划建设国土局、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所反映的是心怡紫晶城项目规划和地下停车位的相关问题,该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规划建设国土局、经济运行和安监局以及华阳街道办事处三方已于2019年5月5日在心怡紫晶城小区进行了通告公示。地下车位收费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和《四川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该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心怡紫晶城小区为原双流县现状移交项目。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于2007年3月核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第46号)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于2007年向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申报心怡紫晶城项目方案,经原双流县规划局审查,于2007年7月核发一期(7-11#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第035号);于2009年9月核发二期(1-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0122200931068号)。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通过竞拍取得项目所涉及的29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70年经营权,于2008年3月与双流县交通局签订《人南延线末端公园地下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绿地下方的地下停车场由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并经营。
    如您对项目原审批结果存在异议,依法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您可向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故未与您联系。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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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22 0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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