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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巴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二大队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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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英伦庄园的业主们爱车挡风玻璃被贴上了一张张纸,纸张内容:“温馨提示-驾驶人:您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依法对您进行警告,请您尽快驶离,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您进行处罚。”
如上,内容简单易懂,还很有礼貌,除了比较扎眼的“中国人民共和国”这种错误,还有就是落款没有加盖公章!英伦庄园的业主都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友善的老百姓,所以有如下疑问,请贵单位解惑: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最近,英伦庄园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因为车库争议,在物业强行收费、不交钱不放行的被逼无奈下,业主们只好将车停在了小区前面的公共区域(没在公路上,该公共区域与公路之间还隔了一排树,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这个可以实地核实)。该车库纠纷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英伦庄园的开发商想通过高价租车位的方式,逼迫小区业主购买车位,且车库环境极差,业主多次向他们反应协商均未果。

在双方僵持的这种关键期,这张“漏洞百出”的《温馨提示》无疑抢眼至极,那么请问:
1.这张没有加盖公章、“背锅”嫌疑颇浓的提示,是否是贵单位所出?

2.近期,身着交警制服的人在小区停车处来了不少,和停车的业主说了,下周星期一(11月18日)将会对该区域所停车辆张贴罚单!请问,英伦庄园外面的公共区域(公路与小区房子中间的坝子,和公路中间隔了一排树)是否属于贵单位执法管制范围?

3.如果这是贵单位的执法行为,请问是否存在错误?特别是在全国、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教育等重要时期,在开发商与业主发生纠纷的敏感时期,贵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否存在充当“保护伞”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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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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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6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恩阳置信,文锦帝都一模一样嘛。

发表于 2019-11-16 22: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物业已经不是以前的狗了!以前的狗都是看家防盗的,现在的物业都是咬主人的!!!

发表于 2019-11-17 08: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现在是创文期间工作繁忙,你作为巴中市民,不为巴中创文做贡献,还在这里嘲讽什么。请不要当喷子。巴中创文,人人有责!
crr

发表于 2019-11-17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那里不属于公开的车行道,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是城管(现为执法局)应该有执法权

发表于 2019-11-17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体谅体谅。

发表于 2019-11-1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了解真相,所以不站队

发表于 2019-11-18 0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不对了,既然没有盖章那任何人都可以用自己打印机打印出来,署名交警大队。没有盖章就是无效,你质问别个执法部门干嘛呢?

发表于 2019-11-18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温馨提示你停在广场上人家没法执法,叫你停到马路上去,到时候就有盖红章的单了

发表于 2019-11-19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变公共区域使用性质,经营性占道由城管负责,车辆由交警负责。这个莫得啥子说的。既然车库争议,为何业主不凑钱找律师通过司法解决呢?一众对个体,花小钱办大事,何乐而不为?

发表于 2019-11-20 22: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地方不属于交警管辖范围!应该是城管的管辖!!!

发表于 2019-11-21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评论区很多喷楼主的、估计都是该小区开发商或者物管的人吧、这个事情作为一个局外人来看、我觉得争议焦点在于1、该温馨提示是否为交警大队作出,我个人认为交警大队应该不会犯“中国人民共和国”这样的错误,也从来没看到过交警贴这种告知书。2、该区域是否交警执法范围,我个人认为这个位置不属于道路,也不属于规划的道路边人行道。这范围应当是属于城管执法局的管辖范围,具体停车违不违法需要进一步调查。

发表于 2019-11-21 1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23641915 发表于 2019-11-21 10:10
看到评论区很多喷楼主的、估计都是该小区开发商或者物管的人吧、这个事情作为一个局外人来看、我觉得争议焦 ...

楼主那智商着急啊,哪个交警会用a4纸给你打张通知,然后署名都不盖章?这就是个人暑了别人的名贴的,还要想啊。

发表于 2019-11-26 07: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调解纠纷应该,但不应在干发商和业主之间选边站。

发表于 2019-11-26 07: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是交警部门知道或授权,一般人哪知道违反了哪条。

发表于 2019-11-26 2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26 2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26 22: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没罚钱扣分就不错了,去年我在凯莱国际门口商铺广场上停了会,还着了3分一百块找谁说理去?你这个明显不是交警支队的嘛,不让停就不停嘛,执法单位说啥都是对的,不清楚就认栽。

发表于 2019-11-27 17: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物业已经不是以前的狗了!以前的狗都是看家防盗的,现在的物业都是咬主人的!!!

发表于 2019-1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物业莫法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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