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曌龑”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四川第一网络社区“群众呼声-问政四川”专栏中关于“农村客运从业人员的呼声 ”一帖中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希望政府协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 自2018年以来,我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特别是开展城区车站周边秩序及全县中小学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三年一共查处非法营运747起。但由于我县幅员面积辽阔,非法经营者行为隐蔽且猖獗,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为此,我所下一步将积极联合县级各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全力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关于“‘金通工程’将农村客运的……即停即走,接送乘客。将便民利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的问题。 我所将积极对接公安、交警、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根据全省、全市、全县高位推进乡村客运“金通工程”部署要求,在城区车辆流量和道路情况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开放小型客车进城载客,努力实现“点对点”、“门对门”的服务,让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乡村客运“金通工程”的优惠政策和“小黄车”出行便利。 (三)关于“随着我县交通建设……最大限度地改善乘车条件。”的问题。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年第17号)第七十四条第二项:“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等相关规定,通江汽车客运站、城南汽车客运站为适应节令变化已将冬季运营时间由17时延迟至17时30分,夏季运营时间由17时30分延长至18时。节假日客流高峰时间节点,客运站将严格道路运输相关规定实时调整运营时间,确保旅客“走得了、不滞留”。 (四)关于“收入急剧下滑……积极争取和及时兑现国家对农村客运的政策扶持是当前解决问题的唯一途经,刻不容缓!”的问题。 一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7号),推动国家标准GB38900-2020落地实施,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实行“三检合一”,简化检测流程,不存在重复收费行为。二是关于“营运车辆维护和保养、驾驶员继续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我所将督促各客运企业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执行。三是为确保乡村客运可持续、有效益,2020年全年对全县320余台直通到建制村和预约响应式的车辆给予了经营性补助及趟次补助,对2020年4月起新购车辆给予了一次性购车补助。下一步,我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对乡村客运的补助力度,多渠道助力乡村客运“增收”。 (五)关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共渡难关既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王道也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若此,善莫大焉!”的问题。 我所将严格履行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听民声解民怨化民困,督促农村客运企业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促使企业和各经营者经营共赢,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六)关于“川办发【2020】30号文件第9条关于交通运输业受疫情影响停运的客货运汽车延长交强险、相关商业险期限1-4个月的规定怎么未见落实?2019年度的油补何时发放?” 一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0】30号)第九项:“对受疫情影响停运的客货运输车辆和船舶,银保机构应允许其延长车辆交强险、船舶承运人责任险以及相关商业险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相关方协商确定,最长时间不超过4个月。”具体实施细则由县银保机构负责解释。二是2019年度国家油补资金已下达至我县财政账户,县财政已通过审核发放到我所账户,待春节收假上班后予以发放。 感谢你对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通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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