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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新闻] 眉山天府新区首个民告官,行政起诉,将于5月13日下午两点半在眉山东坡区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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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8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号外!号外!号外!号外!
眉山天府新区首个民告官的行政起诉将于5月13日下午两点半在眉山东坡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了。欢迎各位新闻媒体到厅旁听,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还公众事实真相!以下是相关内容,但因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所以在特定的版本中不予体现个人信息。
                                                                                            行政起诉状

原告邓某,男,汉族
原告赵某,男,汉族
原告曾某,女,汉族
原告张某,男,汉族
原告张某,男,汉族
原告张某,男,汉族
原告陈某,女,汉族
原告吴某,女,汉族
被告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700MB1C0555XU。住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二段8号。
负责人:段炼。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2020年8月4日被告作出的《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天府公园城”信访事项的回复》;
2、判令被告查处原告投诉书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20年7月21日,原告作为案涉“天府公园城”小区的业主,向被告递交《投诉书》,对案涉小区开发商四川府南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府南公司”)在销售案涉小区的过程中虚构小区具备的轨道交通设施条件进行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投诉,并附上府南公司在2017年各网络平台的宣传证据、自行制作的DM宣传单、公证书、府南公司销售人员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府南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2020年8月4日,被告作出《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天府公园城”信访事项的回复》(下称“《回复》”),《回复》确认“网站上宣传描述为‘天府公园城与规划中的轻轨TF5、地铁一号线紧密相连,再加之轨道交通规划提上议程,拥有得天独厚的交通优势’”,“DM宣传单上标注有‘1号线(规划中)’的字样延伸至帽顶山公园下方”等事实,但并未对府南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作出认定。
原告认为:
一、被告未经过严谨调查即作出《回复》,程序上未履行调查的法定职责。
被告作出的《回复》仅就原告提交的府南公司在网络平台对“天府公园城”以虚构规划中的轨道交通进行宣传的材料、DM宣传单等资料进行了审核,除此之外仅调取建设单位府南公司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即作出调查结果,未对原告提交的《投诉信》所涉事实进行全面的调查,未依法行使其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
二、被告作出的《回复》未明确告知原告是否对原告《投诉书》所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程序违法。
原告作为案涉“天府公园城”小区业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投诉书》的方式向被告举报开发商府南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应视作立案材料,但被告在其作出的《回复》中认定该行为为“‘天府公园城’信访事项”,并且未明确回复原告是否对其《投诉信》所载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被告通过以认定原告的投诉行为为信访事项,不明确告知原告是否进行立案,规避立案决定的行为,属程序违法。
三、被告作出的《回复》依据错误,作出的认定与事实不符。
被告对原告提交的府南公司以规划中的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宣传的证据进行了确认,但并未对府南公司进行的宣传是否具有依据进行调查。原告认为,如府南公司不能提供其所进行的宣传具有相关部门的规划依据,即应视作虚假宣传。但被告避重就轻,并未对府南公司的宣传行为是否具有依据进行调查,反而以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认定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依据,该认定依据错误,《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府南公司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无关,由此作出的广告调查情况与事实不符。

综上,被告作出的《回复》程序违法,与事实严重不符,应予以撤销,并应就原告《投诉书》所载违法行为重新进行查处。故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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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8 17: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权益,必须努力力争,对于那些懒政不作为的责任人该罚就罚该抓就抓,于一切恶势力斗争到底

发表于 2021-4-28 18: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28 18: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百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开发商不能为了卖房子不用事实作依据乱宣传,政府和法院也应该公正严明,保护老百姓的合理权益!!!这是个好的开始,证明现在大家法律意识都加强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4-28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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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8 19: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一窝,天府公园城业主辛苦一辈子,买个安置房,强烈抗议

发表于 2021-4-28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为了卖房子虚假宣传不说,且该楼盘设计不合理,品质差,请政府和法院严查该楼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合法权益,必须努力力争,一年不行就两年,两年不行就三年...

发表于 2021-4-28 2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28 20: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人民法院会依法公正审理此案,期待关注!

发表于 2021-4-28 2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开发商骗了血汗钱,现在真的太恼火了,都是辛苦一辈子的钱,虚假宣传!!!

发表于 2021-4-28 20: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28 2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百姓用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这种利益勾结,官官相护的不正之风盛行,请领导为百姓做主。

发表于 2021-4-28 20: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虚假宣传,骗老百姓的血汗钱

发表于 2021-4-28 21: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这黑心开发商,老百姓辛苦一辈子的血汉钱

发表于 2021-4-28 2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且老百姓花几万块钱,买的机械车位,到现在都没处理好,车位居然停不下车子,

发表于 2021-4-28 2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不易,基本都是半辈子的心血,坚持到底

发表于 2021-4-28 2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疯狂的炒作,虚假宣传满天飞,如今的地铁连影子都没有一个,一会儿天府新区眉山片区,一会儿环天府新区眉山经济带,一会儿眉山东部新城,定位混乱!

发表于 2021-4-28 21: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28 2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就是虚假宣传,可是调查结果却不是,谁来为我们老百姓做主,每一分钱可都是血汗钱啊,辛苦钱啊,为了这个房子现在都负债累累了

发表于 2021-4-28 2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容易了 ,为了住个房子欠那么多钱结果被欺骗,老百姓难道就活该吗,一定要有个说法,相信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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