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投诉人:李友谋,电话13990828332。
被投诉人:袁彪,曾任南充市嘉陵法院院长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被投诉人:南充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嘉陵区分局。
法人代表:张晓天局长
被投诉人:南充市政法委纪工委王誉峰。
投诉事项:一:涉嫌袁彪包养情妇,上班时间在其房间内嫖娼,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应严查处理。
二:涉嫌南充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和嘉陵公安分局滥用职权,包庇袁彪违法事实,违法作出拘留投诉人5天的行政处罚。
三:涉嫌市政法委纪工委王誉峰滥用职权,对偷情的袁彪充当保护伞,其违纪违法行为不作处理。
投诉事实:2012年2月15日上午,投诉人在蓬安论坛上看到发帖13天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彪与嘉陵区法院工会主席Xx偷情现场被抓》的原帖则转发至麻辣社区南充论坛,当天下午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就火速对投诉人进行了非法传唤(没有传唤证),同年同月28日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又传唤了投诉人扣押了投诉人笔记本电脑,同年3月3日投诉人被执行非法拘留五日。期间受到某公安威胁,投诉人3月16日因此离婚,现在害得投诉人妻离子散,倾家荡产!故投诉人不服,先后多次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诉讼,上诉均成投井下石结局。2012年3月1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市政法委王誉峰说:“1月12日下午接到南充市纪委转来的举报电话,一名男子电话举报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彪利用职务之便包养情人,此时正在幽会,幽会地点说得非常具体,纪工委一行4人立即赶到小西街一栋居民楼,敲开房门后发现除袁彪外,客厅里还有一名女士,是嘉陵区法院工会主席,纪检人员马上将两人分离调查。”根据调查表明:当天正值上班时间,两人却以私事为由,向本单位领导请假,小西街这套房子是袁彪家人2002年购买的。1月17日,市政法委出具书面调查报告“认定举报失实不给袁彪党纪处分,但两人的行为引起了外界的猜疑,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决定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记者还从王誉峰了解到“举报人事后向南充市多个部门寄来光盘,光盘内容显示我们调查人员进房间前都录下来了”。后来纪检调查人得知就在他们进入袁彪私房后举报人又向110报案说有人在房内嫖娼。
从记者在市政法委纪工委王誉峰了解的以上情况,不难看出,偷情的事实存在。举报人肯定是掌握了袁彪长期与Xx发生关系,包养情妇的具体情况。作为中院副院长,共产党员,在上班时间偷情,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形象,市政法委恶意包庇袁彪,来一个诫勉谈话了事,真是令人深思。当然,政法委也不敢对袁彪有什么处分,袁彪的岳父是原市公安局局长,相反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反腐败的平民转帖的投诉人恶意进行打压无故违法进行拘留是可忍孰不可忍啦。
对在蓬安论坛发帖的人为何不去调查个水落石出进行拘留?却要将转帖的投诉人进行拘留呢?其中是有原因的,即袁彪时任嘉陵区法院院长期间,2006年12月20日滥用职权枉法拍卖了四川省南充五洲公司数千万财产,投诉人系五洲公司利害关系人,曾多次在各大网上发布披露嘉陵区法院枉法拍卖的事实文章,以此袁彪等人对其进行打压。
嘉陵公安分局在对投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投诉人是犯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又是“诲辱”等罪名,其实子虚乌有,于法无据打压投诉人作出的处罚决定存在九大问题:一。在法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答复,视为对投诉人处罚行为没有证据依据。二。没有报案人,根据告诉才处理的原则,本案的主体客体均不存在,则系 越俎代庖 ,违法办案。三袁彪13日报案时,投诉人尚未转帖,本案主体不存在。四,嘉陵区公安分局指控投诉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诲辱,或造谣于法无据。五,编造受案时间,先拘留后报案,程序违法。六。举报人系转帖,后马上删除,又不是原发帖人,能对袁彪造成什么伤害?七:嘉陵公安分局对投诉人处罚决定前,没有经过治安调解,显然程序违法。八:省委宣传部所属的麻辣社区不同意袁彪删帖申请,袁彪也未按规定跟帖澄清为什么?九:当举报人将录制的现场光盘,寄送多个部门,也包括政法委,并向110报案,为何对其证据不认真审查?袁彪上班时间“租房”,和受到“诫勉谈话”的“真相”,和多次申请删帖,才导致了公民转帖求证。公民转贴求证是行使公民权利的表现,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使用治安处罚的方式拘押网友,于法无据。总之以上9大问题,投诉人转帖被拘确系一起荒诞剧。
再论,袁彪偷情是真还是谣言,或是诽谤,如何解疑?一:为何嘉陵区公安分局市政法委不理直气壮宣布,其转帖内容,或举报人的举报是谣言,诽谤,反而悄悄一次,又一次的删帖?二。为何是政法委不在第一时间公布案发真相?三:为何市政法委要对袁彪进行诫勉谈话?四:袁彪为何多次向麻辣社区申请删帖?袁彪为何不敢跟帖澄清?五:为什么被网友逼出了“租房”“诫勉谈话”的“真相”?六:为什么记者四处打听要求采访市有关部门人员不是含含糊糊就是干脆挂了电话,更有宣传部门负责人表示“组织还在调查孰是孰非,谁真谁假,我也不好说。”七。袁彪杨蓓二人上班时间请假处理“私房”的“私事”,而且仅两人关门于室内,这种行为真的不容质疑?而当事人一再撇清关系,以证清白,市政法委为什么不提供二人“在商言商”的证据。 八:在网易登出了华西都市报《市民转发法院副院长偷情网帖被拘留》文章后,广大网友不买账,质疑谴责的声音一片。为什么网易要关闭评论?又为什么网友都不相信是“谣言”或“诽谤”。九:为什么官方公布了“真相”文章后,国内数百家媒体转载,评论谴责四起,为什么众多媒体都不相信。是“谣言”或“诽谤”。
总之,以上九大解疑。充分证明本案,南充市政法系统个别人为袁彪偷情案,充当保护伞。并滥用职权,打压投诉人的正义之道。同时也证明了南充市政法队伍不纯洁,不敢对害群之马,动真碰硬,请借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东风,清除袁彪之内的害群之马,应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追究伪造证据的袁彪和办案民警的刑事责任!
特此投诉
投诉人:李友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