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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中航城一期小区维权系列之:业主起诉业委会侵权一案庭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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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7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航城一期小区维权系列之:业主起诉业委会侵权一案庭审记录

        5月16日下午2点,小区业主起诉业委会一案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原告诉被告:1、撤销被告选聘新物业服务公司的决定;2、撤销被告作出的选聘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决定;3、撤销被告作出的与成都中骏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

        双方质证过后,辩论的主要焦点在于①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②表决委托票程序是否合法。③被告是否获得首次业主大会的授权。④是否损害原告的利益。

①起诉主体资格问题:

原告观点:被告做出的选聘招投标代理公司的决定以及选聘新物业服务公司的决定,均是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情况下,由被告私自决定,应当承担责任。

被告观点:召开了业主大会并表决委托业委会来选聘新物业,以上决定是业主大会决定的,起诉主体应是业主大会。

②业主大会表决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程序是否合法问题:

原告观点:
第一、业委会始终没有获得首次业主大会的授权选聘物业公司。筹备组发布的所有的公告里面,都没有授权业委会选物业公司的内容。

第二、首届业主大会需要表决的投票议题,应该经过筹备组讨论通过,筹备组在首次业主大会开会前确立的投票议题只是三大公约和选聘业委会成员。可是在2021年12月25日投票现场却出现了一张关于表决委托业委会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票(这个票上不是盖的筹备组的章,而是盖的社区的章,与其他表决票上盖的筹备组的章明显不同),筹备组之前发布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公告(第7号公告)里并没有这个表决票的相关信息。并且,在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在筹备组发布的第8号公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也没有对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选票的表决结果情况的公示。因此,最后开箱验票现场,到底收回多少表决票、多少人投了赞成票,是否经业主过半的通过这些情况仍然没有向广大业主公示。这张票的出现既没通过筹备组讨论,形式上也违反相应法律规定,没有向广大业主提前进行公告,最后的表决结果也没有公告。

第三,被告出的表决结果统计表是虚假的,郭某军不在验票现场,却在统计表上签字,他和后来成为业委会主任的吴某雄当时还是业委会候选人,更不能在统计表上签字;志愿者协会是发表决票、回收表决票机构,但也在统计表上签字,不能既作运动员,又做裁判员。

第四,这个选票即使程序上合法,但仅仅是表决的是重新选不选物业公司的内容,具体如何选应当依照法律和三大公约的规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获得第二次业主大会的授权。

被告观点:这个表决委托票提前公示了,结果也公告了的。提供了一张模糊看不清内容的表决结果公告的照片复印件,另外提供了一份首届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情况统计表复印件。

审判长认为该证据比较重要,要求被告在5月23日前向法庭提交表决结果公告和表决结果统计的证据原件。

表决委托票程序是否合法问题:

原告观点:不合法。业委会并没有成立,委托给谁?还有后面业委会用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新服务企业、物业合同、收费标准均没有通过业主大会表决。《三大公约》里明确规定用何种方式选聘、具体实施者、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用标准是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的。肯定是先有选举办法和《三大公约》,候选人才能产生,业委会才能按照《三大公约》来执行。

被告观点:合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表决业委会候选人和表决委托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不能一起投票,法无禁止即可为。而《三大公约》和候选人一起投票表决所以不能用三大公约去约束业委会。

③④是否获得授权以及是否损害原告利益问题。

原被告双方观点截然相反。

法庭此时休庭,5月25日再开庭审理。

5月25日上午10点半,法院再次开庭,审判长要求被告代理律师提供相关的补充证据和原件,被告不能提供,只提供了一个分表复印件和公示照片复印件。

原告对被告出示的分表复印件的真实存在异议,对于公示照片这一证据不是被告的证据,是原告之前庭审提供的证据。

被告在回答审判长提问时,被告认可对于选物业的表决结果没有进行公示,小区公示的表决结果是第8号公告。

今天庭审的焦点问题,依旧围绕着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和业委会行为是否给原告造成损失展开。

表决程序是否合法问题:

原告观点:第一、第一次业主大会没有授权你们选物业;第二、在时间节点上,委托选物业的事项也违反了三大公约的相关内容,意即不可在三大公约、业委会产生之前产生这种委托关系,应先成立业主大会,再讨论让业主大会产生委托你们;第三、前期筹委会并没有就委托票依法进行过讨论以及表决;第四、即使就算你们说进行了讨论和表决,但是结果也没有经过公示,不具备生效的条件。第五,具体怎么选还要按三大公约召开业主大会来讨论。

被告观点:跟上次一样。

业委会行为是否给原告造成损失问题:

原告观点:被告的非法行为,剥夺了原告作为业主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严重侵害了原告合法利益,应当依法撤销。

被告观点:《民法典》没有规定相应的权力,不存在这种侵害。

       原告当事人对被告观点表现很激愤,最后发言道:被告之前说提前公示了选聘物业公司决议内容,事后也有公告了表决结果,那证据在哪?到今天都无法提供。没有事前的公示,没有结果的公告,没有筹备组的讨论决议内容并通过的会议记录,被告如何证明全体业主参与表决并通过的?仅仅就是提供的表决结果的统计表吗?被告提供的统计表漏洞百出,每项表决结果同意的人数不同,但表决通过的专有面积一模一样,这些数据完全是在造假。如果要证明就应该查验选票。表决委托票为什么是社区盖章,这个是出于什么原因,其他的选票都是筹备组盖章,唯独这张票不是,也就验证了业筹备组对该表决事项不知情,全体业主也不知情。被告一直宣称选聘物业公司是业主大会的决定,并没有给我和其他业主造成实质伤害,为什么没有?选聘物业公司,用何种方式选聘,物业合同的制定、费用等都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被告没有提前公示,业主不知情,没有参与,甚至没有表达自己的意见……这还不是侵害吗?难道我被人强奸了,告上法庭,法院还要判我和他结婚?

      最后原告强烈要求被告提供委托票原件以进行验证。

      法庭宣布休庭。

(以上内容为庭审现场复述,如有偏差,一切以法院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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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7 11: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张神秘的代表中航城业主意愿的“委托票”,竟然不是筹备组参与也没有通过筹备组讨论,表决前后也没有对业主进行公示,那么这张票是怎么来的?个人行为还是另有隐情?谁委托的?上面盖着社区的公章,请问社区有没有权利委托业委会选聘物业企业?如果这张委托票是给中航城业主“下的套”,那么后面的一系列骚操作也就不难理解了……
另外一个问题:公示数据上表决的结果,人数都不一样,专有面积却一样,这是怎么做到的?这些证据提交给法院了吗?试想一下,如果业委会选举不是真实的,假如业委会也是被“组织意图”了,那么这个业委会负责的对象就不可能是2300户业主了……
如果真是这样,我想纪检部门应该好好查查了,这里面就不仅仅是业委会几个人能决定的了。
关系民生,关系营商环境也关系社会稳定,希望相关部门重视。

发表于 2022-5-29 1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晚上又做了一个梦,梦见传说中“南部帮”被瓦解,上次的梦里不是说我是因为和街道主管的某负责人在我工作的乡镇而认识,她老公是南部人现在在某街道办事处当领导,还有本次另一位街道主管领导也是南部人,中标的物业公司老板也是南部人,还有特别重视关心的政法委领导也是南部人!梦得乱七八糟!梦里我被吓醒了!

发表于 2022-6-1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费供龙 发表于 2022-5-29 09:57
南充要改善目前的营商环境,必须从惩治腐败开始,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杜绝司法干预,法大于权,真正做 ...

     南充要改善目前的营商环境,必须从惩治腐败开始,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杜绝司法干预、权大于法的现象,真正做到依法制市、依法制政、依法护民,坚决打击损害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充当保护伞,拉帮结派,破坏市场规则。

发表于 2022-6-10 09: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想看看是不是如你们说的那样:法院是如何绕过《民法典》和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判中航城业主输的……
说什么会以“瑕疵”来代替违法?什么应急预案来替代程序违规?什么选聘物业公司是政府行为让人无话可说? 还嫌丢人不够吗?
违反法律法规了可以用“瑕疵”来理解吗?;中航城应急预案可以应急两年,完了还可以继续参与投标吗?业主选聘物业公司还可以政府进行包办,让业主不得参与吗?一群法盲……

发表于 2022-5-27 12: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忏悔,我是罪人!我不应该变成傀儡,眼睁睁看着业主的利益被出卖!可是我无法反抗,我只能同流合污,对不起!

发表于 2022-5-27 17: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着梦,脏水泼了,也造谣污蔑了,派出所也弄去把那几个跳得高的训诫了!效果不好呀!恨的我们牙痒痒,明明前期进行的好好的,明明操控的也很顺利,明明没有人来反抗,这几个家伙明明没有多大能耐呀!可是怎么把我们做的,甚至某领导在关心的,都摸得这么清楚!还把我们做的这些发贴搞到网上去,弄的南充市人尽皆知,省城的物业行业都知道了,大家背后议论纷纷,别人也亲口告诉我,确实没整好,明眼人都知道出了什么问题,这个标开的太露骨!其实我也急呀,但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风险再大走到这一步了也只能扛,况且了我们从上到下都是有关联的,只要还在顺庆区不出南充市,就危险不大!15号那天出动那么多警力,特警,整个街道办下面的社区都派了那么多人来,就是以协调、维稳的方式来对付,确保物业公司进场,我们也是在政法委的关心协调下进行的,怕屁!我还故意在物业公司进场前给这些人说没有签合同,没有盖章,等他们去堵门,去闹,刚好抓人!杀鸡儆猴!吓一下,人再抓两个,那群人自然就不敢维权了!明明也进行得好好的,明明也风平浪静了几天!我还以为一切要过去了!因为官司,上面的领导也关心慰问了的,问题也不大,一切都朝着我们的理想状态进行!哪晓得16号的官司,他们出据了太多的证据,我也慌了,证明开了业主大会的证据是没有的,怎么办!上面某领导又按排弄个统计表糊弄过去,喊社区配合签了个字,不过庭上说是复印件,要原件,还要那个什么表决委托票的事前公示和事后结果公告,哪晓得社区那两个家伙不敢再补充其他的证据,盖社区的章那更不行了!反正证据这块,我们没有他们的配合也没法了,就只有等领导看能不能再以维稳或者私人关系去搞点什么,晓得会不会再去开个协调会,晓得得不得给其他领导打招呼了!反正我是没法了,我也不怕,上面的领导不保我,如果最后纪委真的反复来查我,我要遭,大家就要一起遭,我不得一个人背!唉呀!尿把我涨醒了!梦完了!

发表于 2022-5-2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敖屠葫 发表于 2022-5-28 10:43
人民需要法律的公正、严肃性。

这个是主审法官吧?

旁听过两次他主持的开庭,印象不错,头脑敏捷,思维能力非常强,是个青年才俊。但愿他能看到我的这些话。

这个社会已经被一些人糟蹋得很不堪了,法律是守护它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你们能跟随良知,尽力维持公平正义,老百姓才能有一点点希望。

那些贪婪颟顸的人,早已腐朽堕落,迟早会被扫进垃圾堆。你们是充满生机的蓬勃力量,手执正义之剑,应该而且能够为咱们以及咱们的后代,开创理想未来。

发表于 2022-5-27 11: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来研究下这个“法无禁止即可为”。这句话,针对的是私权,对象是老百姓。这句话的前半句是“法无授权不可行”,针对的是公权,对象是政府相关机构。

街道办组织的选举,很明显是在行使公权,这就要求必须严格按规定办,没有授权就不能僭越。

作为律师,岂能公权私权不分?分明是伸手过长被抓包,居然还能指鹿为马诡辩掩饰。。。。这是在公然欺负法官们都不懂法律吗?


发表于 2022-5-27 16: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取这个名字的?侵权了,给我搞成这样!信不信,我让他们来抓你们!,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血压高达200,我已经什么都不参与了,你们想做什么,你们以为我想收钱吗?我被架在上面下不来,我被别人掌握了证据,退也退不了,怎么办?我和某主管负责人是一个地方的,所以才选中我,其实里面怎么做的怎么操作的我真的不太清楚!我只晓得该签字时签字,该盖章时盖章,该收钱时收钱!其他的自然有人做,我只需要按指示做!他们给我说的,不怕,莫虚,我们有人扎起的!要钱有钱,要权有权!支持者不多,就赶快去用点小利收卖,我想也是,人都是贪小便宜的,比如我和我堂客一个包子,一碗稀饭,一碗粉,我们吃了都可以帮忙说好话!唉!收卖的人不多哦,压力大,2000多户,一万多人,为什么花了大力气,我堂客一天到处去拉人,怎么还是只有那么二三十个人支持呢?对了什么是业主大会哦?需要开吗。不是我是万人之上吗?业主是个什么东东,我老板说了的,哪些闹凶了的给我好生收拾,设局挖坑,分化,煽动遭谣,我们随便做,那些家伙敢乱动就抓了!梦未完……

发表于 2022-5-27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航城这个事,单就业委会委托招聘以及招投标,还有后来物业的强行入场,都能看出来,有人吃相之难看,已经完全到了利令智昏,无视法纪,狂妄之极的地步。

法律明确规定,招揽物业等事项必须由业主大会决定。这帮人居然敢公开蔑视法律,异想天开搞出一种以表决票替代业主大会的方式。你异想天开就老实点吧,可人家不!数据都敢乱填一通,一副劳资就是顾头不顾腚,你能奈我何的无赖样。

结果闹出乱子来了,怕出事,还叫了那么多特警。这里问一下,这是谁作的决定?警力有这么用的吗?

而且在替物业站台的时候,指使不明身份人员,公开殴打业主,造成一妇女两根肋骨骨折,还在生活中对业主实施威吓、造谣、构陷、栽赃。。。。这些事放在古代,都叫罄竹难书了。

所幸还有法院,能够依靠证据依法纠偏。在此代表个人呼吁,请法官明察秋毫,制止这种粗暴践踏民权的行为,作出能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判决。

发表于 2022-5-27 19: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中骏物业以为在南充顺庆区找到了保护伞,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一个小小的物业公司进场,居然惊动了政法委书记并亲自到场维护秩序,可见他们真的神通广大,中华大地,朗朗乾坤,不是每个腐败分子都可以逍遥法外的!

发表于 2022-5-27 19: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庭审的具体情况,有理有据,合理合法维权,相信邪不压正,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发表于 2022-5-28 1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义难求不辞挟泰山以超北海;私权当立终将渡大江如涉小河。

发表于 2022-5-28 10: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航城这个事件,单就业委会委托招聘以及招投标,还有后来物业的强行入场,都能看出来,有人吃相之难看,已经完全到了利令智昏,无视法纪,狂妄之极的地步。
法律明确规定,招揽物业等事项必须由业主大会决定。这帮人居然敢公开蔑视法律,异想天开搞出一种以表决票替代业主大会的方式。你异想天开就老实点吧,可人家不!数据都敢乱填一通,一副劳资就是顾头不顾腚,你能奈我何的无赖样。
结果闹出乱子来了,怕出事,还叫了那么多特警。这里问一下,这是谁作的决定?警力有这么用的吗?
而且在替物业站台的时候,指使不明身份人员,公开殴打业主,造成一妇女两根肋骨骨折,还在生活中对业主实施威吓、造谣、构陷、栽赃。。。。这些事放在古代,都叫罄竹难书了。
所幸还有法院,能够依靠证据依法纠偏。在此代表个人呼吁,请法官明察秋毫,制止这种粗暴践踏民权的行为,作出能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判决。

发表于 2022-5-28 1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5-2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便转,没有版权。

希望能让更多人看到,特别是合议庭的法官们。渴望他们能秉持公正!到时候咱们给他们送锦旗,四处扬名。

发表于 2022-5-29 1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骏物业在南充的保护伞,祈求你老人家早点被双规了嘛,不然我们中航城的业主将永无宁日!

发表于 2022-6-2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OHUO 发表于 2022-6-2 18:00
说到底群众工作不好做,之前吵着闹着要成立业委会,现在又吵着闹着要推翻业委会,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是什 ...

听口气街道上的吧?不好做可以不做。就你们那做啥啥不行,抢泔水第一名的样子,还没资格跑这儿来撒娇。

业主们想要成立的是自己的业委会,不是一个傀儡业委会。就你们那点能力,把一件简简单单的事,整得差点出群体事件,还殴伤住户,引发诉讼,至今脱不了爪爪。低能弱智到人神共愤,你说说看,到底是谁在打自己的碧莲?

你们眼里,但凡懂点法,有勇气维护自己权益的大概都是刁民。不过你们无能为力的是,这种“刁民”会越来越多。倒不是被谁“惯”出来的,而是你们的贪婪腐朽,逼得人们不得不这样。大肆侵蚀群众利益,藐视群众的尊严,践踏群众的愿望。。。。民众的善良,才真正惯出了你们这帮自以为是的傻缺污吏。

发表于 2022-6-7 14: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严查舞风街道办相关领导违法违规背后操控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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