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0627|评论: 3

[群众呼声] @内江市住建局,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已回复]

[复制链接]



如题,请问申请内江市域内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另外如果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又入住了廉租房或公租房的,举报投诉渠道又是哪些?



公租房和廉租房是国家一项伟大福利,租户只有使用权,是使用权,那些入住进去的租户私自改动了房租结构,相关部门有没有及时清查,劝阻,甚至处罚?

省内其他城市已经出现了公租房或廉租房私自转租出去收租金的情况,内江市有没有类似情况发生?

……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4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2-8-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留言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一、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方式。按照《内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公租房保障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中心城区保障范围内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含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只能申请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持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非本人提供申请材料的应提供合法的委托手续。二、公租房管理和举报渠道。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准入和退出审核监管机制,提升住房保障管理依法治理水平,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主要采取与其他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入户巡查走访、信访举报核查、年审等措施,清理整治转租转借公租房、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行为,通过公开官方网站留言板、举报热线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综合运用市场租金、行政处罚、信用约束等措施推动公租房退出管理。感谢您对内江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科咨询,联系电话:0832-2064538。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2-7-29 14: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8-1 13: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题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