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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市3.11凶杀案,受害人家属自述[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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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2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弟弟被杀,恶魔仍在人间!
我的弟弟那个同我一起长大的人,在人生最美好的年纪,被恶魔残忍杀害
南充1227广场,那个整个后半生都不愿踏足的地方,是弟弟生命的坟场2023311日凌晨1:35左右弟弟和几个朋友在去夜宵店吃饭的路上凶手刘某驾车疯狂冲撞推行30,弟弟当场身亡,但刘某仍不甘心,重新启动汽车,对倒在血泊中的弟弟进行反复碾压后扬长而去造成一死两伤的恶性事件。
不知道如何去描述此刻内心的痛苦,短短的几行字,却让我电脑面前痛哭了五六场,这种在电影中都鲜少出现的情节,为什么会发生在弟弟的身上,整个过程不过十几秒钟,却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从天堂跌入地狱但我没有办法,我无助我不知道谁能帮我,只能写,只能以这种方式去控诉恶魔。
事发当天凌晨4:17左右我们接到交警通知得知了弟弟被杀的噩耗,全家人匆忙赶往交警队核实,弟弟的遗体被运至殡仪馆,全家人仍不愿相信,怀着恐慌的心情前往认尸。掀开白布的那一刻,我们看到了弟弟血肉模糊尸体全身淤青至死都没有合上双眼。一家人几秒钟,突然,妈妈倒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哭真的的儿子啊……真的的儿子啊……”,姐姐慌忙抱着妈妈跟着一起哭声音响彻整个殡仪馆大厅。我脑子里面一片空白,“我弟被人杀……我弟被人杀……”我在殡仪馆里歇斯底里地喊,泪水决堤似的往外涌。那个凌晨,殡仪馆里,一家人痛彻心扉地哭喊,直到天大亮,我们已经哭得没有力气,犹如行尸走肉一般瘫坐在地上。
弟弟尸检时,内脏器官没有一处完整,碎得用手都捞不住,头骨骨折、脑内出血,大脑组织肉眼可见,这是多么丧心病狂撞击才能导致的伤害啊。事发当晚见证者告诉我,刘某开车径直撞向手无寸铁的弟弟,全程加速没有一丝刹车的痕迹甚至连周围的四散逃窜的人群都不放过最终造成一死两
刘某被抓获时拒不认罪,百般狡辩,最后在铁证面前才承认犯罪事实。后来,我从知情者口中获知,刘某哪里是偶然犯罪,他的恶名早已远播,读书时,他曾因不满老师教诲,翻墙潜入学校,趁老师授课时用棒球棍殴打老师,造成老师脑部严重受伤,面对公安机关讯问,他甚至放狠话我就是要把他(老师)杀死2022年大年三十晚刘某酒后言语矛盾持刀追逐砍杀同伴,同伴侥幸逃脱,刘某仍不解气,将停放路边路人车辆窗户玻璃砍碎泄愤。仅仅是公安机关留下案底两次事件,刘某对法律的不敬畏,对生命的不尊重,简直到了可怕的地步。
可是谁也想不到,我的弟弟却成凶残暴虐的刘某手下的冤魂。刘某不仅杀死了他,也毁了我们全家妈妈精神崩溃、抑郁缠身,每天晚上只睡2个小时,靠药物维持仅存的理智,姐姐每天以泪洗面,却还要在我们面前故作坚强,失去了弟弟的我来不及悲痛,放弃工作,走上了为弟弟讨回公道之路。
这段时间我觉得自己被囚禁在一个滴着水、刮着寒风的漆黑山洞里,四周一扇可以依靠的石壁都没有不敢在妈妈和姐姐面前哭,只能把自己锁在房间,翻看弟弟小时候可爱的照片,对着电脑哭诉该怎么办?我们的家庭该怎么继续走下去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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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2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对于受害人及家属的不幸遭遇,我们深感痛心。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第一时间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1岁,嘉陵区人)。3月12日,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5月2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由顺庆公安分局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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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2 17: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凶手,还法律公正,还人民太平,还社会安宁!

发表于 2023-7-12 17: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为性别发声,只为受害者发声,故意杀人,及手段残忍、恶毒,这就是彻头彻尾人渣直接毙了,死有余辜,不杀不平民愤!

发表于 2023-7-12 17: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3个月过去了 为什么公安还不解决 还受害人家属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3-7-12 2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去世的是我朋友的弟弟 从小看着长大的小弟娃  一家都是心地善良的人 好好的家庭却被这种恶魔一刹那毁于一旦 朋友日渐消瘦 故作坚强 看着真的很痛心 。 酒后驾车故意撞人 反复碾压 。这种人留在世上天理难容 。醉驾 故意杀人 手段极其残忍  死刑 必须死刑!!!!

发表于 2023-7-12 16: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7-12 17: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7-1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这种都不判死刑?

发表于 2023-7-1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到这个噩耗简直让人心惊胆战,无法想象当事人收到消息的心情如何,希望恶贯满盈的凶手能早日得到该有的惩罚和报应!!!当事人一家能早日走出阴霾,加油

发表于 2023-7-12 16: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凶手,真的太猖狂了!!!!!既然做出这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发表于 2023-7-1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猖狂了。希望严惩凶手
发表于 2023-7-12 17: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7-12 18: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已经是惯犯了,简直没有人性,这种人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发表于 2023-7-12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节哀...现在就看法院怎么判了,这种一般都会被判死刑
网上查了一下,家属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要求凶手赔偿。以下资料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并不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除非是因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罪),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三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所以,如果在判决前不接受被告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经济赔偿,不愿意谅解,只希望犯罪者能被严惩,考虑到被告人已负刑事责任,因此被害人家属并不会获得数额较高的民事赔偿。

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发表于 2023-7-1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月4 发表于 2023-7-12 20:12
谢谢你的关心,弟弟的遗体还在殡仪馆,他就这样被人无情的残杀,全家人都被打进了地狱。

死去的人已经离我们而去,活着的人要坚强的好好的活下去。公安局的事情已经做完了,你如果担心可以去检察院问问情况。请个律师吧,免得自己到处跑心烦......

发表于 2023-7-12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公安发言人 发表于 2023-7-12 19:34
网友您好!对于受害人及家属的不幸遭遇,我们深感痛心。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开展案件侦 ...

希望公安机关检察院能够秉公执法,严惩凶手,从严处理,避免再次发生不幸,也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拜托了

发表于 2023-7-13 13: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公安发言人 发表于 2023-7-12 19:34
网友您好!对于受害人及家属的不幸遭遇,我们深感痛心。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开展案件侦 ...

严惩凶手!法不容情!

发表于 2023-7-12 16: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7-12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真的要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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