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19日在麻辣社区发布的求助件,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反映事项及诉求
主要反映诉求为:实施原陵江法庭棚改项目时损毁周边房屋,其中两栋楼经鉴定为C、D级危房,而且房屋还在产生新的裂痕,起诉各级法院不予立案等问题。
二、反映诉求具体调查情况
(一)关于“北城首府规划、名称变更”的问题
请您提供相关证据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二)关于反映“对施工方在房屋堡坎墙角挖10米深基坑的危险行径不闻不问,仍由险情发生”的问题
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北城首府项目开工建设前,一是施工单位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委托律师进行了固证;二是设计单位出具了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后实施;三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委托四川华扬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和四川得圆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周边既有建筑物与基坑进行了持续监测。
(三)关于反映“在建设无证施工,工地防尘降噪设施设备极不规范”问题
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一是该项目取得了施工许可证;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进行了打围封闭作业,安装了雾炮机和喷淋设施,定期组织人员清扫保洁和车辆进出冲洗作业,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了巡查。
(四)关于反映“苍溪县人民政府应当对该棚户区改造承担主体责任,住建局发文否认是棚改项目”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根据《苍溪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关于上报苍溪县2013年至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的请示》(苍棚改办〔2014〕1号)文件,陵江法庭项目申报为2015年棚改项目,但因拆迁双方在拆迁补偿上分歧较大,被拆迁户补偿期望值较高,一直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导致该项目在2015年未实质性启动,因此该项目未分配民生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也未享受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不属于棚改项目。
(五)关于反映“社会闲散人员对信访人实施暴力行为”的问题
请您提供相关证据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六)关于反映“至今还有5户10余人胆战心惊居住在危房中,住建局住保办工作人员有房不给”的问题
为确保您们有安全住所,2023年3月,经县政府批准,县住建局落实了5套公共租赁房作为安全住房,并减免了相关费用,目前已入住一户,其余四户在7月5日信访对接会上明确,按实际人口情况解决安全住房,政府也同意按实际情况解决安全住房问题,但今未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涉诉问题,请您通过法律诉讼,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请您履行房屋产权人职责,加强该房屋观测。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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