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2月5日在仪陇县新政镇风笛店购买风笛衣服一件,但拿回大年初一穿时发现有鸭绒味,后仔细查看吊牌,发现该衣服并不是风笛品牌,是一个杂牌,后于2月11日向12345反应该事件,2月20日仪市监局电话联系让自行与商家协商,并说商家在销售时告知过我该件衣服不是风笛衣服,我告知市监局工作人员请市监调人员调取监控,查看风笛店销售人员是否在我购买时告知过,并请市监局人员介入协调处理该事件,但市监局人员要求本人到店,因时间不对称原因,只能约定3月11日到店协商,商家告知他们监控已经删除,并说他们虽然挂的是风笛店,但是里面不全是风笛的衣服,有四五个品牌,还说只要他们不贩毒,不违法,想卖什么就卖什么,当时商家三人对我进行抨击,说我买时自己不识货;现请问:
1、商家以风笛旗号夹杂其他品牌混淆买卖是否合法?市监是否认可,同时也就是我猪肉店也就可以卖羊肉、狗、可以挂羊头卖狗肉。
2、2月20日已告知市监调取监控,为什么商家能在市监的眼皮下删除监控
3、删除的监控是否可以恢复。
4、315保护消费者权益及两会代表再次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发声,是春天震慑宵小及不良商家的利剑,还是只是春雷一阵空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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