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您好! 基本情况:我的家人(许永光)与2024年5月20日入职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工作至今,该公司存在以下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的行为: 一、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间超过《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我的家人(许永光)与2024年5月20日入职该公司开始上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3个月后才真正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该公司要求我家人把时间写成2024年5月20日。 二、该公司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我的家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与2024年5月20日生效,与2027年3月15日终止,合同期限少于3年,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但该公司试用期2024年5月20日到2024年8月19日,试用期为3个月。 三、该公司未经协商,单方面私自强迫调整岗位 合同中写到:因甲方工作需要,征求乙方意见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该公司并未争得我家人同意,单方面私自强迫调整岗位,并且是多次。 四、该公司试用期内未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我的家人与2024年5月20日入职该公司开始上班,但该公司2024年9月才开始为我家人缴纳社保。 五、该公司把我家人当牛马工具,安排我家人干重活,冷漠无情,不关心员工身体健康 合同中约定我的家人担任保洁员工作,到后来让他从事搬运很重的医疗垃圾,因长时间干该重活工作,导致身体健康情况异常,累到在地,最后进ICU进行抢救,期间,该公司领队主管发现了我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异常,但并没有表示关心,也未同意让他回家休息或者调整到相对轻松一点的工作岗位,该公司把我家人当牛马工具,不关心员工身体健康,我家人被迫继续工作,最后2024年12月30日倒在地,倒地的前一秒还在公司工作,经ICU抢救20多分钟才挽回生命,住院期间,该公司并未任何关心。 六、在我家人住院期间,该公司强迫我家人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患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离职,但是在我家人住院期间,该公司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催促,强烈强迫要求我家人办理离职。 我的诉求:一是补偿试用期的相应工资;二是补偿相应未缴纳的社保;三是对我家人生病住院费用进行补偿;四是对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针对以上问题,我这边可以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证据,拜请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公平公正处理,给我家人一个满意的结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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