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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请自然规划局给予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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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小区安装电梯自规局的核心职责
‌规划审查‌:负责电梯增设方案的规划合规性审查,包括用地、建筑布局、消防间距等,需出具规划审查意见‌
‌技术指导‌:协助制定技术规范,确保电梯设计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协调解决相邻建筑采光、通通风等影响问题‌
请问自然规划局:
你们审查的柏林春天小区13栋4单元安装电梯的用地、建筑布局、消防间距等合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占挤、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消防技术标准明确要求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但是你们审查13栋4单元把电梯安装在距离11栋4单元1.8米的位置,这可是整个11栋消防的唯一个通道,特别是必须从此通道经过你们现在审查安装电梯的位置才能到11栋前面去进行消防救援,你们难道没看见吗?还是另有隐情?你们审查的安装电梯的位置不但占挤了消防通道,还在空中架起一个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连廊,消防车的挂杆那么高那么长,假如11栋发生火灾,消防车、消防人员怎样第一时间进行救援呢?请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你们在审查的过程中把11栋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放在什么位置呢?难道11栋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吗?难道11栋业主就没有老人、小孩以及需要照顾的人了吗?难到11栋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就可以随意践踏吗?难到11栋业主的生命就不是生命了吗?难到11栋业主的财产就不是财产了吗?
自然规划局各位领导:你们在老小区安装电梯中有‌技术指导‌:协助制定技术规范,确保电梯设计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协调解决相邻建筑采光、通通风等影响问题。
我想问问自然规划局你们设计的连廊应该是南充市最长的了吧,那么长的连廊,两边相对停车,中间还有相应的过道,且是11栋唯一的消防通道,这一设计明显违反了消防法规的基本要求,你们为什么就审查通过呢?审查通过的依据是什么呢?
‌审查程序不合规:根据南充市相关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经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你们是怎样与安装电梯占有面积的业主沟通的呢?怎样协商的呢?还有诸多问题又是怎样处理的呢?
‌自然规划局的各位领导:假如你们也是柏林春天11栋的业主,你们还会审查通过吗?还会在此安装电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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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不合规的电梯安装,从2024年7月27日至今的2025年10月16日,历时一年半的时间,一个安装电梯的手续那么多的瑕疵都仍然要继续进行,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同志你们累不累呀,这是为了啥子嘛.....惠民、安抚老百姓、创业绩、为人民服务、政府补贴、还是为了钱呢?

发表于 2025-10-20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yuyanruolan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802353-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不合法不合规的电梯安装,从2024年7月27日至今的2025年10月16日,历时一年半的时间,一个安装电梯的手续那么多的瑕疵都仍然要继续进行,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同志你们累不累呀,这是为了啥子嘛.....惠民、安抚老百姓、创业绩、为人民服务、政府补贴、还是为了钱呢?
                    
                    
            
        

发表于 2025-10-2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ncyd_zhang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775460-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虚报面积蒙混过关,骗取行政审批:从13栋4单元业主代表向自然规划局提供的“申请书”中明显可以看出数据未虚假。资料中显示,加梯单元24户,涉及面积10789.92平方米,户均达到了449.58平方米;而从房管局获得资料显示,该单元户均不足100平方米。                                                               

发表于 2025-10-29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业主向贵局提出的需由贵局处理的问题,贵局此前已存在选择性回复问题;而10月28日回复未针对这些未解决的核心问题补充答复,仅将过往论坛回复全部截图重复提交—既未明确“施工资质是否合规”“楼顶搭建是否属违建”等关键结论,也未回应加装电梯业主“动议表决存在两个不同版本”的质疑;尤其关于楼顶违规搭建,贵局此前称“不属自身职责”并交由城管执法局核查,至今已逾一月仍无反馈,此次重复截图的回复方式,本质是逃避法定责任。
                    
                    
            
        

发表于 2025-11-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惠民工程成了害人工程,顺庆区规划局审批的电梯增设加装完全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格,纪委领导,他们设计的电梯位置离加梯方入户10米以上的距离,电梯井下面是地下悬空的车库,没法乘重几十吨的电梯,严重侵占了唯一的救援消防通道,影响楼栋的采光,侵犯业主的隐私,噪音严重扰民,这样顺庆区规划局设计审批出来的电梯,是在惠民吗,我们柏林春天小区业主从今年的3月9日向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办等部门反映,至今没有人和相关部门出面解决处理,简单的给顺庆区纪委投诉,真诚希望纪委严肃查处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的违规违纪行为,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万分感谢!!!

发表于 2025-11-7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周家坝社区你们好好看看;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对于24户业主的单元,安装电梯属于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在本案中,3户弃权、4户反对,这7户均属于参与表决的业主,加上同意的业主,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已达到24户,满足“双三分之二”的参与表决要求。此时,需要经参与表决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至少需要24×3/4=18户业主同意才符合安装电梯的要求。(实际只有17户同意安装电梯)舞凤街道办说有19户同意安装电梯,那来的嘛,小学生都可以算的出来呀......
       还有3户签字不规范打叉又打勾的,参与安装电梯的占比远不符合规定和要求....
                    
                    
            
        

发表于 2025-11-2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业主对柏林春天小区增设加装电梯项目存在形式化审批、行政不作为投诉,贵局于2025年11月11日回复时,莫名标注了顺庆区舞凤街道办、周家坝社区、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督局、自规局等六个部门名称,转头却未经任何告知偷偷删除,只留贵局单独名义,这波操作实在令人费解!    依据南充市加梯多部门协同审批政策,加梯需多部门联合审核、明确职责,但贵局:1、当初标注六部门名称的核心目的是什么?是否提前沟通确认?各部门实际承担了哪些审核职责?2、该加梯项目审批流程到底合不合规?是不是没严格核查方案、没充分听业主意见的形式化审批?3、偷偷删除其他部门名称的依据是什么?是不是因为其他部门不认可审批结果、不愿背责?

发表于 2025-11-2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惠民工程成了害人工程,顺庆区规划局审批的电梯增设加装完全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格,纪委领导,他们设计的电梯位置离加梯方入户10米以上的距离,电梯井下面是地下悬空的车库,没法乘重几十吨的电梯,严重侵占了唯一的救援消防通道,影响楼栋的采光,侵犯业主的隐私,噪音严重扰民,这样顺庆区规划局设计审批出来的电梯,是在惠民吗,我们柏林春天小区业主从今年的3月9日向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办等部门反映,至今没有人和相关部门出面解决处理,简单的给顺庆区纪委投诉,真诚希望纪委严肃查处顺庆区规划局,舞凤街道办的违规违纪行为, 柏林春天小区业主万分感谢!!!

发表于 2025-11-2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一年来,南充顺庆区规划局在回应群众电梯安装等合理诉求时,不仅凭空“创造”出多个敷衍套路的“新名词”,更抛出违背常理的歪理,将履职不作为演绎得淋漓尽致,让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寒心不已。
     规划局的“新名词”套路层层叠叠:“选择性回复”专挑无关痛痒的细节避重就轻,对群众投诉的核心问题视而不见;“形式审批”徒有完整流程,却完全脱离民生实际,沦为走过场的空架子;“自由选择电梯安装位置”纯属忽悠人的空话,群众按规定选定的合规位置被随意否决,所谓“自由”不过是镜花水月;而“千篇一律的套话”“复制粘贴式回复”,更是将群众的迫切诉求当儿戏,模板化的官样文章里看不到半分解决问题的诚意。
   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规划局还拿出荒诞歪理搪塞群众:声称“四周没有封闭的搭建不属于违建”“没有被处罚的搭建不属于违规”,无视规划管理的核心原则与民生安全底线。这些说辞不仅混淆了违建认定的法定标准,更暴露了其履职尽责的缺位——对真正的违规乱象视而不见,却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百般刁难。
     这些“新名词”不是创新,这些歪理不是依据,而是推诿塞责的遮羞布、不作为乱作为的挡箭牌。顺庆区规划局作为职能部门,本应依法履职、回应民声,却用套路与歪理回避问题、敷衍群众,既违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正视这些乱象,督促规划局摒弃套路、纠正歪理,拿出切实行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别让民生工程在敷衍中搁浅。

发表于 2025-11-25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yuyanruolan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809836-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老百姓不怕事也不惹事,违规违纪违法的事情不会做的,只想过平平淡淡的生活,至于你们规划局形式审批的行政审批,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让老百姓过安静的日子,希望你们不要把老百姓当傻子…… 该办理的,该处理的,要实实在在的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解决实际问题,小区不是13栋的,是柏林春天小区全体业主的更不是你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你规划局想怎样批就怎样批吗,你们把老百姓放到什么地方位置的.......                                                               

发表于 2025-11-2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不合规的电梯安装,从2024年7月27日至今的2025年10月16日,历时一年半的时间,一个安装电梯的手续那么多的瑕疵都仍然要继续进行,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同志你们累不累呀,这是为了啥子嘛.....惠民、安抚老百姓、创业绩、为人民服务、政府补贴、还是为了钱呢?
                    
                    
            
        

发表于 2025-11-2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空间占用违法且逻辑矛盾,惠民工程不得损害相邻权益,贵局称“加装电梯必然占用公共空间”“电梯井位置由业主自行选址”,这既违背“合法行政”原则,又存在逻辑矛盾:电梯井作为关键建筑部位,选址必须符合规划规范,岂能由业主自由选择?贵局既认可业主自行选址,又称方案经设计单位编制审核通过,充分体现不作为、乱作为。

发表于 2025-11-25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质问题不回复了吗,顺庆区规划局?

发表于 2025-11-25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顶违规搭建未认定即审批,违背审慎审批原则,案涉13栋4单元顶楼存在永久性违规搭建(非简易彩钢棚、雨棚),贵局已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违法认定申请,却在两个月未获认定结论的情况下推进审批,违背“先认定违法建设、后审查项目合规性”的行政审慎原则,审批行为存在严重程序瑕疵。

发表于 2025-11-2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规划局及相关领导:在本次霸王安装电梯的过程中,你们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已经把我们柏林春天小区搞得一团糟。施工队伍未经充分协商和合法程序,随意在小区里开挖坑洞,严重占用公共区域、堵塞消防通道、侵占居民休闲娱乐场所,不仅严重影响居民的日常出入和生活便利,更对老人、孩子的安全构成直接威胁。我们已多次通过正式渠道向你们反映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回应和有效解决,你们的推诿和敷衍令人极其失望。
你们作为负责审查与审批的关键部门,在电梯加装的规划许可和施工监督方面存在明显的失职行为,未能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未能切实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排除相关业主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这种行政上的松懈和管理上的混乱,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居住品质和社区和谐。
我们强烈要求你们立即介入,责令停止目前的混乱施工,全面撤销现有不合规的施工许可,重新组织公开、公平、合法的审查与审批程序,制定合法、合规、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切实听取、采纳业主的合理诉求。小区不是可以随意施工的地方,更不应成为某些部门懒政怠政的牺牲品。请你们承担责任,还我们一个安全、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6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柏林春天业主对于安装电梯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决不答应、坚决抵制。该项目严重占用消防通道,挤占消防空间,无视其他业主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严重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此种行为不仅触碰了业主们的底线,更越过了法律与道德的红线,我们必将依法依规予以反对,坚决维护自身安全及权益。自然规划局,舞风社区及相关领导:柏林春天业主说到做到决不妥协!!!!!!!!!!!!!!!!!!!

发表于 2025-11-27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业主对柏林春天小区增设加装电梯项目存在形式化审批、行政不作为投诉,贵局于2025年11月11日回复时,莫名标注了顺庆区舞凤街道办、周家坝社区、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督局、自规局等六个部门名称,转头却未经任何告知偷偷删除,只留贵局单独名义,这波操作实在令人费解!    依据南充市加梯多部门协同审批政策,加梯需多部门联合审核、明确职责,但贵局:1、当初标注六部门名称的核心目的是什么?是否提前沟通确认?各部门实际承担了哪些审核职责?2、该加梯项目审批流程到底合不合规?是不是没严格核查方案、没充分听业主意见的形式化审批?3、偷偷删除其他部门名称的依据是什么?是不是因为其他部门不认可审批结果、不愿背责?

发表于 2025-11-27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自规局,你们这样把问题不给处理解决,算了吗?从去年的7月27日申请电梯安装一直到今年的3月9日都不进行公示,顺庆区街道办和周家坝社区帮到作伪证,说什么在小区公示了的,顺庆区街道办和周家坝社区纯粹的打胡乱说,小区13栋4单元是在今年的3月9日电梯井都挖好了,挖起了由于位置在顺庆区自规局的形式审批下获得通过,被业主发现被制止后才贴出来一份过期的电梯增设加装公示图,还说业主没有异议,事先公示图没有公示,业主肯定不知道当然没有异议,这层意思就是顺庆区街道办和周家坝社区的谎言,作伪证的说法?今年3月9日的当天公示图一贴出来就遭到小区全体业主的反对,顺庆区自规局也说假话,大家看看吧政府的职能部门层层说假话,乱说,谎言,忽悠老百姓......
                    
                    
            
        

发表于 2025-11-28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自规局,在柏林春天小区形式审批的电梯增设还是要进行处理,不能就这样一直一直无限期的摆起哟,一年多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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