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4月29日顺庆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函 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贵局2026年4月29日针对我方投诉的平台回复收悉,我方不认可该答复内容,现驳斥并重申诉求: 一、贵局以“多次口头、书面回复,异议走司法途径”回避履职,属于不作为,我方先后七次在麻辣社区反映柏林春天小区违规增设加装电梯的事实、2026年4月18日寄送书面投诉函,全程未收到贵局加盖公章、载明事实核查与处理结论的正式书面答复。口头沟通不能替代法定书面答复义务,口头答疑不等于依法办结信访事项。依据《信访工作条例》,贵局负有限期受理、书面答复、依法查处违建的法定行政职责,无权单方面直接指引信访人全部跳转司法途径、放弃行政监管职责。以引导诉讼来规避自身查处违建的法定责任,无法律依据。 二、案涉电梯无规划审批手续,申请电梯增设安装全程无公示的违建事实清楚,贵局必须依法履职查处; 1、依据《城乡规划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依法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无审批即属违法建设,查处违建是贵局法定专属职责,不能拆分、推诿至其他部门。区分业主表决、特种设备监管分属不同主管单位,不能成为贵局放任规划违建、拒不拆违的免责理由。电梯是否取得规划许可,贵局档案系统可即时核查,举证责任在贵局,无需我方自行申请信息公开来举证违建。 2、业主表决不合规、未达法定表决比例,是该加装项目立项基础违法,直接导致加装电梯整体建设行为失去合法前提,结合无规划审批手续,项目自始不具备建设合法性。 三、再次重申四项合法诉求,限期落实; 1、限贵局收函15个工作日内,对案涉无手续加装电梯立案调查,下达停工文书; 2、依规认定违建,依法作出限期拆除行政处罚文书,落实拆除整改; 3、针对我方前后七次平台投诉+4月18日书面投诉,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书面处理意见书,列明核查结果、法律依据、处置时限。 4、依规对违建建设主体作出行政处罚,若贵局继续怠于履职,我方固定全部不作为证据。 四、后续告知; 若贵局依旧固守原回复意见、拒不依法履职,柏林春天小区业主必向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提交贵局行政不作为线索,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贵局自行承担。 春天小区反对安装业主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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