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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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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被曝光 - 风云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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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010年11月8日... 巴中市巴州区法院为何如此卑劣卑鄙无耻? 2003年12月14日,巴中市东方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本钦,在强迫我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得逞,就将我...
www.658d.com/boke/2010-11-08/449.html 201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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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好人多多 发表于 2010-12-23 10:51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感激朋友关注呐喊:

发表于 2010-12-23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有解决???

发表于 2010-12-23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法院打交道:'(

发表于 2010-12-23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法院打交道
奇瑞 发表于 2010-12-23 12:52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 :'(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有解决???
weales6 发表于 2010-12-23 12:4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朋友关心关注,还没有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法院打交道:'(
奇瑞 发表于 2010-12-23 12:52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朋友关注!
:'(:'(:'(:'(:'(:'(:'(:'(:'(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 :'(
800919 发表于 2010-12-23 12:58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朋友顶帖!
         :'( :'(:'( :'(:'( :'(:'( :'(

发表于 2010-12-23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血腥罪恶强拆民房没有法律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一)因重大失误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0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典第228条、第231条之规定,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根据刑法典第245条之规定,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刑法典第226条、第231条之规定,犯强迫交易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典第274条之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典第275条之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典第276条之规定,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典第118条和119条第1款之规定,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已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典第124条第1款之规定,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电信设施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典第263条之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根据刑法典第267条之规定,犯抢夺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典第268条之规定,犯聚众哄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典第234条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废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典第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典第397条第1款之规定,犯滥用职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典第397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典第399条第2款之规定,犯枉法裁判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宪法、民法、刑法的保护,血腥罪恶强拆民房找不到法律依据!没有法律可依!
      财产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只有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才有处分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经财产所有人同意,都没有处分财产所有人的财产的权利!   
      拆迁赔偿是财产的一种自由交易。房屋产权人有捐、赠、漫天要价、拒绝交易的权利!房屋非产权人政府和开发商有就地还钱、欣然接受、放弃交易的权利!绝无强迫交易、霸占抢劫的权利!
     


[发帖际遇]: 烈火中永生去成都保路运动旧址瞻仰,获得精神奖励小米椒12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铁旋草


    感谢朋友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痞、法霸、法匪靠贪官活着!为贪官卖命!可怜!!可耻!!!可悲!!!!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巴中官商警黑勾结罪恶拆迁血腥惨案_攀枝花地区_大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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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官商警黑勾结罪恶拆迁血腥惨案,大成社区...四川巴中官商警黑勾结罪恶拆迁血腥惨案罪恶拆迁血腥惨案现场 站在挖掘机上的是受害人黄先志的女婿李绪德...
bbs.cd.qq.com/news/gjzpcv26832.htm 201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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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有官商在勾结了吗?

发表于 2010-12-23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已经发过无数次了,怎么有关部门还置若罔闻,老百姓的事没有小事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有官商在勾结了吗?
llghzr 发表于 2010-12-23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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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朋友关注!
官商勾结是时代赋予的“神圣伟大光荣”的历史使命!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已经发过无数次了,怎么有关部门还置若罔闻,老百姓的事没有小事啊!
hh做热 发表于 2010-12-23 17:32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衷心感谢朋友关心关注!
有关部门”就是专烧杀抢掠老百姓的生命财产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巴中官商警黑勾结罪恶拆迁血腥惨案_德阳地区_大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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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四川巴中官商警黑勾结罪恶拆迁血腥惨案,大成社区...四川巴中官商警黑勾结罪恶拆迁血腥惨案罪恶拆迁血腥惨案现场 站在挖掘机上的是受害人黄先志的女婿李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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