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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骑猪逛马路

攀枝花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四人死亡7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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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殷旭东副市长带领相关部门人员>请问这位殷大市长..你带的什么人员?看望的是什么人员?你的良心在那里?请问写这文章的人你那只眼睛看到的看望和安抚?你们只会把当官的写的如何如何好~就没有真正的去了解一下事实是什么...你们的良知那去了?
  伤者得到了及时的医治了吗?从出事到我们找到自己问到医院.你们谁医过人?不给钱..你们谁救了我小侄儿?从出事到我们自己找到死者和伤者,你们谁又通知过我们家属?
   我在请问你们为什么要把事实扭曲了,只说好的..不敢把事实报到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1-3-26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我声明下,这帖子是转的,不是我写的:(

发表于 2011-4-21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发表于 2011-4-25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3月22日15时08分,在攀枝花大道渡金线倮果加油站路段,3车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致2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7人受伤。2011月4日5日15时30分,盐边县境内省道310线210公里处(盐边县三堆子)又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4死5伤。就论两起事故,市委、市政府应负的“责任”。
首先以3月22日官方资料做责论:事故发生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殷旭东,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安明、罗军,东区政府、市重大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消防等部门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对伤者进行抢救,对现场进行勘查,对事故进行调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爱明获悉事故后,立即作出指示: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赵辉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调查,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查安全隐患,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在发生。殷旭东副市长在指导完成现场抢救后,在三大队会议室,召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安明、罗军,东区政府、市重大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运业公司等部门领导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一是成立“3.2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查明死伤者情况,由副秘书长罗军负责,安监、公安、交通、监察等部门参加。二是成立抢救治疗组,全力抢救伤者,力争不再发生新的死亡,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中心医院、五医院、密地医院参加。三是成立善后处理工作组,做好死伤者家属的接待及善后调解处理工作,由东区政府牵头,公安、交通运管、市运业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参加。四是成立维稳工作组,作好该起事故死伤者家属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由东区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和相关部门参加。会后,殷旭东副市长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到医院看望慰问了伤者,安抚了伤者家属。
上述所说政府按照办事力所能及,但就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应急做的太差太差,事故发生后受害家属一直联系不上受害人,受害人是生是死都不知道,让受害家属到处盲目寻找。善后处理工作组有接待和协调善后处理工作吗?维稳工作组有谁向受害人及受害家属慰问过?
其次是4日5日15时30分,盐边县境内省道310线210公里处(盐边县三堆子)又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4死5伤。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组装聋作哑有向受害人家属了解过慰问过吗?
就两起事故的发生,市委、是政府是不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一起事故发生后,市委常委、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调查,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查安全隐患,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在发生。不到数月继续发生同类第二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伤惨重、触目惊心,而且事故地段距离不到一公里(以上图可证实),时间差距不到半小时。这起事故能说明什么原因,只能说明市委、市政府对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不反思、不重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漠视。这样无视国家法令,无视科学管理,这是失职渎职,还将会给人民群众造成多少的灾难损失。

发表于 2011-5-1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

发表于 2011-5-1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多吃鱼可以让人变聪明的话,那么我肯定至少吃过一对鲸鱼……

发表于 2011-5-19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5-1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升级努力。。。。。。。。。。。

发表于 2011-5-24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杯具

发表于 2012-3-14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攀枝花3.22特大交通事故都1年了,到现在都还没有处理善后的。请问市政府你们的善后处理组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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