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政府如此重视群众的呼吁,在你们的回帖中也调查得清楚,五里桥村几个社的矛盾都是一样,被征土地的人要求征了谁的就把补偿款补给谁,与其他社员无关,而没有被征土地的人却要求平均分配补偿款,请问这合理吗?那为什么私自卖田地给别人修房子,卖石山的现象屡见不鲜,他们也是卖的国家的土地,为什么不把所得的钱拿出来大家分??而现在修高速路征地的补偿款却要求平均分配?这合理吗????这种现象哪里有先例,你们去问一下其他地方怎么分的,我们先不说,宣汉,达县,万源,巴中等地修路补偿款都是如实发放到被征土地的农民手中,我们只说普安罗家院,他的分配方式怎样的,政府难道就不能够出个头,做个决定?任由个别刁民胡搅蛮缠????既然实行承包责任制,田地到户30年不变,这土地就属于我使用,现在国家占用我的土地,就应该赔偿给我,如果钱要拿出来分,那就把队上的 土地重新分配。你们的建议方案500-800元每亩,按照17年分配,这样算下来,被征土地的社员,所得的补偿款还没有达到国家补助高速公路征地费的一半,那为什么不按照2000 元每亩/ 年,我们也不服,其他市县都没有这个先例,不然只有向省上告,中央告,新闻频道,或者焦点访谈来采访采访黑暗的开江。
我现在再来谈谈五里桥村几个社的情况,首先说一社,他们三个代表都是没有征到土地的,尤其是唐昌海他曾是我们村的书记,与镇领导关系相当好,一个具有干部资质的人,也要这样无理取闹,难道是政府里有他的后台吗?再说四社,其中有个代表叶永怀,他也是没有被征到土地的人,此人是群众公认的“黑心萝卜”他曾当了几天社长,是个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的人,从不为群众办一件实事的人,以前农房改造,每家交220元,他见里面没有油水可捞,就不肯改造。现在改造要每家交1000元。这是哪个的错?四社有70%的人签名确认,同意将补偿款发给被征土地的人,叶永怀却说“没有我的签名谁也别想分到钱”,后来他还N次跑到县政府来闹.........,再说五社,99%的人同意征谁的就应该分给谁,七社大家都同意,占到哪个的土地哪个得,还是七社的人耿直,那就可以按此方案实施分配,其他社好参照,请问政府还在等什么?七社大家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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