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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开江县新宁镇镇政府-骗人,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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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 00:09 | |阅读模式
文件上说得好,自由分配,村民自治”原则,要求被征了土地的社分别召开社员大会,自主协商分配方案,我们五里桥村好几个队,大家挨家挨户签字了,不管是被占土地的,还是没有占土地的,都签字了,书记说,不管你们怎么商量,怎样讨论,都做不了主,只要镇长不签字,你们就要重分,“可能新宁镇镇长要比温总理官大”。说得好“分配方案和细节应由被征土地的村、组全体村民讨论决定”,实际上是哄人的,我们既然承包土地,修路占用,国家就应该赔给我们被占用的,温总理出了文件的。那不是新宁镇说怎么分,就怎么分。我们坚决不服,继续告。。。。。。,一定要把国家修高速路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文件拿出来看。。。。。希望社会各界来关注我们黑暗的开江县-新宁镇,看看他们那些中饱私囊,不会给老百姓办一点实事的所谓“父母官”,一味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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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 2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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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4-5 11:17 |
政府里的工作人员就不应该当骗子。;P

发表于 2011-4-7 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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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6:03 |
关于“麻辣社区——麻辣论坛”贴文“开江乱分高速路款”
再次调查处理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开江县新宁镇党委收到“麻辣社区——麻辣论坛”网民对贴文“‘开江乱分高速路款’的第一次回复不信服”的网贴后,非常重视,庚即派驻村干部黄兴魁和镇维稳办工作人员到五里桥村被征地的组找群众代表进行了走访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在征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模式,要求交难村民自己讨论,大多数群众赞成方可实施。镇党委、政府在征地补偿款分配工作会上给相关村也没有统一标准和方式,只是提了建议意见,其具体建议意见为:1、结合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户还剩17年的土地经营承包期,对承包户每年按500元/亩至800元/亩的产值兑现剩下17年的承包经营补偿;2、兑现了承包户的承包经营补偿后剩余的征地补偿款再纳入社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村民平均分配;3、具体分配方案和细节应由被征土地所在的社全体村民讨论决定,70%的村民赞成签字分配方案有效。款项管理是先由镇、村、社三级派代表到新宁信用社统一开好账户再分设印鉴,待社内形成本社村民统一的分配方案后自行分配。
  五里桥村两委干部在参加了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工作会后,庚即组织本村干部、党员及群众代表传达了会议精神,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原则,要求被征了土地的社分别召开群众大会,自主协商分配方案。
  据五里桥村一组群众代表唐昌海介绍:该组签了征地协议的户共49户、190多人,征地补偿资金已到账50%(62.83035万元)。一组在款项到账后已开了三次群众会,前两次是由社长组织开的,第一次会上社长传达了镇会议精神。两次会议的参会人员都围绕本组征地补偿款展开了激烈讨论,讨论的焦点就是被征地的村民要求征地补偿款应发给被征地村民,而未征地的村民要求平均分配征地补偿款,在一番争吵后,讨论会无果而散,没有形成最终方案。第三次会议有本村前四职干部参加,村干部在会上首先介绍了本镇其他村的分配方案讨论进展情况,也传达了镇王炳朴副镇长的建议意见。当时仍因被征地的村民要求征地补偿款应发给被征地村民,而未被征地的村民要求平均分配征地补偿款,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方案没有落实,征地补偿款仍留在账户上没有分配。
  据五里桥村四组群众代表张洪宪介绍:该社共有村民户36户、130多人,征地补偿资金已到账50%(21.10806万元)。四社在款项到账后已开了两次群众会,两次会议均无镇村干部参加,讨论会上没被征到地的10多户村民要求平均分配征地补偿款,被征地的村民户要求征到谁的地就分给谁。两次讨论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方案没有落实,征地补偿款仍留在账户上没有分配。
  据五里桥村五社群众代表崔学秀介绍:该社共有村民户37户、175人,征地补偿资金已到账50%(104.04585万元)。五社在款项到账后已开了三次群众会,前两次开会的主题是讨论落实土地面积,最近一次是3月26日围绕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事宜讨论具体方案。这次会议的参会人员共34人,投票同意按征地面积由被征地的村民自己全部领取征地补偿款的有31人(全部是被征了地的户),只有3人不同意此方案。为保稳定,该组所形成的方案正在协商落实中。
  据五里桥村七社群众代表谢忠琼介绍:该社共有村民户36户、115人,征地面积少,补偿资金也少。还没有召开群众会,走访部分群众后,本组群众愿意征到谁的地就分给谁。
  
                                                        开江县新宁镇党委
                                                           2011年4月8日
发表于 2011-4-9 16:02 |
:):):)关注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4-9 23:23 |
      首先感谢政府如此重视群众的呼吁,在你们的回帖中也调查得清楚,五里桥村几个社的矛盾都是一样,被征土地的人要求征了谁的就把补偿款补给谁,与其他社员无关,而没有被征土地的人却要求平均分配补偿款,请问这合理吗?那为什么私自卖田地给别人修房子,卖石山的现象屡见不鲜,他们也是卖的国家的土地,为什么不把所得的钱拿出来大家分??而现在修高速路征地的补偿款却要求平均分配?这合理吗????这种现象哪里有先例,你们去问一下其他地方怎么分的,我们先不说,宣汉,达县,万源,巴中等地修路补偿款都是如实发放到被征土地的农民手中,我们只说普安罗家院,他的分配方式怎样的,政府难道就不能够出个头,做个决定?任由个别刁民胡搅蛮缠????既然实行承包责任制,田地到户30年不变,这土地就属于我使用,现在国家占用我的土地,就应该赔偿给我,如果钱要拿出来分,那就把队上的 土地重新分配。你们的建议方案500-800元每亩,按照17年分配,这样算下来,被征土地的社员,所得的补偿款还没有达到国家补助高速公路征地费的一半,那为什么不按照2000 元每亩/ 年,我们也不服,其他市县都没有这个先例,不然只有向省上告,中央告,新闻频道,或者焦点访谈来采访采访黑暗的开江。
       我现在再来谈谈五里桥村几个社的情况,首先说一社,他们三个代表都是没有征到土地的,尤其是唐昌海他曾是我们村的书记,与镇领导关系相当好,一个具有干部资质的人,也要这样无理取闹,难道是政府里有他的后台吗?再说四社,其中有个代表叶永怀,他也是没有被征到土地的人,此人是群众公认的“黑心萝卜”他曾当了几天社长,是个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的人,从不为群众办一件实事的人,以前农房改造,每家交220元,他见里面没有油水可捞,就不肯改造。现在改造要每家交1000元。这是哪个的错?四社有70%的人签名确认,同意将补偿款发给被征土地的人,叶永怀却说“没有我的签名谁也别想分到钱”,后来他还N次跑到县政府来闹.........,再说五社,99%的人同意征谁的就应该分给谁,七社大家都同意,占到哪个的土地哪个得,还是七社的人耿直,那就可以按此方案实施分配,其他社好参照,请问政府还在等什么?七社大家都同意

 楼主| 发表于 2011-4-9 23:28 |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1-4-10 20:58 |
关注!

发表于 2011-4-11 15:11 |
还在这里闹个啥嘛,我看人家政府的调查处理也够意思了,人家也算重视你的事情了,为了你这点事,人家一二再,再二三地去调查,耽误人家办大事。你扭到在这上面闹起有个啥意思嘛,自己几个村民各扯各的,政府再处理也不可能处理得好,关键是自己要心态好,不要想一哈就拣个大耙耙
发表于 2011-6-2 0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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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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