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移民房就这质量,要想好,自己修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7-25 15:27 |
现在在二楼.三楼的客厅飘窗下方墙体和现浇板之间又发现两米多长的裂缝各一条(此墙体长度4.7米,是承重墙.外墙)。
 楼主| 发表于 2011-7-25 23:13 |
有网友问我照片上的污水管是什么意思,我向大家说明一下,那是施工方都不知道(可能是不愿意说)什么原因拉断的底楼污水管(不是接头拉脱),并且二楼卫生间墙体内的水管也拉断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7-26 19:52 |
难道诚信是人生最大的弱点吗?为什么诚信的人总是吃亏?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20:13 |
公历7.27日,是我40岁的生日。在成都屈辱和泪水让我过了一个终身难忘的40岁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19:37 |
好合格的合格工程。让人泪奔。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20:45 |
坑爹啊!
这样的工程真的是合格工程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21:57 |
苍天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1:45 |
和谐社会需要公平公正和诚信
 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21:45 |
心里好烦。生活压力太大。活的好累。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21:03 |
:(:(:(:(:(
 楼主| 发表于 2011-8-16 21:30 |
憋屈,烦躁。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22:09 |
“上访”只是公民关于自身权益的表达,
 楼主| 发表于 2011-8-21 21:12 |
伤心,泪奔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22:57 |
无语问苍天。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21:39 |
【原创】伏击领导车队下跪喊冤  悲哀还是庆幸

     8月20日,长沙市一城中村村民为反映村里腐败问题,利用长沙市潇湘大道阜埠河路口施工路面变窄的地形,埋伏起来,待当地领导车队经过时,突然冲出,举横幅上演了一幕“拦路下跪喊冤”。后经记者证实,当日被拦者是长沙市市委书记陈润儿和市长张剑飞。(南都报8月22日)

     村民、横幅、书记、市长、下跪,又见这样的一幕。只是长沙市的这一幕更有点像战争年代的伏击战,惊险而刺激。村民先是埋伏在路边的绿化带里,瞄准车队后突然冲出,迅速拉出横幅并齐齐跪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拍影视剧,非常遗憾的是这却是真人真事。

     拦车下跪如同拦轿喊冤,几千年过去了,百姓有了冤屈依然还在沿用古代的办法,动不动就下跪,即便是面对高高在上的官员。我国的宪法早已颁布实施很多年了,宪法规定了人人平等,为何国人的膝盖总是那么软,非要下跪呢。

     当然老百姓不是傻子,不到万不得已被逼无奈谁会在大庭广众下屈膝下跪,为何下跪给谁下跪都经历了百般磨难和思量才出此下策。因为当他们的权利被侵害,当他们的诉求遭遇一次次碰壁,他们终于知道高悬在头顶上的法律却不那么管用,至于那些信访局、监察部门、人大政府办等等一杆机构不过是“万金油”罢了,耽误了时间,跑断了腿,到头来反而成维稳对象。

     实践出真知,时间长了,百姓终于悟出了我们体制的特点:个人集权和上级集权。于是知道谁说了算,该找谁,一级一级往上找,从县委书记到市委书记再到省委书记,直到北京。本来可以走法律和正常行政途径能解决的事,到现在却不得不用非常手段来解决,于政府、于法律、于百姓来说难道不悲哀吗?

     这样的一幕当然也不是官员所希望看到的,甚至他们是不愿看到的。在长沙市市委书记陈润儿和市长张剑飞扶起村民的那一刻,如若一个有良心负责任的官员应该感到脸红,感到痛彻心扉。

     尽管这是件很悲哀的事情,但还有值得庆幸的一点,就是长沙市的两位父母官下车后没有对下跪的村民呵斥,或漠然,而是立马下车把他们一个一个扶了起来,并当场承诺22日到村内解决实际问题。下跪有了结果,虽然是被动的,但总算进步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8-31 14:52 |
由于电脑被雷击坏,几天未上网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关心
 楼主| 发表于 2011-9-4 21:32 |
转摘--凤凰网;
【六盘水评论】如此“稳控”是亵渎了宪法还是法律的尊严?

据《新华报业网》报道;8月16日,山西运城市稷山县公安局称接获复印店举报,成功“稳控”了一名正在复印上访材料的老人。网友质疑称公安局无权收缴老人的材料,且多数网友对复印店的举报行为表示震惊。(2011-09-01 《青年报》)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作为山西运城市稷山县一名一名正在复印上访材料的老人,应当享有中国公民遵循宪法,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等上访的权利。公民上访的制度,也是我国一贯以来行之有效的国家基本制度,也是公民表达自己合理诉求的渠道之一,当地政府部门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21:24 |
今天看了马未都的博客“玉衣”,才知道那些所谓的大专家.著名专家竟然是素质如此低下的“高尚人士”,责任感如此差的“精英人物”全是他妈坑爹没商量的家伙。以后还敢不敢随便相信这些专家,嘿嘿-------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0:14 |
坚决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21:12 |
:@:@:@:@:@:@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