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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09:20 | |阅读模式
                                            献给曾经在世上来过的美好生命

          这几天心里一直萦绕着一个问题,为什么美好的生命就这样终结,为什么老天总是不开眼,为什么她离开的那样匆忙,为什么好些人对这件事情熟视无睹?
        天灾让人防不胜防,可是如今的一些防范措施也可以将天灾杜绝于千里之外。洪水的来临,可以穿上救生衣,利用小船(容易发洪水的地方家家有船)逃生;地震来临,也有不少防御措施(躲避或逃走)。可就是车祸的到来,让人来不及躲避。明明是长了眼的司机却干出不长眼的事,结果将自己的一生与别人的生命一起毁掉。也许是上天有意安排这段缘分,她当了我一年的学生,也当了一年的科代表。很是温柔上进的孩子,从不让老师操心,星期二和同学抱作业本到办公室还在问我到底选哪科。文科是自己喜欢的,但选文科又要离开这个班,自己又不愿意。我告诉她无论文理科不能违背心愿,选自己喜欢的科目,学起来轻松。我们还谈到现在的物价疯涨,学生的生活费越来越高,她说自己还有一个弟弟马上也要读高一了,家庭负担很重,自己每个月的生活费是四百多,那是很节约用费的一个数目!她和同学还问我吃饭没有,我说没有,我让她们两拿上我的饭卡,为我跑趟路,买一盒方便面和两盒饼干,其实我是吃不完那么多,我让两个女孩子分了一盒饼干吃,她们两个在我面前都显得有些拘束,推脱不吃。在我再三劝说下,才害羞地吃起来。周五我还让她为同学们改了作业,周六和几个同学一起上街,说是看一个在烧烤园打工的同学,结果在过马路时却被撞飞了十多米。可以想象生命已经危在旦夕了,可是我听旁人说:那司机还等待警察来录像,不让别人碰现场(我是昨天才听说的六月三十号,星期四)。心中升起莫名的悲哀,那么大的人命事故还很“清醒”地等待警察来验现场,是现场的保护重要?还是人命重要?在城内的马路上可以将人撞飞那么远,这显然是车主的问题。如果是一个有道德且珍视生命的人是不会开那么快的,这不是赛车道上,也不是无人区!
          任何事情都有再来可能,只有生命不会再来。怎么能如此轻视?乃至践踏?面对垂危的生命不去救援,还要保护现场?这是人的思维吗?哎!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在偌大的中国有几人做到!在灾情连连到来的青川又有几人做到!那个路口发生的车祸在一学期之内多达十多起,又有几人关注。一条直道将休闲区和小区活活分开,外加两条岔道,规划本身就成问题。这还是重建后的风景点,当然领导很难意识到危险,有大领导路过是警车开道,路上连行人都没有。大领导只是一闪而过,可当地的领导们多了解一下吧!一个事故多发点该怎样采取措施。其中的原因有许多,或许警察部门没汇报,因为常常开的最快的往往是警车,是在执行公务吗?值得怀疑!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贵贱。为何人要如此轻视它!有人很看重自己而轻视别人,也有人连自己也不看重。还有人活着只为混天度日,拿着低保整天在麻将座旁,拿着国家的钱到处搞规划搞投资,拿着人民的钱存入国外银行,这些生命形态的本身也是灰暗的!
      小草的嫩绿很短暂,但给人赏心悦目;鲜花美丽只在瞬间,但让人留恋往还;生命的痕迹,只为你的傲然绽放!
       我是一个很感性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很脆弱的人,地震的创伤让我几乎失掉了思维,我没有写下有关地震的任何文章。笨拙的文笔是不可能写下心中最深处复杂的情怀,仅此而已吧!
             真挚渴盼青川县相关领导能够关怀祖国未来的花朵,我想说: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作为政府部门更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去落实实际工作。   
    同时在此也对在刹那间失去生命的学生表示沉痛的哀悼,对她的家人表示诚挚的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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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 09:22 |
坛主,这篇文章可千万别给我沉底啊,我可肩负使命的,请您理解!谢谢!

发表于 2011-7-1 16:46 |
有很多司机,素质非常低下,违章超车,超速行驶,漠视生命,要知道人的肉体如何能与钢铁之躯的汽车抗衡,这些司机一大意,往往牺牲的是行人,开重型车的司机一大意造成的后果更加惨烈,我认为除了严格法制,重处肇事者外,人的素质的提升更加需要长久的努力,只有人人认识到尊重生命,社会也就进步了,事故当然也少了。让我们共同谴责这些漠视生命的人。
发表于 2011-7-1 21:46 |
万众小区门口一带实在是危险万分,超市门口来往车辆风驰电掣险象环生,施工单位的水泥罐车等随意占用机动车道,建设局市政施工直接将人行道围了起来逼迫行人冒险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桥头的红绿灯形同虚设,早就该安装的路口摄像头至今无人问津,街上巡逻的交警忙着在老城贴罚单在这里更是难觅踪影。
愿生者坚强,愿逝者安息!
发表于 2011-7-2 13:05 |
万众小区....被遗忘的角落

发表于 2011-7-2 17:29 |
生者坚强,逝者安息
发表于 2011-7-5 00:03 |
我觉得,我们还是要相信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要一有问题就说他们这样没有做好,那样没有做好,他们也需要时间去调查。我们老百姓也要理解他们、支持他们、相信他们,如果我们老百姓又不理解,而他们又付出了、努力了,他们又向谁说苦呢?不是吗!
希望,文中所说的女孩,早点好起来,重返校园!!!!!,在此我要向那些默默奉献的交警们,道一声你们辛苦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7-5 08:11 |
楼主的意思俺也明白,只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啊!我只想说的是: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事情出现以后如果能够人性化一些,我想就不会招来那么多非议了吧!再者说来,既然老百姓不满意,那么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或多或少的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家丑不可外扬的话,其实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都摆在那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呢。一句话概括的说青川吧:山高皇帝远!

发表于 2011-7-5 20:59 |
好多错别字呀,当然:人无完人。

发表于 2011-7-6 14:58 |
经青川县公安交警大队初步查实,2011年6月25日,当事人罗XX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青川县乔庄镇老城区方向向小坝方向行驶,23时30分许,行驶至乔庄镇北井坝干道原职高路口路段时,与行人袁XX相撞,造成袁XX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青川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2011.6.25”交通事故案专案组。一是依法对该事故车辆予以暂扣,对当事驾驶员罗XX驾驶证、行驶证予以扣押;二是对该车辆进行了车辆技术检验鉴定,对驾驶员罗XX静脉血液进行了提取送检(目前,相关技术部门正在对车辆及血液标本进行检验鉴定);三是专案组已对相关人证、现场痕迹物证进行了调查取证;四是指派专人积极为伤者袁XX协调医疗费用,多方督促当事方驾驶员罗XX积极筹借资金抢救伤者,协调肇事车辆承保公司,尽可能的最大限度的支付袁XX的抢救费用。
目前,伤者袁XX仍在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我队将继续积极为伤者袁XX同学协调治疗费用,依法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清事实,还原真相!
祝袁XX同学早日康复,重返校园!



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Ο一一年七月四日

发表于 2011-7-7 15:42 |
青川***车祸猛于虎啊,只见交警贴罚单,不见交警维持秩序,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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