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川县公安交警大队初步查实,2011年6月25日,当事人罗XX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青川县乔庄镇老城区方向向小坝方向行驶,23时30分许,行驶至乔庄镇北井坝干道原职高路口路段时,与行人袁XX相撞,造成袁XX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青川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2011.6.25”交通事故案专案组。一是依法对该事故车辆予以暂扣,对当事驾驶员罗XX驾驶证、行驶证予以扣押;二是对该车辆进行了车辆技术检验鉴定,对驾驶员罗XX静脉血液进行了提取送检(目前,相关技术部门正在对车辆及血液标本进行检验鉴定);三是专案组已对相关人证、现场痕迹物证进行了调查取证;四是指派专人积极为伤者袁XX协调医疗费用,多方督促当事方驾驶员罗XX积极筹借资金抢救伤者,协调肇事车辆承保公司,尽可能的最大限度的支付袁XX的抢救费用。 目前,伤者袁XX仍在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我队将继续积极为伤者袁XX同学协调治疗费用,依法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清事实,还原真相! 祝袁XX同学早日康复,重返校园!
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Ο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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